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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事實 拋掉同情 警察就是警察

認清事實 拋掉同情 警察就是警察

照片來源

十月十五日清晨龍和道警察清場後,網上流傳一張照片。照片中有一個男孩背對鏡頭,高舉雙手,然後被警察一手扯開眼罩,一手向他眼睛直噴胡椒噴霧。我當晚不在現場,但在電腦看到照片後久久不能平復,也不敢繼續看其他照片,唯有把電腦關上。一直到當天晚上,有朋友致電叫我去警局接人,我才知道照片中的男孩是我認識的人。直到現在,我還是不敢看那條影片。

不過,我朋友的身體就已經是最確實的證據,他身上的每一塊瘀青都比那條影片更殘酷,更讓我心疼。照片沒有拍到的是他的臉被噴胡椒噴霧後,無法睜開眼睛,在失去視力的情況之下被推倒在地上。後來更被拖到一旁,遭到幾個警察拳打腳踢。期間,我的朋友忍不住痛,叫了幾聲:「打人!打人!」就被人按住嘴巴,扭他耳朵,還用警棍敲他的臉,問他:「仲叫唔叫?」,朋友不敢出聲只好搖頭。整個過程中,他只是捲曲身體,以手護著剛做完手術的顎骨,沒有反抗過。後來,他被警察以索帶把雙手反綁在後面,帶上了警車。而他頭上的胡椒噴霧一直流到他的背部和兩臂,個多小時後才有人幫他清理。可以想像在那段眼睛也看不到的時間,他是承受著多大的痛。他一直要求看醫生,卻是差不多五六個小時後才獲准去醫院驗傷。

聽著疲累不堪的朋友覆述他的經歷,難過、憤怒湧上心頭。我不斷問自己,究竟警察是憑什麼這樣對待一個手無寸鐵的學生,甚至是要把他僅有的保護裝備也扯掉,對他施予武力。當警察一邊叫示威者冷靜,一邊拿出武器時,誰才是失去理智的那個。以前,我會很天真地想,制服之下他們也是個人,也有感覺,也有良知,甚至會對承受龐大壓力的前線警員寄予同情。但我現在很清楚自己錯了,錯到離曬大譜,因為我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警察是社會上唯一合法壟斷武力的群體,他們的存在是為了維護政權。換言之,警察的出現絕對不是為了要保護市民,而是為了透過武力去鞏固政權,維護一個剝削社會上大部分人的權力制度。他們有沒有良知根本不重要,只要穿上制服他們就是只聽order辦事的國家機器。

作為示威者,我們挑戰現有政權,為當權者帶來威脅,因此,警察必定是站在我們的對立面。我們不能期待他們會手下留情,也不能心存僥倖。事實證明,警方也只是把我們當著暴民看待,清場從不手軟。他們偶爾釋出善意,只是為了讓我們掉以輕心,攻我們於不備。我們急切要認清的是,警察是一個特權群體,他們擁有我們沒有的武器,並且擁有合法使用武力的權力。警察的本質就是暴力的,所以人民不能期望會被平等對待,我們對著他們注定是吃虧的。昨天七個警察的惡行不幸被傳媒拍下了,引起眾怒,但其實類似的濫權行為經常發生,我們沒有留意到是因為警察「除暴安良」的形象太深入民心。

所以,不要再想什麼「警察脫下制服也是香港人」了。因為只要穿上制服,他們就是政權的工具。而為了履行他們「維穩」的任務,絕對會不惜一切,人民的自由、權利對他們來說毫不重要。我們能做的,只有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繼續往前,才能為受傷的同伴岀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