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近日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允許日後引渡在港人士至中國內地受審。然而,不少市民憂慮兩地司法制度仍存巨大差異,內地法院未能充分保障港人獲公平審訊的權利,甚至羅織非政治性質罪名,清算政治異見分子,縮窄香港言論自由。方案不僅受政界、商界、專業團體及數以十萬計的市民上街反對,國際社會近日亦紛紛表達憂慮及關注。
香港法律界早前已多次表明,香港與中國現時未有移交逃犯安排,絕非政府口中所指的「漏洞」,而是考慮到中國刑事司法制度,及內地人權狀況後的刻意安排。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其他政府官員,卻一再採取「謊言重複一百次就會成為真理」的策略,欠缺誠意和市民溝通,絕非一個負責任政府的應有所為。
更令人遺憾的是,政府一直以移交台灣兇殺案疑犯為由,在缺乏充分公眾諮詢的情況下倉促修例,甚至以行政暴力繞過正常立法程序,意圖在暑假前完成修例。然而,台灣陸委會早已清楚表明即使通過修例,亦不會同意移交陳同佳。政府在此情況下,仍一意孤行強推修例,實在令人質疑,「台灣兇殺案」只是用以瞞騙市民的一個藉口,背後或有其他盤算。
作為香港一份子,我們促請由特首林鄭月娥領導的政府正視社會訴求,立即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並以處理台灣殺人案為目標,考慮採納「域外法權」、「港人港審」等其他建議。
作為校友,我們更希望師姐/妹能銘記「力行仁愛,實踐真理」之校訓,懸崖勒馬,以免釀成更大的不公義,與港人一同捍衛人權、自由、法治。
*此聲明代表以下參與聯署人之立場
發起人:
何芝君 1971年畢業校友
梁凱澄 2012年畢業校友
李倩汶 2012年畢業校友
李濼沂 2013年畢業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