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徒學會
對選舉委員會基督教教內普選意見書
基督教教內普選將於本週日(十月二十九日)舉行,選出七名基督徒出任新一屆的選舉委員會成員,並於下年三月代表基督教與其餘各界人士共八百人,選出下一任的行政長官。
香港基督徒學會重申反對小圈子的選舉,要求儘快落實普選行政長官,讓香港市民一人一票選特首。我們認為現行的教內普選,只會支持不民主的選舉委員會及其小圈子特首選舉,企圖增加其合法性。
主辦教內普選的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下簡稱“協進會”)在其網頁公告上提出其立場亦是「支持雙普選」及「對特區政府選舉委員會的安排及組成方法有極大的保留」。縱然如此,協進會仍「願意接受特區政府的委任」,以教內普選的方式提名七名基督徒參與新一屆的選舉委員會;其理由是為了「擴大信徒公平參與的原則為大前提,在教內以一人一票普選方式產生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代表,以體現民主精神及在教內推動民主教育,深化信徒的民主意識」云云。
協進會這種說法自相矛盾。首先,這已是回歸第三屆的選委會,一九九八年在第一屆的選委會組成時,協進會亦以近似的立場舉辦教內的選舉。當時選舉委員會成立前,基督教界別亦曾激烈辯論應否參與選委會的組成,結果,協進會亦以體現公平選舉、深化信徒民主意識為由舉辦了教內的普選。八年過去了,第三屆的選委會跟第一屆的分別不大,只在人數由四百人增至八百人;在香港的選舉制度上,六百多萬香港人仍無權參與特首選舉,立法會的一半議席仍由功能組別選出,全面直選的日子遙遙無期。我們不禁質疑協進會舉辦第一屆選委會提名的成效,在八年後的今天,仍對選委會不加批判,反倒以相同的理由參與,無疑是漠視香港的民主發展緩慢的事實,掩耳盜鈴。
其次,去年底政府發表政制改革第五號報告書,協進會及教內多名教牧高調反對,認為只增加選委會及立法會議員的人數並不能達致香港的民主,甚至認為這所謂「循序漸進」其實是退步的方案。言猶在耳,我們並不明白為何反對五號報告書的人士,會支持及參與選委會這種有違民主發展的選舉。
另外,協進會亦表明她是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與《行政長官選舉(綜合修訂)條例》的列明,提名七位基督教人士作為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委員。協進會受政府的委託,其實是與政府合作。我們認為教會所追求的是天國公義的實踐,而非政治利益的爭奪,基督徒更應堅持守望的角色,以先知的聲音提醒香港市民,我們追求的是人人皆有均等權利參與的民主選舉制度。既然社會上的絕大部份市民均無權參與這次選舉,甚至連推舉代表的權力也沒有,基督徒群體是否願意與無權、無勢者同行,捨棄眼前的既得利益?我們建議協進會聯同天主教會儘快跟政府商議,要求取消基督教及天主教選委會的議席,拒絕參與下屆選委會的組成。
最後,協進會的聲明指出舉辦教內選舉的目的之一,是要體現民主精神及在教內推動民主教育,深化信徒的民主意識,但在過程中,我們認為選舉的措施未能體現民主的制度。首先,在選民方面,由於沒有選民登記,我們無法查核選民有否重複投票,選民在自己的堂會投票後,再到公開的票站投票,可以出現一人投多票的不平等情況。其次,在票站方面,有作為票站的堂會同時提名候選人參選,這些堂會有些是人數龐大的大型教會,不禁令人質疑這樣會否做成部份候選人的優勢,而對其他候選人不公平。此外,堂會的票站有權核實選民身份,更令人懷疑在發生選票爭議時,同時提名候選人的堂會票站會否出現利益衝突。我們明白舉辦一個大型的選舉,需要龐大的人力財力的投入,我們認為協進會在接受政府的委託的同時,亦要衡量所舉辦的選舉是否公平及民主。
在以上的考量下,香港基督徒學會重申反對進行教內普選,呼籲信徒、堂會、協進會及其他基督徒團體拒絕參與小圈子選舉及成為政府的合作單位,提名界內選委會代表。長遠而言,協進會應放棄基督教的所有選委會議席,及要求取消選委會及立法會的功能組別選舉,切實追求雙普選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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