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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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行動今日﹝十九日﹞下午三點於皇后碼頭對開舉辦「改革開放──香港古蹟保育制度論壇」論壇,請來六位講者發言,包括三位現任或前任古物諮詢委員會成員。多名講者認為,在改革古蹟保存制度時,政府應加強古物諮詢委員會的權力,例如將之提升為相當於城市規劃委員會、擁有法定權力的組織,並以此為基礎,讓公眾參與選定古蹟的過程。
可持續發展公民議會主席兼長春社理事黎廣德認為,政府為了贏得皇后碼頭的司法覆核官司,不惜「揮劍自宮」,將古諮詢貶為無關痛癢。他就古蹟保存制度的改革提出三個大方向。﹝ 一﹞古諮會應該提升為與城市規劃委員會同級的法定組織,有法定權力參與指定古蹟,不能再由古物事務監督一人決定;﹝二﹞古諮會的成員及主席不應該全部由政府指派,要加入民主機制;﹝三﹞古諮會應該強化公眾參與,具體來說,古諮會可以設立地區機構,從下而上蒐集市民對該區應保存的古蹟、地標或文化聚落的建議,再提交古諮會討論。此舉是為了打破政府一元的、以官方權威為本的歷史觀,令由市民提倡的社會價值成為指定古蹟的新指標。
前古諮會委員陳偉群博士則帶領聽眾回溯政府檢度古蹟保存制度的歷史。為何檢討制度都有歷史可講?因為政府由一九九六年開始,不斷地拋出一些制度改革文件,但過幾個月後總是無疾而終,從來都沒有真正提出改變政策的具體建築。他說,最新一次是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在零七年初﹝天星運動後﹞重提諮詢,可是,他問的問題竟然和零四年二月提的一模一樣!身為長期監察本地古蹟保存制度的專家,他對政府的態度非常失望。
此外,陳博士認為,香港沒有理由不可以引入海外非常普遍的古蹟保存制度,例如地積轉移;他說,目前的古物古蹟條例過份保障擁有歷史建築的私人業主,例如在以公帑賠償限制發展的損失後,業主仍然可擁有建築物的業權,便相當不合理。
林雲峰教授和李律仁先生兩位古諮會現任委員均認同古諮會有需要變得更加開放,容許市民更多參與。林雲峰教授說,他在零五至零六年出任古諮會委員時,委員會大約每兩個月開一次,但零七年開始的這一屆,六個月來卻只開過一次會﹝五月九日為皇后碼頭評級﹞;他已經在多個場合提出這問題,但古物古蹟辦事處至今仍沒有提出開會的迹象。
李律仁先生則表示,現在古諮會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繼續目前的無關痛癢,一是提升地位。當然,他希望出現的是後者,改革已經是刻不容緩。李律仁亦認為,現在政府壟斷了什麼值得保留的價值判斷,唯有開放讓市民參與其中,不同的社會價值才得以彰顯。
香港大眾遺產傳承召集人蒲美琪是發言者中走得最前的民間推動者。她成立的香港大眾遺產傳承﹝heritage hong kong foundation﹞已經正式註冊,組織將會向商界籌集資金,令民間的保育計劃得以落實。蒲美琪認為,古蹟保育不應只是保存單幢建築物,應該擴闊至整個社區及非物質遺產的保育。基金會目前一項工作是灣仔藍屋的保育,蒲美琪希望試驗「私人資金、公眾擁有、社區經營」的三合一保育模式,作為日後本地社區保育的示範。
本土行動朱凱迪的發言,跟今日在星期日明報刊登的文章相若,現附文章在末尾作為參考。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九日
附錄:
一切從維園開始──星期日明報
香港人講歷史,主軸是英國人的管治和李嘉誠如何發跡;香港人談保存舊建築,主要的標準是「靚」,而所謂「靚」,無非是精雕細琢的歐式古典建築。皇后碼頭爭論最刺激的地方,正是讓市民看清楚,政府拿什麼標準來講香港歷史和古蹟價值,也讓市民思考,我們是否要繼續糊里糊塗地替這套歷史觀和保育觀背書。今期星期日明報提到公園,就讓我從維多利亞公園的故事說起,看看政府這套歷史觀留下了什麼,又消滅和排斥了什麼。
維多利亞公園是葛量洪任港督時﹝一九四七至一九五七﹞其中一項公共建設。在其任內興建的著名公共建設似乎特別多,包括皇仁書院銅鑼灣新校、政府合署東翼、掃桿埔政府大球場等,另外,中區和銅鑼灣的新填海用地罕有地沒有商業發展,前者蓋起了大會堂、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建築群,後者則成了二戰後最大的公園。一種流行的說法是,戰後港英政府面對龐大的移民人口及中共提早收回香港的威脅,不得不改變戰前的種族區隔統治,加強向華人提供公共服務。
維園開放五十二年來,有兩個無人不識的地標。第一個是一九五五年五月置於公園內的維多利亞女王像,此像見證了港英殖民政府二十世紀首五十年的高潮低潮,它從中環流落日本再回來銅鑼灣的經過,網上一查就知道。在歷史檔案館翻看興建公園前後的公文往來,當中絕少討論應該提供什麼設施給市民,卻有很詳細的關於公園命名﹝叫維多利亞公園、伊利莎伯公園或佐治六世公園?﹞和安放女王像位置的考量,而激起最多爭論的竟然是女王像的基座高度。應該高三尺六吋還是七呎?最後殖民政府寧願多花三千大元選擇了七呎高的基座,以防女王被「非禮」﹝be subjected to indignity﹞。大家肯定已想起了一九九六年的潘星磊。
古物古蹟辦事處在建議前民政局長何志平不要列皇后碼頭為法定古蹟時指出:「在考慮一座歷史建築物應否宣布為古蹟以便重構香港的殖民地施政歷史時,我們必須考慮全盤因素﹝we have adopted a holistic approach﹞,包括有關的建築物與殖民地施政的關係,以及其對殖民地經濟、宗教、教育、醫療發展等範疇的貢獻。從這廣泛的歷史角度來看,皇后碼頭作為一個用作舉行特別儀式的地方,其歷史意義相對不大。」觀乎目前被列為古蹟的建築──前港督府、前中區警署建築群、前中央裁判司署、舊三軍司令官邸、舊最高法院等,或者古蹟辦視為較皇后碼頭重要的一級歷史建築──舊域多利軍營、舊鯉魚門軍營和舊南九龍裁判署等,政府以舊建築重構殖民地施政歷史的進路,只是單向地展示殖民地統治者在各方面的輝煌,不單止是要夠權威﹝軍、政和司法機構﹞,連建築風格也偏好着重展示階級優勢的新古典主義建築,輕視強調階級平等的戰後現代主義建築。
維多利亞女王像雖然不是建築物,但香港的古蹟保存部門大概會把它歸入上述的重構裏,而以女王像為核心的維多利亞公園在這套歷史觀中,就是戰後英國殖民者改善施政的德行之一,就是港府慶祝英女皇壽辰的閱兵場地﹝一九七三年﹞,甚至是香港順利過渡、北京兌現五十年不變承諾的象徵。因此,維多利亞公園內什麼都可以改、什麼都可以拆,唯獨維多利亞女王像不能碰,世世代代供市民瞻仰和藉其回溯香港曾經有過的「歐陸情懷」。
公園內另一個地標是被稱為「維園涼亭」的「中央音樂亭」﹝Central Musical Pavilion﹞。那是一個跟皇后碼頭一樣「無甚特色」﹝何志平語﹞的現代建築,政府檔案裏沒有記載設計者是誰,甚至很難確認在何年興建﹝筆者只在一項演唱會公告中,得知涼亭在一九六八年已經存在,也在一幅一九七一年拍的照片首次得見其身影﹞。但是,這個一直被官方輕視的涼亭,由一九七一年開始就成了我城居民站出來反抗強權、爭取自主的基地﹝與毗鄰皇后碼頭的愛丁堡廣場分庭抗禮﹞。我從多種香港大事年表中輯錄出以「維園涼亭」為中心的重要抗爭,幾乎就是一本香港社會運動史:
●一九七一年七月七日,數千學生和市民參加保釣集會,遭由警司威利率領的警隊以長棍鎮壓,多人受傷
●一九七三年九月十六日,各界舉行「貪污有罪、集會無罪」示威,抗議警方票控參加「反貪污、捉葛柏」集會人士
●一九七四年五月五日,「每日戰訊」等五個團體發起五月五日維園示威,抗議通貨膨脹及失業惡化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萬多人示威反對政府關閉金禧中學
●一九七八年九月十日,佳藝電視台職藝員在維園舉行佳視事件民眾集會,爭取復台
●一九八二年九月十八日,三萬多市民集會反對日本歷史教科書篡改侵華歷史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八日,五千多人集會要求政府遏止加價風
●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一萬人參加民主政制大會,爭取一九八八年直選
●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日,逾四萬名香港市民冒着八號風球到維園集會,聲援北京學運
﹝最後當然要包括一九八零年四月開始的城市論壇﹞
這段從市民抗爭出發,以涼亭為核心的維多利亞公園史,是殖民政府以至特區政府古蹟保存部門容納不了,甚至要刻意掃除的。這當然並不稀奇。稀奇的是,就算從這些抗爭中一路走來的香港市民,也似乎對盛載這些抗爭的公共空間和地標無知無覺,甚至被動地認同了官方的歷史觀,認為這段「集體回憶」不值得成為我城歷史的重要篇章,不值得成為我城下一代成長的路標。於是,在市民的默許下,二零零零年,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進行「維多利亞公園改善工程」。民政局在文件的一處提到維園涼亭:「公園內的其他設施,如廁所和更衣室、經鋪築的地面、座椅和長櫈、避雨停和涼亭等亦已殘破,須以設計較佳的設施替換。」當時,一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被記者問到有關工程時,只說希望政府在局部封閉維園進行工程的時候,不要縮減六四燭光晚會的場地面積。
「維園涼亭」就此消失。
涼亭消失後,周圍的空地幾乎再沒有舉行過像樣的抗爭。為什麼呢?因為,本來面朝八方的圓形涼亭是非常理想的動員舞台﹝是西人建築師有意為之?﹞,運動組織者 ﹝就算沒錢在足球場搭台﹞只需拿着大聲公振臂一呼,馬上就能吸引四面市民的注意。民政局將涼亭拆毀後,換上一個面朝一方的帳幕,暗暗與特區令人窒息的政治契合。舞台死了,周圍的公共空間也隨之死亡。
皇后碼頭不也是一樣嗎?皇后碼頭拆毀後,毗鄰的愛丁堡廣場將會興建四十米長的P2路,隨之消失的,是四十年市民抗爭的空間憑據。
涼亭被拆,女王像長存;碼頭被拆,港督府長存。零三七一穿着黑衣締造歷史的同志啊,你們真的要替這樣的歷史觀和古蹟觀背書嗎?保育運動就是民主運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