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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為什麼不說普通話?——駁孔慶東的“狗”論

自封為孔子後人的北大中文系孔慶東教授的“狗”論一出,香港社會嘩然。無論是特首參選人唐英年、梁振英、港區人大代表劉健儀、政協委員劉夢熊,還是普通香港市民都紛紛譴責孔慶東的“狗”論,要求孔慶東向港人道歉。本人作為中文人,更被孔的無知雷倒了。
孔慶東罵港人是狗、是王八蛋,一個理由是港人不說普通話,不說普通話的港人就是王八蛋。中文系教授對方言學、社會語言學無知到了這種地步,令人愕然。
香港回歸就要十五個年頭了,香港社會的語言生活也在不斷發生變化,總體上的感覺就是,會說普通話的港人越來越多,但仍有很多港人不能說、說不好普通話,這有其歷史的原因。從人口的來源上說,香港的中國籍人士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原居民,一類是中國內地的移民。原居民是指1898年英國政府租借新界前一直居住在新界地區的居民;中國內地的移民主要是在內戰和1949年前後移居香港的,從民系上說,主要包括廣府人、四邑人、客家人、潮州人和外省人。原居民說粵方言的圍頭話,四邑話是粵方言的旁支,客家人說客家話、潮州人說潮州話,外省人指非廣東省籍人士,人數不多,使用各自的方言。在分屬各民系的居民交流、融合的過程中,非廣府話人士不斷放棄自己的方言,根據鄒嘉彥先生的研究,到上個世界80年代,98%香港人以廣州話作為家庭語言。在香港,港人說粵方言,與劉翔獲世界冠軍後用上海話向父母報喜,東北老大爺嘎達長嘎達短一樣,太正常不過了。孔教授應該不會霸道到讓全國人民去菜市場買菜、與老爹老媽說話都操普通話吧?
孔教授震怒的是,港人與不通粵方言的人士為什麼不說普通話?港人為什麼不說民族共同語普通話?1858年中英簽署《天津條約》,《天津條約》第五十款確定了英語作為香港官方語言的地位。此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英語都是政府機構、司法部門的唯一官方語言。對於書面中文的角色和日常口語的使用,英國統治者沒有任何政策上的規定,採取放任的態度。粵方言自然而然地成為香港社會最主要的交際口語。身處這樣的語言環境,一般的港人怎麼能熟練地掌握普通話呢?具體到每個香港市民,會不會普通話完全與個人背景、生活環境有關,所以遇到普通話說得比孔慶東溜的港人,或連普通話聽都聽不懂的港人,都不必驚奇,因為一個可能是從北京移民來的,一個可能是八百年前就定居新界的鄧氏家族的後人。孔教授不分青紅皂白,對不會說普通話的港人橫加指責,不亦甚乎?
香港回歸後,《基本法》規定,中文和英文都是香港的官方語文。這裏用“中文”而非“普通話”,顯示出在制定語言政策時,中央政府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不膠柱鼓瑟、實事求是的高度智慧。也就是說,在法律上,港人不說普通話是合法的、受香港的《基本法》保護的。然而,港人不懂普通話是實情,有鑑於此,特區政府制定了“兩文三語”的語言政策,兩文為“中文”和“英文”,三語為“粵語”、“英語”和“普通話”。特區政府為了提升港人的普通話水平,投放了大量資源,花了大氣力。比如,在基礎教育領域,提倡以普通話作為中文課的教學語言,“語常會”每年都資助大批中小學語文教師去內地學習普通話;大專院校也紛紛開設與普通話有關的必修或選修課程,本人所在嶺南大學即規定學生必須修讀以普通話為授課語言的“實用中文”系列課程才可畢業。可以說,香港社會已經形成了學習普通話的風氣。香港各界人士踴躍報名參加在香港舉辦的國家語委普通話水平測試就是其證明。
孔慶東基於對方言學、對社會語言學、對歷史的無知、對港人努力學習普通話這一事實的漠視和狹隘的人生經驗,語不驚人死不休,口出狂言,侮辱港人,以“恐嚇”和“辱罵”為戰鬥,這是最為魯迅先生所不齒的行為,以自己“卑劣的行為”,觀者亦“以為污穢”,這不是“戰鬥的作者的本領”,這是“罵一句爹娘,揚長而去,還自以為勝利”的“阿Q式的戰法”,可笑之極。(馬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