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 我很少交代身份,通常在不愉快、不信任的情況下才須交代。我只是小人物,資歷比我高者多不勝數。但這段日子,當我向不信任者交代身份時,對方往往不耐煩地「閘住我」。我也認同身份和經驗不決定對錯,只求取信對方,如相信我就毋須交代。
二 過去我已曾對大台、大會發表過意見。我亦支持龍和道行動,在場協助,身在何處可翻舊相舊片。我也支持進一步行動,可見諸拙文。對於圍政總,我真的沒意見。我也從沒說過衝的是鬼之類的話。
三 我與不同立場的人交流或爭論,發覺雙方都無可避免用「大台」、「大會」的字眼,拙文亦不可免,無關立場,是難以找到其他替代詞。然而給我有立場地詮釋現象,實反映大會和大台是客觀存在。
論証
雙學一直宣言他們接受「沒有大會,只有群眾」的論述。於我而言,這是尊重和謙卑,但無法消弭「大會」和「大台」的客觀存在。我的立場不但承認大會存在,也認同其存在價值,但我也同意群眾論述,強調參與者的自我統治和平等地位。
為方便解決爭論,不妨先假設,我們都徹底同意「沒有大會,只有群眾」。關鍵在於就算秉持此論述,都無法合理化連日來不滿者在金鐘所為。
(一)不滿者說,他們決定封鎖海富天橋政總出入口,阻撓公務員上班,提升行動(即使成功封鎖該處,公務員仍能從多處回政總上班,不過得繞路穿過佔領區),而「大會」阻止他們行動及宣傳此行動;「大台」阻止他們上台發布此消息。
身在現場,並詢問在場其他證人。我所知的事實是,有人擅自搬金鐘的鐡馬到天橋。鐡馬放在何處,不是由大會說了算,正是群眾所決。在前晚衝突,大家見到一班剽悍的年輕人在制止行動者,他們非「大會」指使得了,而是被惹毛的金鐘年輕人。這是沒有知會群眾,自行其是的結果。
(註:有說行動者只動用天橋上四個鐡馬,但目擊者說,他們搬用大約十個鐡馬,肯定動用了其他鐡馬,已盡為警方沒收)
(註:無意挑撥離間,我追問一群上到金鐘「大台」批評「大會」,旋返旺角的年輕人。他們說長守旺角,不知金鐘規距,經過解釋,兩區年輕人已冰釋前嫌)
(二)不滿者說,不同意別人抹黑他們前晚「衝擊」大台。
身在現場。我只能說留守金鐘以來,從未有任何藍絲,愛港力能做到當晚,昨晚的事。過去我的一直用「逗」、「挑釁」來報道愛字頭來金鐘踩場,頂多只能去到立會、海富一帶,而為我們所止。晚會人多,頂多只有一兩個不識好歹的人叫陣,要求上台,不成氣候。當晚是佔領金鐘以來,晚會爆發的最大規模事端。親眼看著勇武的金鐘年輕人,攔阻以眼鏡青年為首的數十人靠近大台。如果不能用「衝擊」,我認為踩場,柴台都是客觀,恰當的形容。
(三)不滿者說,衝不衝由群眾自決,各人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這裡就對應黃之鋒點出的問題。個人支持龍和道行動,看著警察撒退,看著警察收復,然而事先也不曾参與決定。若我受傷被捕,個人願意承擔。但我的良知絕不能容我說,幾十位被捕受傷的學生市民要為自己決定負責。事前不知行動的人,根本沒有時間認知行動細節,如何為此行動的後果負責?何況本來留守特首辦、添馬一帶的人?
就算是留守其他地方的年輕人,難道呼籲他們不同意就別過來?一來無論哪方都不想運動如此劃清界線,發起者都想愈多人參與,聲援愈好;二來想劃亦劃不了:行動無論成敗,都是雨傘運動的一部分,左右運動。據說行動由網民發動,請想像平日無事,會有幾多人響應網民爆龍和道。是因雨傘運動之宜,網民作為運動一份子發起行動。唯有雨傘運動之名,方追隨者眾,否則人數百分一都沒有。而你我都是群眾之一,都在一條船上,脫不了關係。衝不衝等影響運動的決定,結果由大家共同承擔。
我相信網民絕對有本事為曾健超等受傷者湊醫藥費,但數十位被捕者將來面對的官司呢?若說他們都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根本不負責任。
(註:不滿者或反駁,難道行動前要知會所有群眾,弄得人所皆知,大家再輪流發言五分鐘,無限商討,還用行動嗎?用現成的例子解釋,學聯七二佔遮打道、雙學發起奪回公廣,就沒此問題,因為他們是明正言順的運動主體。此所以我認為運動需要起碼的代表、主體,或大家未必喜歡的說法:大會)
(四)金鐘「大台」自行決定誰上台發言,唱K,卻(一度)不容他們上台,是一言堂。
如果雙方都同意「沒有大會,只有群眾」的精神,就要留意金鐘「大台」的支架音響,都刻著民陣或學聯標識。那是他們的東西,他們自有權決定誰用「大台」。
身在現場見證,罷課時學界一直以命運自主台為「大台」。直到群眾佔領金鐘,一些被視為「左膠」的派系如民陣,也是群眾一部分(我親眼看著阿牛,甚至民主黨等泛民成員,都有份衝夏愨道)。群眾選擇了不同位置紮營擺陣,「左膠」為了讓更多人看到和理非非的唱K晚會,遂在橋下再設一台,就是現在橋下「大台」。遺憾學界受「左膠」蒙蔽,周永康,岑敖暉,黃之鋒等,都配合「左膠」在此台發言,不少記者和群眾便自發匯聚台前。亦遺憾很多群眾甘受歌聲痲痺,明哥,何韻詩,葉德嫻,香蕉奶等都與「左膠」通同一氣,唱K麻醉群眾。
我也未必認同所有講者言論,也有不耐的時候,會選擇離開,參加其他群眾活動。其實去「大台」聽晚會者,未過群眾一半,另一半人則去聽民主教室,或做自己活動。既然大家都是群眾之一,「左膠」搞到一個較多人聽的「大台」,是人家本事,我希罕不了;請什麼人發言,是人家立場,我干涉不了。
不滿者辯稱,「大台」應該讓他們佈告事態,但事實是有人擅作長主張動搬鐡馬,惹毛了很多群眾,我本來沒意見,但當不滿者糾集「大台」柴台,連我都惹毛了。在場村民是自發組人牆保護「大台」,結集反包圍不滿者。阻止你們登台不是大會,而是群眾。
不滿者似乎不覺其邏輯無法自洽:既說自己去衝不應該被視為鬼,受到干預,另一方面卻用踩場、柴台等行動,干預他們不喜的「大會」、「大台」活動。為什麼自己作為「群眾」就可以阻擾別人活動,而別人作為「群眾」就不可以制止你們所為?
(註:然而我的立埸能夠自洽:唱K等活動,既可視為娛樂,也可視為宣揚運動的形式,觀感各異,但客觀上是市民日常活動,只要不涉其他問顯,平時警察都無權干涉;然而衝不衝客觀上就是違法抗命,幾多人願意參加,代價如何,成效如何,是由群眾一起承擔,不同意的群眾確有權反對,甚至制止)
後來「大會」應不滿者批評,開放「大台」,使之成為公眾論壇。我的胸襟的確及不上「左膠」和雙學,認為「俾係大方,唔俾係道理」。
結果是有趣的:首先是一批不滿「大台」的人,爭取機會上台,批評「大會」。但接下來是更多「講公道話」,支持「大會」,雙學的村民說話,接下來便到一批可愛的叔伯發言。亦因不滿者襄助,陳景輝藉此機會,首次上到「大台」發言。
我告訴不滿者,過去踩場的藍絲,都這樣要求發言。但不滿者為了邏輯圓滿,堅持將來任何人,包括藍絲都可以上台發言。此時不滿者正採用了藍絲掛在口邊,「民主就是包容不同意見」的「民主」觀——抱歉,我從來沒有這樣「包容」過他們。實情是「大台」被迫改變了用途。金鐘佔領區本來已有不同群眾搞公眾論壇,「大台」晚會本承載著其他功用,現在也可能變成「無限商討」區。
聽了一晚變作公眾論壇的晚會,覺得群眾演說令人鼓舞,百花紛呈。然而過去設定主題,邀請講者的晚會,未必個個都好,但可以邀請到一些不會排隊發言的人,包括殘障人士,和言之有物的有識之士。較諸無法預知講者,預知內容的公眾論壇,提供有系統的面向,是另一種多元。
如要貫徹「沒有大會,只有群眾」的精神,所謂「大台」不過是「左膠」設立的台。供其發言,唱K之用。大家既是平等的群眾,就不能以群眾之名,迫部分群眾要遵從部分群眾。不滿者根本不應希罕「左膠」的付出,請憑自己本事,搞一個屬於自己,屬於「群眾」的台,讓自我統治的群眾決定聽什麼,根本沒有一言堂。
(五)不滿者說,為什麼雙學衝公民廣場就不是鬼?「大會」、「大台」、「左膠」的種種行徑騎劫運動。
因為雙學能夠服眾,而你們不。若果不服,請接受下面挑戰。
接連兩日,都有不滿者在金鐘糾眾生事,甚至直到深夜不散。同時亦有旺角,金鐘村民自發保護雙學和「大台」--他們都不想被自作主張的人騎劫。
說「學聯不代表我」?無妨,你也不代表我。大家應該發覺,「沒有大會,只有群眾」是把雙刃劍,很容易反過來攻擊借此論自行其是者。
所以我認為運動要有群眾廣泛認同,能夠以德服從的主體是重要的。答案顯而見,雙學實至名歸,而不是誰都可以利用「群眾」之名凌駕眾意,自把自為。
若果始終不服,沒問題。請貫徹「沒有大會,只有群眾」的精神,先公開、正式地宣布與學生切割,再以「群眾」的名義行動,看幾多群眾選擇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