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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洞強拆】村民申逆權侵佔逾廿年 何俊仁促盡快處理

(左起)民主黨何俊仁、村民黃文化、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

(獨媒特約報導)本星期一(3月14日),3名古洞村民的家遭推土機無情摧毀,強行拆除三間房屋及十多間雞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北區區議員林卓廷今日與村民召開記者會,公佈最新情況。村民申請逆權侵佔逾20年不果,何俊仁要求盡快完成法律程序,保障村民應得的賠償。家園慘遭摧毀的村民黃文化指,兩代人超過半世紀的心血及回憶毀於一旦,希望警方能全力緝兇。

刑罰過輕無阻嚇力

何俊仁所屬的何謝律師樓,自1995年前起已著手替東北的村民打官司,他指本周發生強拆事件,令人回想廿多年前鐵絲網圍村的恐怖。他指多年來新界東北一直都有各種因為收地而引發的紛爭,以元朗一帶最常見,屯門、粉嶺等亦有不少,而廿多年來受影響的居民均有曾因此報警,但警方大多都不受理。

民主黨總幹事、北區區議員林卓廷總結出有7種常用的收地手法,包括圍鐵絲網、掘坑、起牆、放置大石、放火、口頭恐嚇及拆屋,如果有老人家要看病,更要動用消防員破開鐵絲網。他又指同類強拆事件在2015年,法院只判處「強行進入」罪名,只罰款3,000元,毫無阻嚇性。

何俊仁指事件有預謀

南區一億酒樓計劃擱置 耗55.6萬顧問費

(獨媒特約報導)南區區議會早前擬以一億社區重點計劃撥款,在香港仔公園興建海鮮食肆,被傳媒揭發以一蚊租予稻香旗下慈善團體後,在早前的專責小組已通過擱置項目,今在區議會大會正式確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昨在立法會質詢各重點項目的諮詢工作及開支,其中南區項目共花費55萬於顧問費。

南區區議會社區重點項目專責小組在2月29日召開換屆後首次會議,議員一反去屆普遍支持項目的取態,一致反對興建食肆及交予稻香旗下慈善機構營運,並決定推倒重來。該小組在今日提交區議會的文件中,稱未能與候選伙伴機構稻鄉飲食文化教育基金有限公司在後勤管理(每年80萬)達成共識,並指「環境變遷」為因,決定擱置項目。

工黨鄭司律申請法援 覆核高鐵撥款

(獨媒特約報導)工黨執委、何秀蘭助理鄭司律以個人名義,就上星期立法會財委會通過高鐵追加撥款申請司法覆核,今午在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李卓人、張超雄、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陪同下,到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

鄭司律指,財委會代主席陳鑑林強行跳過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37A條提出的臨時動議,表決撥款程序極其混亂。鄭指當時一眾泛民議員離座抗議陳鑑林強行進入審議臨時動議階段,但陳鑑林卻突然跳過臨時動議,繼而表決追加撥款。他認為當時不少議員的投票意向不明確,部份同時投下贊成及反對票,而其後陳鑑林更稱憑感覺決定議員的投票意向,鄭批評此舉濫權。

法庭過去以尊重三權分立為由,不受理關於立法會內部事務的司法覆核。被問及會否擔心是次司法覆核成功機會較低,鄭回應指相關問題需交由法律團隊處理,但不能因成功機率低便坐視不理。鄭提到是次高鐵追加撥款的表決,在議會史上立下了非常壞的榜樣,必須表態令市民知道議員絕不允許此類情況。

記者:李巧兒

編輯室周記:是時候正視公民媒體喇!

攝:周頌謙

2月28日新界補選,一眾網媒被拒於選舉新聞中心外。上週《香港獨立媒體網》聯同《端傳媒》、《立場新聞》、《謎米新聞》發表聯合聲明,促開放網媒、學生媒體及公民記者採訪權(《Hong Kong Free Press》亦在聲明刊出後加入)。我們並已去信約見主責政府新聞處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

開放採訪權這個議題,已經被政府擱下2年之久,早在2014年1月,我們已聯同其他網媒及立法會議員莫乃光,促開放網媒採訪政府新聞場合的權利。香港在對待新媒體上,而遠遠落後於世界各地。中大新傳系教授李立峯在《明報》刊出的《誰是媒體?誰是記者? 從網媒的採訪權談起》一文,引述美國早於2013年已修訂新聞記者保護法,大幅擴闊了「新聞工作者」的定義。

獨媒警政論壇:No just, No peace

13/3 富德樓 香港獨立媒體警政論壇 No just, No peace

***

大律師郭憬憲回顧英國歷史,早於人權法確立前,1829年的英國首相,已經訂立警政的九大原則:

https://www.durham.police.uk/About-Us/Documents/Peels_Principles_Of_Law_...

原則淺白地指出,警察的主要任務,是防範罪行和失序,而非鎮壓;警隊能否執行職責,有賴其作為,能否換到公眾的認可和尊重;公眾的合作與警察的武力恰成反比;警察的表現必須中立,獨立於政策;執法時不能自視為法官,兼行審判和懲罰;警隊表現是好是壞,乃視乎是否平安無事,而非要看到他們有所表現。

第七點堪為精髓:

" the police are the public and the public are the police; the police are the only members of the public who are paid to give full-time attention to duties which are incumbent on every citizen in the intent of the community welfare. "

高鐵失控 議會失效 泛民失策

假設新東補選的投票反映全港民意,相信多數香港人親眼看過上周五高鐵撥款的現場實況之後,都會認定立法會已經變成一個「謀財害命」的議會 - 在蠻不講理的亂狀下從港人口袋強搶196億元,再把公安入城侵奪自由的利刀架在港人頭上。財委會代主席陳鑑林在一眾建制派議員簇擁下擺出「老子有理」的架勢,這可說是意料之內。但泛民議員在陳鑑林事先張揚「可以好離譜」的情況下,開會前一天還公開說有「意想不到」的策略,卻竟然審議不到一天便讓撥款通過,究竟這是策略失敗還是未盡全力?單靠泛民飯盒會召集人何秀蘭公開致歉,實在令市民難以釋懷。

即使不作政治判斷,陳鑑林主持高鐵撥款會議的風格有兩個特點:蠻幹加兒戲。蠻幹,是把議事規則拋諸腦後,甚麼37(A)臨時動議他說不處理便不處理;兒戲,是一副老子說了算的嘴臉,連投票時不管有多少隻手贊成還是反對便憑感覺決定。

兩個信息 足改寫往後香港管治史

陳鑑林一心以為這齣好戲是他今年九月卸任立法會前留下的功績,誰知他上周一錘定音發出了兩個訊息,足以改寫往後的香港管治史,可能連他自己也尚未明白。

保留加多近街公園致梁振英公開信

攝:何哲瑩

致特首梁振英:

我們是堅尼地城街坊。我們請求特首將「前堅尼地城焚化爐及毗鄰用地除污工程FCR(2015-16)35) 」撥款申請從立法會財委會暫時剔除。原因是此工程牽涉清拆加多近街臨時花園和毗鄰用地的規劃方案, 而規劃方案(堅尼地城及摩星嶺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正上城規會作公眾咨詢,但仍未批准。因此先撥款除污拆掉公園不符合程序公義和公眾利益。而街坊對規劃內容仍有很多反對意見,除污工程的風險更是令整個社區擔憂。因此,懇請特首令發展局和土木工程署暫緩除污撥款申請,待規劃方案及相關土地用途及工程風險問題得到解決和跟居民溝通後,才向財委會提出撥款要求,尊重程序公義。十分謝謝你能聽取民意!

詳細的理由如下:

1)政府已在港島區海濱發展專責小組會中表明若不是為發展(起樓),加多近街臨時花園(「公園」)沒有除汚必要,除非是為了起樓。因為汚物埋在地下很穩定,所以用了19年多都無事(註一)。現在的環評報告偏頗,除污的要求是為了達到住宅樓宇用途標準,所以費用極高。

2)政府已向城規會申請更改公園土地用途,現正進行公眾諮詢,為了不違反程序公義,理應在城規會正式批准改土地用途後才討論撥款。否則便浪費公帑,拆了公園又再起公園

Justice Centre Hong Kong研究「Coming Clean」估計香港每六名外籍家庭傭工中就有一名遭受強迫勞動

Photo Credit: Xyza Cruz Bacani

香港為全球其中一個外傭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外傭對香港社會及經濟發展貢獻良多。只可惜香港近年接連發生多宗外傭受虐的事件。香港政府只視這些為涉及無良僱主及中介公司的罕有個別事件。然而,許多人權組織一直堅持針對外傭的勞動剝削以及虐待非常普遍。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於去年審核香港的人權狀況時,就外傭遭受強迫勞動的問題表示擔憂。而香港亦連續八年在美國國務院《販運人口報告》中被評為第二級。面對國際社會批評,港府一直否認香港是人口販運及強迫勞動的來源地、中轉站或目的地。是故香港並沒有全面的法律和政策去應付所有形式的人口販運,包括以強迫勞動為目的的人口販運。香港亦沒有立法把強迫勞動訂作獨立的罪行。

Justice Centre Hong Kong昨日發表的研究報告「Coming Clean」首次就香港外傭遭受強迫勞動及以強迫勞動為目的的人口販運的普遍程度提供確切的量性證據。

什麽是强迫勞動?

强迫勞動是一種極端的勞動剝削,1930年國際勞工組織制訂的《強迫勞動公約》(第29號) 將其定義為「以懲罰相威脅,強使任何人從事其本人不曾表示自願從事的所有工作和勞務」。 懲罰相威脅或非自願性可以於强迫勞動的三個範疇中體現: 非自願受僱用,工作及生命受到脅迫,和辭工的不可能。

強拆背後:恒基在古洞的原址換地申請

古洞今日發生強拆事件,終使許多市民驚醒:原來在新界鄉村要拆一間屋是多麼容易的一件事情。冇料都要扮一扮四條,將一點東西說得清楚些。

案發現場位於古洞波樓路怡景花園旁,座落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之中。而東北發展除了迫遷問題備受爭議之外,市民也質疑政府提出的「加強版」發展方案,容許地產商在發展範圍內儲夠四萬呎相連土地,政府就會在將來的發展計劃中向地產商徵收,並同時更換成可供發展的用地。這樣,地產商只需要在發展區內儲齊四萬呎的農地或任何形式土地,就可以向當局申請換地發展。

獨立媒體(香港)聲明:《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本周二讀 「截取」定義含糊不清 草率通過葬送巿民私隱

獨立媒體(香港)聲明:
《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本周二讀
「截取」定義含糊不清 草率通過葬送巿民私隱

《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本周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在審議本草案時,一眾民間團體及立法會議員也曾屢次表達《條例》過時,不足以保障市民的私隱。然而,當局漠視《條例》須大幅修訂的需要,草率進入二讀辯論,並一直拒絕回應條例是否適用於網絡即時通訊軟件,如whatsapp、telegram等(包括文字、圖像、聲音)。現時通訊環境與十年前已截然不同,執法機關根本無必要「截取」即時通訊的訊息,只須向裁判官申請法庭手令,甚至不索取手令,直接索取用戶已被程式的終端機或電訊商儲存的訊息、用戶名稱、用戶網際網路協定地址(IP地址)及登入紀錄,不再需要依靠傳統的「截取」方式——「勾線」(竊聽電話對話內容)。

現今科技多元發達,使「截取」定義存在極大灰色地帶,難以有效監管執法機關「截取」市民通訊的實況,並使市民的個人資料更容易被有權者掌控。過去五年(註),執法機關根據《條例》向法庭申請授權的數字維持在一千多宗,但執法機關直接向本地及互聯網供應商索取資料的數字卻達4,000宗以上,這每年4,000宗個案完全不受《條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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