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法會討論撥款拆卸銅鑼灣加路連山道前機電署大樓,打算騰出土地改劃為100萬平方尺的商廈,另加70萬平方尺的區域法院。我支持區域法院項目,但反對拆卸所有樓宇,認為應先考慮復修部份大樓,我也反對新增100萬平方尺樓面商廈(政府回覆指復修四幢現有樓宇約花8億元)。
2)我反對100萬平方尺樓面商廈,主要理由是銅鑼灣的道路難以負荷。議員曾多次要求政府先就未來170萬平方尺樓面的發展提交交通影響評估報告,但政府只願意提交拆樓期間的交通影響評估報告,至於前者,他們說只會在向城規會申請改劃時才會提交,因為拆樓和賣地做商廈並無直接關係。
3)我在財委會工務小組提出,因為銅鑼灣禮頓道以北有大量商業規劃用地可供重建,政府應該先了解該些土地的重建潛力為何,才能正確判斷是否適合在加山地盤增加100萬平方尺商業樓面。政府拒絕,理由是「政府已表明拆卸工程與該用地的改劃建議沒有直接關係,因為不論用地的未來用途為何,政府認為均有需要清拆目前的構築物才能全面釋放這幅位於銅鑼灣區黃金地段用地的發展潛力,亦符合成本效益。基於這立場,我們認為改劃建議的相關資料,與拆卸工程的撥款申請並無關係。」
4)既然政府唔肯提供資料,朱凱廸辦事處的同事就自己計。據同事現場視察及計算地積比率,銅鑼灣有重建潛力的商業規劃土地,可建的樓面至少有166萬平方尺,足以取代加山商業樓面。如果政府堅持要起晒,但又唔交代交通影響評估報告,是否負責任的做法呢?
5)我們也按拆樓的交通影響評估報告,自行計算過加山重建可能帶來的交通壓力。根據報告,加山附近有三個路口的預留容量較低,包括銅鑼灣道/摩頓臺、禮頓道/銅鑼灣道,以及加路連山道/禮頓道/邊寧頓街。我們發現,其中銅鑼灣道/摩頓臺路口,在拆樓期間每小時只增加9架私家車,也導致預留容量降低1%﹝至27.4%﹞。日後發展170萬平方尺樓面每小時新增私家車流量達550架和610億,點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