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醫院內虐打六旬翁被捕 警認6月底已接投訴 否認失職](/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早召開記者會,公開一段北區醫院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有警員於病房內向一名62歲被捕男子施暴。警方今日下午拘捕兩名涉事警員,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警察投訴課於6月底接到事主兒子的投訴,惟之後一直未能聯絡投訴人,由於沒有事主提供資料,警方未能展開調查,亦不知道事發病房有安裝閉路電視。謝指,今日警方是首次看到相關影片,已即時展開刑事調查,並作出拘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早召開記者會,公開一段北區醫院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有警員於病房內向一名62歲被捕男子施暴。警方今日下午拘捕兩名涉事警員,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警察投訴課於6月底接到事主兒子的投訴,惟之後一直未能聯絡投訴人,由於沒有事主提供資料,警方未能展開調查,亦不知道事發病房有安裝閉路電視。謝指,今日警方是首次看到相關影片,已即時展開刑事調查,並作出拘捕。
(獨媒特約報導)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下午宣布,已向任職18年的國泰航空遞交辭職信。他見記者時一度眼泛淚光,指辭職是要保護國泰,避免公司再受到白色恐怖和不必要的攻擊,「現時最重要的是和香港人並肩同行,有人無咗條命,有人無咗隻眼,我只係無咗『飛行』,相對是微不足道,公義係要爭取。」
國泰常務董事及行政總裁何杲(Rupert Hogg)和顧客及商務總裁的盧家培上星期相繼辭職,內地民航局早前更向國泰發出重大航空安全風險警示,並提出三項要求,包括封殺所有參與和支持非法遊行示威、暴力衝擊活動,如有過過激行為的人員,國泰須立即禁止他們停飛內地航班;並規定國泰必須向內地運行合格審定機構提供所有飛往內地航班的機組人員身份資料,未經審核通過,不會接收該航班。
譚文豪認為,國泰受到的壓力和指控在過去兩星期尤其嚴重,「全部都係不必要」。他表示,在國泰已工作了18年,難免有不捨得,感謝公司給機會予年輕人完成飛行夢想,「睇到公司遭到肆意攻擊,好心痛,已到不合理的程度。」
譚文豪曾三度參選區議會,但均落敗。他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出戰觀塘麗港城,以3,243票高票落敗。譚文豪在2016年參選立法會九龍東地區直選,排公民黨名單首位,以45,408票當選,成功由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手上接棒。
(獨媒特約報導)上月7日的「反送中」九龍大遊行,3人涉與一名懷疑偷拍示威者的女市民爭執,被控告非法禁錮及非禮罪名,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黃子隆(31歲)、吳睿哲(23歲)、蘇瑋善(24歲)各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名,黃另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在庭上,控方一度提出反對三名被告保釋。最終署理裁判官嚴舜儀批准押後至11月7日再訊,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此外,控方擬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包括被告、律師團隊、傳媒等,以任何形式披露令人可能識別到女事主身份的資料,包括姓名、年齡、職業等。三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會反對有關申請。法庭安排控辯雙方於10月3日開庭處理禁制令的爭議。
記者:黎彩燕
尖吵咀居民關注組代表Mary(左一)、創建香港行政總監司馬文(中)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提出在九龍公園發展地下商場,以資助興建一條行人隧道貫通廣東道及尖沙咀港鐵站,分流海防道的人流,公眾諮詢期將會在明日(8月21日)完結。創建香港批評政府方案讓地產商謀利,認為最簡單的解決方法是於尖沙咀北京道九龍公園徑直接增添行人過路處,不但比發展地下空間更便宜,亦可以避免破壞九龍公園的生態系統。
創建香港行政總監司馬文表示,發展地下空間需要進行大規模挖掘工程,不少樹木及植被被迫移植。司馬文亦質疑政府方案的成本效益,他認為在九龍公園發展地下商場只會引來更多人流,不能夠解決過度擁擠的問題,反而令問題變得更加嚴重。司馬文指,加設行人過路處只需要數日時間,所需費用與一般維修費用無異。
司馬文亦建議於栢麗大道及彌敦道增設自動扶手電梯,並改進海防道臨時街市暨熟食小販市場和垃圾收費站的規劃,以改善鼠患問題及方便垃圾處理。
(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表示,將會開始籌備對話平台。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對林鄭的回應感到失望,為香港的未來感到憂心,「唔回應五大訴求,溝通啲乜嘢?」
林鄭月娥今早表示,政府將馬上展開工作構建對話平台,並在今個星期內和已提出各種建議的有心人溝通,為香港尋找出路。岑子杰認為,林鄭月娥今日見記者時和過往的記者會沒分別,繼續拒絕訴求,全然缺乏溝通的誠意。他重申市民並不是要和林鄭月娥溝通,而是希望香港有民主的制度,質疑「平台要嚟做乜?」
逾170萬人參與民陣星期日的集會,要求當局盡快回應五大訴求,包括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岑子杰指出,這已是林鄭月娥回應民意的碩果僅存的最後機會,斥對方不聞不問,「勢將香港推向粉身碎骨的深淵」。
林鄭月娥又表示,監警會將會加大匯報範圍,重申現時的監警制度是行之有效。岑子杰不同意,指監警會只是「監察警方處理投訴」,缺乏傳召警員作聆訊的權力。他認為失權的機制是難以調查真相,監警制度長遠必須推倒重來,成立法定機構調查失職和失控的警察。
(左起)民主黨郭㙟豐社區主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事主幼子、事主長子
(獨媒特約報導)一名62歲男子6月底在上水醉酒與人爭執,被指襲警,遭警方拘捕。該男子被送到北區醫院後,於獨立病房內遭警員凌虐,包括以警棍打下體、掌摑面部、以電筒強光射向眼睛等。民主黨公開向醫院管理局索取的閉路電視影片,影片中清晰可見警員狂毆該名男子,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斥已干犯酷刑罪。
62歲事主鍾先生住在上水,在6月25日晚因為醉酒後和街坊爭執被拘捕,期間被指襲警。他在6月26日凌晨被送到北區醫院急症室的獨立病房,期間四肢被綁。兩名軍裝警員跟隨進入病房後,先後掌摑事主,戴上手套並以事主的上衣掩蓋其口和鼻,拍打其頭部和按壓眼睛,更稱「瀨咗尿,食返自己啲尿。」
原題為《就有關九龍公園地下空間提第二期諮詢之我見》。
九龍公園地下空間發展的第二階段公眾諮詢將在8月21日完結,作為一直關心尖沙咀發展的人士,筆者對有關之發展有以下的意見:
九龍公園前身及背景
九龍公園的前身是威菲路軍營,威菲路軍營建於1890年代,至1910年已有多達85座軍營建築物在內,是香港在英治時期的重要防禦工事,而在1941年日治時期,相信曾被日軍用作拘留營。
1967年,軍營交由當時的市政局作康樂用途,其後經歷兩次改建,分別為1970年(第一次)及1989年(第二次)並維持至今。當中前威菲路軍營第S4座、第S58座、第S61座及第S62座及示九龍西二號炮台均被列為一級古蹟,而同時1941年英軍在軍營地底開挖的防空洞隧道也被保留但未有評級及未有開放,根據資料,已知的防空洞包括位於前威菲路軍營下K2,全部四個入口皆位於柯士甸道。該隧道至一九七零年代才由英軍交由政府管理,另K2A位於前威菲路軍營下,這個防空隧道和柯士甸道防空隧道互相貫通。共有四個入口,現存的三個入口分別位於廣東道近中港城(編號K13)及廣東道遊樂場內(編號K4),皆仍然可以辨別,九龍公園內多處亦設有通風口。
(獨媒特約報導)上周日8月18日,超過170萬人上街,要求當局回應五大訴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主持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再次未有回應五大訴求,僅重申監警會工作已經展開,有外媒直接質問林鄭月娥,指四分一港人在雨中遊行,港人提出訴求至今已近三個月,她還要無視港人訴求多久。
此外,亦有外媒記者質問林鄭月娥國泰事件,指商業機構面對北京政治壓力,如何可以維持香港自由營商的環境,以及有何理由不「撤回」《逃犯條例》。林鄭月娥亦未有正面回應,稱行政長官不能評論商業機構的商業決定,並再次稱「The bill is dead.」
林鄭月娥今早的開場發言,未有回應上街市民五大訴求,而是花極大篇幅重申監警會工作。她指星期日集會大致和平,衷心希望這是社會回復平靜,及遠離暴力的開始。監警會原定匯報由6月9日至7月2日的遊行及集會情況,林鄭月娥表示,監警會內務委員會在上星期五開會後決定,將匯報由7月2日延伸到該日後的所有遊行及集會,不設終結時限。報告會爭取在六個月內提交予行政長官,並會公開,審視警隊在期間的工作,檢討及提出改善建議。
嗱,我都係講歷史故事㗎咋。
有網友提議照抄波羅的海之路,在香港搞一場人鏈守護大行動。我想講,如果今時今日要在香港搞一次,技術上易過當年在波羅的海好多。關於波羅的海的歷史,以前寫過,這兒不重複了。這兒說說具體的操作安排。
位於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的波羅的海之路紀念碑。贏咗,就可以有紀念碑。
波羅的海之路搞得成,第一當然是要有條路。當年的安排是把三國首都連在一起,合共675.5公里。假設最少每米企1個人的話,就要67萬人在連得成。結果當日來了200萬人,每米企3個人,相當親密。相對來講,以有街道可企的路程計,由西環鐘聲泳棚去到小西灣海濱花園,只係17.8公里;加強版由流浮山去到沙頭角,也只係35.3公里。也就是說,如果要做港版的話,不用10萬人已做得到。
(獨媒特約報導)昨日民陣的818「流水式集會」,逾170萬人參與,活動亦告「和理非」結束。民間記者會今日舉行第五次記者會,主題為「公民權利大倒退」。對於《環球時報》形容昨日是暴力退潮,原因是深圳武警集結,發言人王先生則指昨日代表的是市民心意已決,非常堅定,即使政府使用各種白色恐怖,香港人仍然是齊上齊落。
民陣原申請昨日遊行至中環遮打道,但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間記者會發言人王先生批評,警方假定遊行會對公眾構成不安全,昨日的情況反映警方「大錯特錯」,強迫逾170萬人聚集在維園,目的只在於製造混亂,沒有履行維護集會安全。
王先生亦斥政府依然故我,竟指參與集會人士阻塞道路。他指曾經以為公民權利受《基本法》保障,禁止遊行及集會只會在內地出現,香港的自由一步步倒退至內地水平,「無民主保障的自由,係脆弱既自由。」他指國際公約保障每一個人的公民權利,《基本法》第27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7條,亦落實公約,保障市民遊行及集會自由,斥警方在兩個月來的「反送中運動」中,8次發出反對通知書,即使部分遊行最終獲批准遊行,但路線極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