
(獨媒特約報導)曾健超下午4時到中區警署預約被捕,在警署逗留1個多小時後離去,以300元擔保外出,下周一於東區法院提堂。
曾健超被控去年10月15日在龍和道涉及1宗襲警及4宗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但在警署內警方只簡單宣讀5項控罪,未能提供指控(allegation)和案情陳述(brief fact),因此他不知道控罪的詳情。他批評警方荒謬,有違一般處理手法,「一年後冇理由仲未俾到任何詳細調查指控,或案情陳述」,並不合理。
曾健超被控襲擊11名警務人員,連同4項阻差辦公罪,涉及共15名警員,但全部不包括涉嫌毆打他的7名警員。他認為這反映7名警員只是找他出氣、報復,香港市民並不能接受。
曾健超下星期一下午2點半將到東區法院出庭,即與7名警員同樣時間出庭,他形容為「極之極之荒謬」,7警於9個月前被捕,他今日被捕,但竟然以同樣時間處理。
曾健超又批評涉事7警今早被拘捕時,有私家車接送離開,「大家可見到乜野係光明磊落」,強調不認識、事前事後與7警沒有任何接觸,但被酷刑對待,「唔係復仇係咩?」
曾健超最後指:「對於香港市民,警方以卑劣手法轉移視線,荒誕程度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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