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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E生意到E教育

十年科網之虛擬世界 - 信報.孔少林

  上星期提到互聯網的四大名號─Google、eBay、雅虎和亞瑪遜,大家都說這幾間公司發展得很快,生意做得大;究竟真正有多大,可從下表看到:

  雅虎的市值稍高於和記黃埔(013),Google就正好是和黃的一倍。如果依市值和盈利由高至低排列,次序是Google、eBay、雅虎(減除特殊收益,盈利排第三),最後是亞瑪遜。這排列結果是大有意思,就是「愈虛擬,愈成功」。

  Google全公司只得三千多人,大部分是科研人員,完全沒有銷售隊伍。業務種類更特別,獨沽一味─搜尋資料。這種服務必須依靠科技及互聯網才會出現,現實世界根本沒有這門生意,所以沒有競爭對手。顧客想賣廣告嗎?請自行上網填寫表格,用信用卡過數;整個過程,顧客自己一手包辦。

  eBay在網上製造一個供個人對個人買賣的平台,就像現實世界中的跳蚤市場或garage sale;這些都屬於很小型的買賣,跨國的就更沒有可能。在現實世界中,eBay沒有對手,毋須聘用銷售人員。

  雅虎的生意模式是網上雜誌,收廣告。它的對手是傳統媒體,所以雅虎要有較龐大的銷售人員。有銷售人員自然有客戶服務,自然要支付銷售佣金,所以雅虎的盈利比率較低。

  亞瑪遜現在的生意模式很「不虛擬」,網上落單,網下卻要訂貨、管理物流,運作與沃爾瑪無異,但亞瑪遜怎能與沃爾瑪比較物流管理?

  Google與亞瑪遜一比之下,高下立見。「十年科網」的第一課:既然在互聯網上做生意,就要利用互聯網的特徵─要夠想像力,要夠虛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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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不單是做生意,就算是做「IT」X(例如,IT教學、IT醫學、...)也要夠虛擬。

這樣說,不是叫你做些「吹水」(求英譯...)或務虛的事情,而是既然你已選擇了一個新的媒體,就要將這個媒體的特點發揮得最好。否則,你的顧客(學生、觀眾、你追求的目標...)會問,我為甚麼要改變我的習慣?注意:這不是兩間咖啡店的街頭街尾式競爭,較近似的是,你在問顧客「不如唔好飲咖啡,行多一個街口,試試小店o既外星花茶...」

沒錯,IT教學也是一杯外星花茶。不是將課本變成動畫放上去就可以,而是以不同的媒體呈現同樣的題材。所以,一個POWERPOINT可以好易做,做得好,其實好難。但更重要的問題是,POWERPOINT本身其實沒有完全發揮這個媒體的長處。(試比較AMAZON對香港的二樓書店,再比較POWERPOINT與投影片...)這涉及的不是一個搬字過紙的過程,而是一個範式的轉移。

有沒有一些好的IT教學工具呢?我猜BLOG、MESSAGE BOARD、ICQ等等的功用我們還未有好好的利用。同時,我也明白,對很多IT老師或者其他老師而言,這涉及管理的問題:君不見「網上日記」慢慢代替ICQ成為了新的恐慌(如果你還未驚,請參閱星島日報.2005-05-04. 玩網上日記.爆私隱易惹禍 )。

當大部人還未了解何謂「外星花茶」時,這家店,可能開得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