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蘋果電腦告上法庭, 要求三個博客(bloggers)透露其資料的來源, 引來一番blogger是否記者的爭論.
根據美國憲法, 記者是受到保護的, 就是說若他所揭露的事情與公眾利益有關, 他不用透露其消息提供者的身份.
為了避開論爭, 法官Kleinberg在沒有界定bloggers是否記者的情況下, 指事件是盜取商業機密的行為.
那邊廂, 主流媒體的打手卻接了Kleinberg的波, 說bloggers不應享有記者的保障, 又或以其他方法與bloggers劃清界線.
因為蘋果電腦告上法庭, 要求三個博客(bloggers)透露其資料的來源, 引來一番blogger是否記者的爭論.
根據美國憲法, 記者是受到保護的, 就是說若他所揭露的事情與公眾利益有關, 他不用透露其消息提供者的身份.
為了避開論爭, 法官Kleinberg在沒有界定bloggers是否記者的情況下, 指事件是盜取商業機密的行為.
那邊廂, 主流媒體的打手卻接了Kleinberg的波, 說bloggers不應享有記者的保障, 又或以其他方法與bloggers劃清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