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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gers 談自由

正在組稿趕七一的特刊, 今年會以自由.自主為主題, 想摘錄一些 bloggers 談自由的言論, 希望大家能幫忙推介一些 (請把連結貼到回應欄), 以下是我到目前為止的一些摘錄:

Bloggers談自由

論香港與言論自由:當孩子在網上以第一人稱自稱黑社會,就被警察上門帶回去;當網上放上連結也算發布不雅網頁,被警察上門帶回去;當馬先生聲言要為六四定一個「正確」見解,讓教師統一口徑,還死不悔改自認清高;當小數被強烈保護,多數反被歧視,成為異類。告訴我,你敢相信這兒還有言論自由?(摘自:http://kagechan.mysinablog.com/

網誌也移民:幾日前,我將「餘弦棧」的 server 從香港移到美國。...為甚麼﹖原因很簡單,就像1990年,我父母擔心香港前途問題,帶著我移居澳洲一樣。「餘弦棧」移民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對近月香港發生有關網上言論變成犯罪的事件,覺得非常不安。去年十月我寫:「如果有一天,記者以為你放在網上的有關邪教和集體自殺的荒誕小說是一個呼籲,廣泛報導後,警方找上門,以為你是邪教教主,你可以怎麼辦﹖」(摘自:http://blog.cosine-inn.com

思覺失調的管治者:白痴架..... 警方!!討論區上大把無聊言論, 走去查果個都白痴!! 查完無事, 仲去告人浪費警力? 竟然又咁都告得入!! 俾一班完全追唔上時代步伐既人去管香港, 真係吹漲!!(摘自:http://blog.cosine-inn.com
迪迪尼之罪:你可以在網上討論區徵求製作炸兩、炸雞、炸蟹箝的方法,可是炸蛋呢,我不建議,詐彈更加不要。這是一個隨便以言入罪的年代。其實,是誰在浪費警力?網上的空間真的要大費警力嗎?香香政府要跟誰看齊努力在網上締造一個無箘之境?可是無箘的世界又怎能活得了人,當我們開始自我審查的時候,也是免疫系統受到破壞的時候。(摘自:http://www.littleoslo.com

聽到媽媽聲 23立法你至驚:二十三條立法最弊之處,是條例含糊不清,市民不知何時會觸犯法例。白色恐怖,增加了政府的權力,法例也容易淪為當權者的工具,打壓異己。○三年五十萬人上 街,雖將立法推倒,在任官員亦盡量避談二十三條,以免落得下台收場。但政府近來的表現,卻似仍然迷戀二十三條般的白色恐怖,透過廣管局和淫審署等機構,在 傳統的傳媒及互聯網,炮製如《秋天的童話》、同志節目、超連結入罪以及《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等,現代文字獄系列,以溫水煮蛙的手段扭曲港人的對政府箝制 言論自由的戒心。(摘自:http://pieatapple.wordpress.com/

香港洗脱殖民地汚名十周年前夕概況!:hyperlink 起訴事件表面上睇,明顯係香港政府想認叻,下下都要認全世界第一!想增加國際聲望!其實内裏都係英國錯,因為英國留俾香港o既普通法,就係用common sense,用案例,不過香港政府案例就記得,common sense 部分就無故失憶,所以香港政府專搵d 弱勢被告落手,嚇你兩嚇等你驚到唔敢上訴,如果你上訴,我就唔用common sense 判案,咁就可以用低成本o黎造案例,之後同類檢控就……真係諗起都驚,某程度上仲恐怖過大陸……(摘自:http://thiefray.wordpress.com/

重典造亂世︰警惕無處不在的隱形23條:最近,日子過得特別令人憂心。如果說23條實在開宗明義,明晃晃一把刀子架到了脖子上,目標清晰所以大家都起而抗之也演出了一場歷史的偶然;那麼現在的境況是,一張無形,甚而散點,並且不一定共同密謀的網,在越收越緊,越收越緊,直到被網住也不自覺。即欲擊之,也目標散亂,難以聚焦。面對以下種種,光打出個言論自由的旗號,也不免顯得軟綿綿難以全方位還擊。在論述上如何更新、力量上如何凝聚,我還不知道。可這是當下必須思考的題目。金鋼索已套到了大家身上,是不爭的事實。(摘自:http://hungonebean.blogspot.com/

香港塔利班化:法治的哲學,就是平等和公正;試問一聲在「成人貼圖區」發佈成人照片,由發佈到觀看的,雙方都是成年人,(如今已有大量保護兒童的軟件,以及互聯網全部都有同樣的問題,如果家長容許孩子上網,亦容許孩子有判斷的自由,那麼問題在家長,而不在被告--為何同一張相片,貼在美國的討論區則合法,放 server 在香港則否?但同樣觀看的人身卻在香港),對香港警方來說,這樣的行為又如何影響香港治安了?警力過盛嗎?(摘自:http://plastichk.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