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記者報導)特區政府就骨灰龕政策推出諮詢文件檢討政策已近一年。期間已發出私營骨灰龕資料(表一及表二),並逐步公佈骨灰龕用地選址。但骨灰龕場發展至今仍未見有效管制,反而有發展商利用各種政策漏洞和關係繼續經營。例如「三違」的(不符合土地規劃、違反地契用途及非法霸佔官地)屯門骨灰龕場「極樂寺」仍能繼續興建和營運。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開記者回應最近骨灰龕發展的種種問題,希望能夠保障受骨灰龕發展影響的市民及引起大眾對骨灰龕政策的關注。獨立媒體過往亦曾就私營骨灰龕發展的報導,地區個案包括蕉徑及老圍及沙田,聯盟過往的行動如就骨灰龕諮詢文件的回應。
近年在鄉郊、村屋、私人樓宇,多個違規骨灰龕發展,破壞環境,影響村民生活。今天(6月25日)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開記者會,題為「揭露陰宅地產霸權,抗議官鄉商勾結,哀悼香港官治已死」。會上,大聯盟批評政府處理違規骨灰龕問題不當,經營商以慈善之名繼續經營骨灰龕場,鄉議局不為村民爭取權益,反而加入營辦之列。大聯盟呼籲各位七一上街,最後以默哀形式表達「特區政府管治已死」。
政府政策失當
大聯盟指摘政府政策失誤,又不斷拖延立法、放軟執法、縱容違規龕商在違規的情況下繼續經營。食物及衛生局早前於2010年7月6日至9月30日就骨灰龕政策進行公眾諮詢。諮詢報告總結指出「 政府在構思有關私營骨灰龕發牌制度的細則及草擬有關法律條文時,必須小心行事,以平衡不同持份者的意見,確保發牌制度在規管範圍及尺度上寬緊」。大聯盟批評政府言下之意會考慮違規龕場及其購買龕位者的利益,對違規龕場有法不執,並考慮為龕場搞特赦或理順化。另外,發展局分別於去年12月16日及今年3月31日公佈私營骨灰龕資料,用意為在設立發牌制度前,向有意購買骨灰龕位的市民提供參考資料。大聯盟指出該資料過於籠統和含糊,例如沒有列明土地使用年限,無助判斷。而且大聯盟曾向食衛局提供違規龕場的資料,亦獲政府部門確認,但未見於兩輪資料公佈之中。
發展商利用城規拖延
城規會制度的漏洞,也予發展商空間去繼續非法經營。個別違規骨灰龕場,向城規會提出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或申請經營骨灰龕時,以不斷補充資料及申請人要有充足時間回應各方意見為由,要求延期審議規劃申請,拖延政府對其違規的執法。叠茵庭居民許先生指屯門「極樂寺」已以此方法延期四次,順利繼續經營。2010年10月起,極樂寺向城規會申請修訂圖則(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2A條),改變土地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其後進一步遞交資料,阻礙城規會決議。2011年5月20日,極樂寺又向城規會撤銷申請,改為申請更改用途(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並申請其非法霸佔的土地為極樂寺的園林用途。
鄉議局代表性成疑
自稱代表新界的鄉議局,也參與其中。局方在2011年3月1日曾向廿七鄉鄉事委員會發出「有關經營私營骨灰龕場所需要的條件事宜」指引,大聯盟稱此指引鼓勵鄉事委員會代表或村代表利用規劃及集體官契的法律灰色地帶經營骨灰龕,造成村民與村代表之間的利益衝突。例如指引內提到「1905年集體官批的新界土地中,未有說明土地用途,故發展空間較大。建議首先考慮舊批地」。另外,今年5月份大聯盟曾與鄉議局會晤討論骨灰龕發展問題,該局表示鄉議局支持在大嶼山望東灣興建骨灰龕的申請一事,已諮詢相關鄉事委員及村代表,獲悉村代表已諮詢村民並獲支持。但經居民查詢後發現,大嶼南鄉事委員會主席表示並沒有被諮詢過。
以慈善之名違規經營骨灰龕埸
近來愈來愈大團體以慈善之名義經營違規骨灰龕埸。大聯盟的金小姐會上指出,屯門極樂寺是以慈善團體之名營辦,豁免交稅。但根據極樂寺2009年度的財務報告,僅列出簡單的收入及開支,以及盈餘三百多萬,金小姐認為財務報告太簡單,收入來源不明,並懷疑極樂寺收來的「捐款」大多來自龕場。她又指出支出帳目不明,難以追查部分捐款流向哪裡。
叠茵庭居民許先生表示極樂寺是違規經營的。極樂寺是屬「三違規」: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不符合規劃用途、違反地契用途。根據許先生提供申訴專員公署回覆叠茵庭居民的信件,申訴專員公署確認極樂寺多次沒有政府批准下改建,在官地擴建。此外,許先生指出極樂寺違反1961年與「元朗理民府」所定的土地契約,那裡不能建廟宇,也不能建骨灰龕場。
呼籲七一上街
大聯盟在記者會最後呼籲七一上街,口號為「打倒陰宅地產霸權,反對官商勾結,哀悼官治已死」,另外他們七一七會有「訓路大行動」。
實習記者:jojo、陳子
編輯:黃俊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