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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運動的轉化 – 下一波抗爭模式建議

佔領運動的轉化 – 下一波抗爭模式建議

開始有人說佔領運動需要轉化,要開始想退場問題和保留實力作長期抗爭。我一直有就跟政府談判的方向提出建議,但如果我們不走談判妥協的路,要為運動找出路,有甚麼可以做呢﹖

沈旭暉教授說雨傘運動的弱點在於佔領和真普選間沒有邏輯關係,令運動沒有制約,惹來普羅市民的厭惡。跟甘地和馬丁路得金的公民抗命不同,他們會針對某一不公義法律作出抗爭,盡量不違反其他法律。例如甘地反對鹽稅,他們生產私鹽去挑戰鹽稅,只影響政府之收入而不會影響普羅大眾,藉以爭取到普羅大眾的同情和支持。

如果佔領和真普選沒有邏輯關係是其弱點,運動持續下去會不得民心,那麼怎樣爭取真普選才建立到邏輯關係呢﹖

我大膽的提出一個建議。現在制度的主要問題是不民主,特首由只代表少數市民或既得利益份子選出或篩選出來,立法會內有一半是功能組別,只代表著既得利益者利益。針對這個我們無法參與的制度,我們要爭取的是政治參與。我們沒有權選出代表自己的特首和所有立法會議員,因此我們要用其他方式直接參政。

未來,所有具爭議性的政策,除一般諮詢程序外,我們可以找中立的機構,建立一個常設和穩定的電子公投平台,讓市民投票參與。電子投票的好處是成本低,數據處理容易,市民以手機投票,其便利性會令他們更積極參與。雨傘運動讓市民覺醒,珍惜政治參與權利,應可提高投票率。

假如公投結果是80%的人否決,儘管公投沒有法律效力,也將對政府和建制派造成壓力。如果功能組別和建制派還強行通過,第一,可顯得政府和建制派違反民意,不得人心,令政府尷尬和直選建制派議員失去部分選民支持。第二,可作為公民抗命的民意基礎,為運動增加認受性。

例如,政府強行通過東北發展或高鐵撥款,電子公投結果是反對的,公民抗命者可以在其工程展開的位置進行佔領,讓政府方面不能施工。政府不肯推行空置稅、資產增值稅或租務管制去解決租金急升,租戶生活困苦的問題,公投結果卻是贊成的,那公民抗命者可組織全港租戶遲一星期交租運動。這樣就建立起個別違反民意政策跟公民抗命運動的邏輯關係,又不會影響到全香港市民了。

努力宣傳公投平台,讓所有市民都了解到他們的聲音即使不能透過現在的不公義制度反映出來,也可透過平台發出。這平台需要市民廣泛參與,而不只是支持真普選的市民。如果參與率夠高,將大大削弱政府壟斷掌握民意的角色,為政府和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製造很大的質疑和民意壓力,逼政府提出更貼近民意的政策和收回惡法。

往後立法會內的不合作運動、電子公投和制度外的全民不合作運動,可給予中央時間思考,是不是要給香港人多一點民主空間,才能有效管治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