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全球氣候變化形勢嚴峻,我們熱切期望香港特區政府:
- 將【4R20】方案納入香港回應巴黎協議的行動計劃,務求在2020年令香港本地可再生能源比率達到全港發電的4%。
- 將【4R20】方案作為政府與兩電商討新利潤管制協議的基礎,令兩電成為推動全港可再生能源的合作伙伴,讓全港市民、社區和商界有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機會。
支持以下【4R20】香港可再生能源方案,急需大家在8月20日諮詢期完結前在此聯署,讓政府氣候變化督導委員會清楚聽見香港人的呼聲。
1. 背景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會對全球能源補貼的研究報告,2015年香港能源補貼高達96.4億美元,其中67億美元為空氣污染及20億美元為氣候變化的損失,而發電佔全港能源使用量54%,所以須承擔過半責任。按此推算,政府補貼用於發電的化石燃料相等於替全港市民每人每年額外繳交電費5600元。
兩電在本地發電的主要燃㪵是煤炭和天然氣,自從去年底195個國家領袖達成「巴黎協議」之後,取締化石燃料越快越好,已是國際社會共識,所以香港必須大刀闊斧,不能讓補貼骯髒燃料的政策延續下去。
今天是改革能源補貼不可錯失的天賜良機:一是因為科技發展令可再生能源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兩電管制協議在2018年到期,政府正與兩電展開談判,條款內容有很大的商議空間。
2. 方案
香港位於亞熱帶華南海岸,絕不欠缺發展太陽能和風力發電的天然潛力,關鍵在於締造有利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市場環境。參考發達國家行之有效的經驗,足以為香港度身設計一套「全民共享、低碳創新」的【4R20】能源轉型方案,五條支柱要點如下:
- 低碳優先 - 2018年後的利潤管制協議應規定電力公司接納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凡是民間生產的太陽能、風電或生物質能發電,電力公司須用簡易手續接駁和購買,並且承擔接駁至電網的主要費用。
- 上網電價 - 廣東省太陽能上網電價比煤電高一倍,澳門太陽能上網電價達每度4元,因此兩電向民間購入可再生能源的上網電價應設於每度2至4元之間,才足以提供誘因,令更多市民和企業加入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行列。
- 補貼基金 - 環境局已公開要求兩電把固定資產回報率從9.9%降至6% 左右 。兩電去年准許回報約共152億元,假設將下調回報的全部或部份金額撥入「上網電價基金」,便可以提供穩定的補貼資金來源。粗略計算,若果用下調2%的回報收益撥入基金,每年約有30億元,假設政府按照2:1比例配對投資,每年基金共有45億元;另一方案是用下調3%的回報收益撥入基金但政府不投資,亦可令基金每年注入45億元。若果平均上網電價設定為2.5元,基金足可每年購買18億度電,令可再生能源發電比重佔全港發電量約4%。
- 開放空間 - 除了市民和企業可以自發利用私人住宅或大廈天台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發電外,政府可以挑選屋邨、公園、公共設施、閒置用地等合適空間開放,讓屋邨居民或社區團體組成社企,投資安裝社區為本的太陽能或風電設施。還有全港17個水塘適合安裝浮動太陽能電站,部份離岸水域也適合安裝海上風電場,政府可以鼓勵創新企業進行大型項目投資,帶動綠色就業機會。
- 綠色金融 - 只要有穩定的上網電價保證,可再生能源可以吸引全球各地綠色基金。為了讓更多市民分享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成果,政府可考慮發行綠色債券,回報勢比通脹掛鈎債券更吸引,而籌集所得的資金則可以替各類型社區太陽能或風電項目提供融資優惠。
3. 效益
能源轉型是刺激多元經濟的系統工程,只要配置得宜,可以諦造五贏之局:
- 對電力公司而言,回報率下調是意料之內,逐步淘汰煤炭和天然氣發電也是大勢所趨,隨著分散式可再生能源發展,兩電的資產增長可轉移至智能電網。新發展模式有利本地發展可以紓緩政府從內地輸入電力的壓力,以及市民要求廠網分家或兩電聯網的呼聲。
- 對社會大眾而言,實施上網電價補貼後不會令電費增加分毫,反而因為多用可再生能源,減輕將來由於天然氣價格上升而增加電費的風險。千家萬戶的市民可以從能源消費者變身能源生產者,即使住在屋邨的基層家庭也有參與「社區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機會,更多市民可以透過購買綠色債券獲利,而全港市民都會因減少化石燃料污染而享受更佳生活質素。
- 對政府而言,因為有了上網電價作為市場誘因,參與可再生能源的市民會自發解決各種天台業權等操作問題,有意投資浮動太陽能或離岸風電的企業亦會自發做好環評和城規申請,政府毋須為個別項目操心。若果政府按上述例子每年向「上網電價基金」投放15億元,由於減少使用化石燃料而節省的能源補貼便有16億元(即400億元的4%),可以說是穩賺的投資。
- 對商界而言,發電賺錢不再是兩家公司的獨市生意,企業可以從工程設計、設備供應、安裝維修等各環節尋找商機;不少大廈可以減省電費支出,佔地遼闊的工廠或數據中心、以至垃圾堆填區均可令賣電變成可觀收益。環保局可資助大學、專業及環保團體成立「能源超市」,向市民提供技術支援,為年輕人創造綠色職位。
- 對金融業而言,開發本地可再生能源項目正是令香港變成綠色金融中心的最佳契機,無論在項目投資、債券市場、人才培訓、標準認證各方面,都有積極促進的作用。估計至2030年光算亞洲可再生能源項目便需2.4萬億美元投資,但香港若固步自封,商機便白白流走。
4. 建議
德國是福島核災後向可再生能源轉型最成功的國家,現今比率佔全國能源的三份之一。德國人有92%支持能源轉型,主因之一是德國推動可再生能源時非常強調公民參與,民眾也能藉投資可再生能源獲得收益。中國國家能源局2016年2月發佈文件,確定2020年各發電企業非核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應達到全部發電量的9%以上,而廣東省目標是7%,所以即使香港按上述模式增至4%也只是起步而已。
因此,我們建議特區政府:
- 將【4R20】方案納入香港回應巴黎協議的行動計劃,務求在2020年令香港本地可再生能源比率達到全港發電的4%。
- 將【4R20】方案作為政府與兩電商討新利潤管制協議的基礎,令兩電成為推動全港可再生能源的合作伙伴,讓全港市民、社區和商界有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機會。
參考資料:
《政府停止補貼兩電 全民自發能源轉型》 黎廣德,原文刊於《明報觀點版》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