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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HO 專輯(四) 游靜: 不是信仰,為爭權不擇手段

國際不再恐同日將於本周日(今天!)三時於銅鑼灣東角道集合出發, 無論同志不同志, 請大家齊齊向歧視,偏見及無知說不!

國際不再恐同日專輯

《彩虹行動》幹事煒煒05年發表過一篇文章,叫〈以基督信仰為名的反同運動〉,文中分析以基督教為基礎的反同運動在過去十年來策略上的轉變:九六年的公眾諮詢意見集,把「同性戀」與「同居」並列為不可接受的道德觀念。隨?社會對「同居」這觀念的去污名化,「同居」已經不能再喚起恐懼,反同人士只好改變策略把「同性戀」與其他仍然被認為是異常偏差的性行為,如「孌童」、「姦屍」等相提並論,為達到把同志充份妖魔化的效果。更有趣的是,九六年的意見內,有新教組織引羅馬書作為反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爭取立法平權的原因。但 05年「維護家庭聯盟」在明報第一次買廣告,抗議性傾向歧視立法,那合共四頁、近萬個簽名的聲明中,卻不見任何聖經引文,反而是用「逆向歧視」、防害良心自由、青年受污染等為由。既然基督信仰視聖經為永恆真理,那香港的基督反同運動為什麼會因應「市場」策略來修改其反同理據呢?煒煒提出了一個觀點,一針見血:「基督信仰反同運動已由一種『信仰』發展為一種政治」;本來是主張愛與誠、導人向善的信仰,變成著眼於不擇手段的權力角力。而這種透過信仰之名來贏取政治權力的方法,很大程度上是效法美國的福音右派反同運動,足以讓布殊一次又一次的當選。

煒煒這分析其實是跟去年台灣同玩節發放的「同志手冊」中何春蕤教授發表的一篇對明光社的分析文章中論點不謀而合。明光社在1997年成立,據說宗旨是為了「關注傳媒污染、正視社會歪風」。他們在03年開始,出版一系列關於同性戀的論述、04年底與其他機構合辦「重建整全心性工作坊」,旨在「改正」同性戀、05年10月承辦香港教育統籌局為中小學教師開設的人權教育培訓課程等,把影響力從出版,擴展至教育、心理輔導及治療各層面。何老師指出,明光社的一大策略是,把一些新興、漸趨普及化的主流意識常用的一些詞彙,如「歧視」、「人權」等在不同的場合、借不同的機會改變它們的意義,來壯大自己的聲勢。如05年明報廣告中提出「逆向歧視」時,申明自己不是在歧視同性戀者,只是反對歧視立法,並提出立法後反而會造成他們被同性戀者歧視的危機,又把同性戀者爭取的人權講成是特權,好像說我不贊成為殘障人士設置他們可用的設施,但不是歧視他們,因為他們要求的是特權。當他們說他們的工作坊是支持同性戀者有選擇決定自身性向的權利時,此種所謂「選擇」卻只可是「從同性戀變直」這唯一可能。等於說:他們尊重你有跟他們買任何一種水果的選擇權,不過他們只是賣橙。所以,他們的論述其實已遠遠脫離宗教與信仰的層面,而主要在於如何把一些在香港社會被廣泛認為進步的詞彙,如尊重、民主、人權、選擇等淘空,然後配上利於他們發展的內容。

我很感謝基督徒學會給我這個機會,重新思考回歸十年來性小眾社群面對何等樣有增沒減的社會歧視、龐大的打壓勢力與日新月異的論述鬥爭策略。對於我來說,作為性小眾一份子是一個深具道德意涵與靈性的身份。我唸了十五年天主教學校,雖然父母都不是教徒、沒有在我小時讓我領洗,但我在小學堅持自己每週日早上去望彌撒。我的信仰多年來改變不少,但卻自小教曉我要懷?感恩與寬恕的心,對社會、建制明白不需要盲從附和,要認清世俗生命的限制,學習想象更遙遠、更美善的生命。這個靈性空間也教我要對所有弱勢社群,不同種族、階級、性別、性傾向、職業、身體狀況、國族文化的人,提醒自己要懷?同理心,因為基督最關心的,也是所有弱勢社群的人,他自己更選擇作為弱勢社群的一份子。醉心權力、自以為是、爭取道德高地的人,只是把自己囿在不自由、自驕自大的牢籠中。

(本文為香港基督徒學會主辦「回歸十年研討系列:抗衡與轉化」講座系列12/5/07之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