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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不公

又見不公

多年苦讀,過關斬將,兩年實習,酸甜苦辣,終於能向法院申請掛牌執業,是每一個法律人最歡欣的日子。正式獲准掛牌當日,親友必會到庭旁聽,與其分享喜悅。這大日子來臨前,申請者亦必需按例通知律政署和律師會,看其有否反對事由。

本月一位寒窗苦讀有成之同業,於臨開庭取得執業許可僅僅三天前,竟獲律政署通知接獲一宗投訴,因此反對其申請,更要其詳加解釋。投訴的並非申請人的誠信或惡行,而是在他面書(Facebook)上曾有一時下流行的口號「黑警死全家」。律政司信中聲稱這話是針對香港警隊並用仇恨言詞侮辱其家人;是故申請人必需即時解釋,為何有此失德之行為。

法律從業者乃專業人士,理應慎言慎行,法律人皆深明此理。偶有從業者倡談「殺無赦」、「不生路」,或泛指不同理念者為「曱甴」,又或直指立法會議員為「契弟」;市民皆側目,多不認同該等仇恨或侮辱性言論,唯迄今未聞任何專責部門表態。反之一句流行口號「黑警死全家」,申請執業人士卻立遭當權者當頭棒喝,敕令解釋。狡辯解釋不被接納,政府即可反對申請人的執業資格。同是面書(Facebook)社交媒體上的言論,為何卻有雙重標準、厚此薄彼之對待?社交媒體的言詞再次成為當權者DQ(Disqualify)不同政見人士之利器,前有當選之立法會議員被DQ,今有寒窗苦讀之準專業法律人被DQ。

「死全家」有如廣東話的「冚家剷」,是粗言。各行各業都難免會有口出粗言之輩,包括法律從業員;但講粗口罪不至死,視乎場所,最多只會被申斥,不會被褫奪專業資格。現今當權者對 「黑警死全家」 所關注的肯定不是在粗口「死全家」,而是「警」這一字,意指警隊。在當權者心中,「黑警」一詞不能接受亦永不存在。在他們眼中,由今年六月迄今,所有警隊的行為都是必需和合法,情理皆備。市民髮指的警隊濫用武力事件,例如爆眼、腦出血、骨折、甩門牙、插贓、近距離開槍、721 縱容元朗白衣人酷打市民等種種事件,皆是附庸穿鑿,警隊完全沒有失職亦無「黑」可言。如申請者面書上的言論是「反中亂港死全家」或「某漢奸死全家」,同樣是粗言,同樣是仇恨性言論,但對象不同,想來當權者只會擊節讚賞,因為「反中亂港者」和「漢奸」就抵死,其家人亦活該被流放,絕不會聲討此等言論。正所謂「崩口人忌崩口碗」,當權者就是聽不得、容不下「黑警」二字!

數次的百萬港人和平示威,抗爭者無數次的抗爭運動,幾位年輕人自行了結生命,近八百港人被捕並控以重罪;被捕者喪失工作,他們和家人在候審期間,身心飽受煎熬;這些犧牲和血與淚的控訴皆喚不醒當權者的心,港人的要求,撤回惡法和設立公正獨立調查委員會迄今仍無回應;換來的只是在位者之揶揄「They have no stake in the society」這些人士並非(香港)社會的持份者)」!無權無勢的港人還能做什麼?香港百年基石並非斷送在任何社會動盪,而是毀在自私、傲慢、漠視民意的掌權者手上。高官們,當你們高呼香港社會要「和平」、市民要平靜下來時,可知「Justice(公義)」和「Peace(和平)」乃連生兄弟,缺一不可。在不公不義、不平不等,沒有公義(Justice)的社會,又何來和平(Peace)?港人怎能和諧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