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近日來的菜園村抗爭,社會出現了一種批評。這種批評指出菜園村事件係出于政黨的有心反抗、故意向政府作對的。但確實而言,持這種批評的人沒有發現到自己只是描述事件,且未觸及事件的要點,故談不上是批評了――因為我們早就知道菜園村事件係反對派(這稱號係對持那種批評的人而言)有心"搞事"。那種所謂批評和以下的蠢事無異: 天真地發現錢原來是紙,然後大叫我們人類竟然利用一文不值的東西去換取超過紙的價值的物。然而,我們應該要考慮的是,為何反對派會選擇用菜園村大造文章?――為何我們會用爛紙去換取資源?(因為錢係換取事物的標准單位,而基于它的這種特點,錢就成為了超越物質的物質,正如禮物的意義。故此,我們才會心甘情願地勞動,捨棄自己的自由,就是為家人、友人換得一些可以超越物質的價值以換取物質。) 因為香港政府從來沒有履行諾言!從高鐵本質上的失信(現在所建的所謂高鐵的運作速度根本不合乎真正意義上的高鐵。)到沒有真的先為村民建屋等等事件,都表明了政府是多麽的失誠信。但政府不是應該要遵守承諾、為人民做事嘛?我們不要忘了當初起高鐵的原因就是所謂要為香港市民能夠和大陸接軌――這經已表示了政府是知道作為政府的應有責任,但他就是沒有確實去做些為人民的事,而只係扮作為人民服務。故此,我們已經得出結果,因為政府已經陷入了罪犯的定義。即,有知覺地違反法則; 且這則法規可是他自己定的(這豈不是成語"出爾反爾"標准事例?)。所以,面對這個罪犯,菜園村事件所涉及的範圍已經越過了菜園村,並遍及全港。而我們應該做的,就是要政府承擔對村民的諾言,因為他是有能力去履行的。而且,我們得不斷地要政府承擔諾言,直至事件結束為止!
十九號護村!
作者: 海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