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行動媒體】訊
文:車棄
前言: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下稱「學聯九樓」)早前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院根據區域法院規則頒發第113號命令,收回金輪大廈八樓單位的管有權。學聯社運資源中心(下稱「自治八樓」,名字來源請見〈學聯路線之爭變迫遷〉),早前亦已發表聲明,指八、九樓並非「業主和佔有人」關係,故不會進入法律程序或出庭應訊。
【草根行動媒體】曾於去年寫過一系列學聯路線之爭的報導,想不到內部路線之爭已演變為法庭頒收樓令,亦即意味著如自治八樓成員如不肯離去,即可能出現如拆村或重建時,執達吏和警察上門清場抬人的場面。真若如此,乃香港學生運動以致社會運動內部第一次出現,紛爭其中一方使用政府鎮壓機器協助清理內部路線分歧的案例,值得一紀。
本系列首篇記敘上庭及自治八樓及其支持者(支持者們自稱為[共治八樓])對九樓學生的回應;本篇則就九樓署理常委會主席張倩盈日前在香港獨立媒體表示「學聯社運資源中心繼續運作」的說法,詳細了解學聯九樓方面的想法,及相關人士之回應。
驅逐自治八樓後學聯的社運參與?
就過往八、九樓的爭論中,其中關鍵一點,在於學聯對社會運動的想像和參與為何。以及,如果驅逐自治八樓,那麼一直獲自治八樓協助或有合作的團體和社群,將會怎樣呢?在本年3月6日法官將單位管有令判給九樓前,自治八樓成員黃佳鑫在庭外向公眾提出過有關學運與社運連結的問題,而同日今屆九樓署理常委會主席張倩盈亦在媒體上回應,本媒就此追訪張倩盈及一眾現與自治八樓有合作的社運團體、學生與個人,看看他們對借場以支援社會運動的說法。在此逐一列出。
九樓回應
就八樓未來的使用上,學聯署理常委會主席張倩盈曾於上庭當日接受香港獨立媒體(獨媒)訪問,指她看不到收回單位為何會被指為九樓與社運參與割裂,亦提到收回八樓單位後將會根據上屆常委會建議,「繼續發揮支援社運」的功能,包括「以短或中期借用方式,作物資存放、會議場地、放映空間等用途」。本媒進一步問到在社運議題、租用團體上的標準或限制、具體的使用計劃時,張傳來《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章則》第 2 章《通用附則》第三部〈社運資源中心〉第8至10條的條文,當中規定任何人想使用社會運動資源中心的空間,必須先向九樓申請, 並奉行學生優先的原則(註)。張指出,今屆(61屆)學聯常委會認同會章並會「暫時」按會章運作中心,但今屆九樓只會「集中處理物業管理和法律問題」,「對八樓未來用途未有比上屆更深入的討論,暫時認同並參考上屆建議」。不過張補充,其實今屆做署理常委會主席的她,在上屆時亦是學聯代表會成員,指自己「全年都有研究學聯歷史和檔案,然後備齊文件將事件呈現咗畀今屆常委同代表,作為考慮立場同行動嘅重要參考。」
至於未來八樓的使用如何推動學生參與社會運動、實踐社運資源中心的宗旨,她表示這並不是今屆的工作,因為九樓換屆將至,取回單位實然管理權是下屆常委會的事,應該由他們討論更多、正式決定並開始未來運作。
本媒繼續查問自治八樓過往一直進行的社運參與及支援(例如關注移民家務工、性小眾、重建等邊緣社群),學聯九樓會否接手關注上述群體和運動。她表示在關注什麼議題上,要讓下屆常委會自行採取共識。今屆常委會「除了支持LGBTQ平權之外,沒有關注類似議題」。她亦指出,學聯無權終止一個架構外團體的運作,但若他們有需要可以向九樓借場。
與自治八樓合作的團體、學生、個人回應:八樓不只是一個空間
在學學生及重建運動參與者kelvin指,他曾參與大學學生會體制,但是慢慢在參與過程中感覺到學生參與社會改革不能獨善其身,必須和不同的基層居民和社會運動建立聯盟:「自治八樓對我來說就是一種這樣的橋樑,八樓長年所建立的國際社運連結網路,讓我得到思想同資源的支援。就像突尼斯茉莉花革命後的困境、庫爾德rojava的革命自治等,不同地方的社會運動者聚首,分享經驗,同時在困難中找尋安穩,再接再勵。」
「在面臨政府打壓的時候,正正需要打破孤立。八樓不只是一個空間,而是一個網絡,連帶住以往的同學參與社會運動所累積到的經驗和網絡。驅逐八樓的人,就會驅散這個網絡,令我們更加孤立、無力。我這幾年在重建區協助居民組織,見盡市建局官員的惡劣發展觀,見到學聯代表在獨立媒體說以後會繼續借地方給團體去『維持社運資源中心運作』,感到與市建局驚人地相似:他們都認為網絡不重要,只要有個空間就可以做任何事,且空間的運作不如自己意, 就可以推土機般剷走別人建立的網絡,清空地方再重新來過。這樣不重視歷史的人,如果說他們很重視『本土』,就顯得自相矛盾。」
利東街重建街坊may姐則表示,九樓不合意就用錢去告人上法庭,「咁大個鼻,實在不敢用它的地方。」她亦強調,借八樓的資源,不是只是空間,而是「可以借個腦袋,一齊思考,一齊分析。遇上難題,有『同行者』最重要。我睇唔到九樓會與我同行,因我不是大學生。」
亞洲移住人士聯盟(Asian Migrants’ Coordinating Body,AMCB )Eman指,自治八樓「不只是提供我們開會、討論、交流的場地,更加在我們爭取公義、反對香港現代奴隸制的路上團結一致。或參與在遊行隊伍裡、或為我們的庇護所籌款、或借音響和後勤工作、或記錄我們的生命與抗爭上,他們一直都在。」他提到在移工最「不受歡迎」的倡議上,像移民家務工居留權、法定最低工資、取消強制與僱主同宿、規管工時等,自治八樓仍給予無條件的支持。「他們(自治八樓成員)有時不同意我們的立場,但仍然尊重和繼續支持。」
在港印尼移民工協會(Association of Indonesian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ATKI)的Mae同樣表示,自治八樓的支援絕不只場地,而包括一連串勞力密集的協力,包括翻譯各種文件和活動裡的翻譯協助,令到移工群體更能被香港社群所見到;或是協助組織香港社運導賞團,讓姊妹了解香港不同邊緣社群面對的壓迫;或是免費教移工使用媒體工具及廣東話學習;或是在示威集會時,面對警察和保安人員歧視性的對待等等。
曾參與八樓[直人撐基層同志]行動的學生lala對九樓的借場論表示質疑:「2008年,香港舉辦第一屆同志驕傲遊行,遊行人數不到500人。在那個年代,儘管在社運圈中,同志議題亦是極度邊緣化。面對這個處境,學聯不但沒有帶領同學反思問題的嚴重性,反而採取了鴕鳥政策。我當年曾質問一位比較同志友善的學聯朋友為何不對同志運動表態,他回答說:『因為裡面有基督徒。』『而且,學聯裡面沒有gay的啊。』『你都知好難,這些議題不討喜。』作為一枚還在掙扎中的女同志,這無疑是一記硬棍,像我們這類酷兒,難道不也是大學生嗎?這是一種切身地被『非公民』的體驗。
八樓在排除了九樓的閒言閒語及社會的非議底下成立了『直人撐同志』小組,並且在毫無光環的情況下支援了第一屆同志遊行的音響設備,成為主辦團體中的一員。「直人撐同志」是香港第一個開宗名義把『直人』納入同志平權政治的團體,小組認為,同志平權不是只是關於LGBT的事,也是有關人權——也就是所有人的事。後來,直人撐基層同志因為想要加入階級視野,而改名做『直人撐基層同志』。
這些年來,八樓提供給『直人撐基層同志』的除了物質上的支持(如開會空間、放映空間、行動音響、各類工作坊及討論會物資),也有無數的非物質支援(包括思想的分享、人脈的共享、感情的支援、精神的投入)。而這些都是八樓前輩在九樓的保守下賭上了個人政治前途的艱險奮進。然而,我要強調的是這並不是八樓的『過去式』,而是八樓的『現在進行式』——那就是對基進與邊緣政治的持守。請問九樓在關閉八樓後,如何可以確保這種優秀的社運文化的傳承?」
基層工友阿輝表示八樓絕對是同行者和經驗分享者。阿輝多年前因去自治八樓有份主辦的香港社會運動電影節而認識自治八樓,後來亦有參與重建組織的運動。阿輝想協助同事工友反抗老闆剝削扣糧,但單打獨鬥未能發揮力量,遂找自治八樓的朋友商量。「他們有分享經驗,與我們一起想對策,甚至一起去行動。」之後,阿輝的同事都有更關心自己與同事的勞工問題,一直都有與自治八樓的朋友商討下一步組織工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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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章則》第 2 章《通用附則》第三部:社運資源中心
9. 社運資源中心的宗旨 社運資源中心的宗旨是:
(a) 支持香港社會運動;
(b) 加強大專學界與社會運動的聯繫;
(c) 加強大專學界對社會事務及社會運動的認識、深入批判並向外推廣;
(d) 搜集及整理社運資料,以保存社運歷史。
社運資源中心的管理
(1) 社運資源中心的處所由常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管理:
(a) 處所的使用者或合法佔用人須與本會訂立明文條款或契約,以有效規管各方權責;;
(b) 處所的使用情況須予定期檢討;
(c) 處所須供學生及以學生為主體的組織優先使用。
(2) 在不損第 (1) 款列明一般原則的前提下,常委會可透過租賃、借用、特許權或常委會認為合適的其他方式批出該處所用作符合社運資源中心宗旨的用途。
(3) 為維持社運資源中心處所的良好運作而須支付的開支是本會的營運開支,其預算由常委會於財政預算草案中開列。
(4) 第(3)款的規定並不阻止常委會向社運資源中心的使用者或有關團體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