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童年時那個你

童年時那個你

【童年時那個你】

我一直認為,若果事情有一個錯的開始,往後的事情都對不了多少。我不算是楊千嬅的忠實歌迷,大概是我擁有的第一張楊千嬅唱片是一張翻版唱片。記得這張翻版唱片在信和中心購得,五十元有兩張,我第一張拿起的是梁詠琪的《新居》,正在惆悵搭哪一塊豬頭骨先,看到楊小姐的《直覺》,我就憑直覺買了。回家試聽,發現《再見二丁目》竟然是跳線歌,怒火中燒,基於消費者權益,我回到信和想換唱片。可惜,那店已被藍白色的海關封帶圍起來。

那一年,我十三歲。

時代巨浪,捲走了翻版唱片和梁詠琪。唯獨楊千嬅,活躍了十八年,升上了一線後,總算未曾離開過一線。所以當我回憶起她每一首歌,每一張唱片,每一齣戲,都會牽連上我一些往事,重看自己的Boyhood,以及香港的時代變奏:

我記得《1至100》隨碟附送Hello Kitty Call機套
我記得很多人在加州紅獨家試唱《愛人》
我記得預科開學後我買她的《Miriam》
我記得不知怎放她的《M vs M》入CD櫃
我記得中六時看「萬紫千紅演唱會」
我記得她的唱片會有Biotherm試用品贈券
我記得沙士後的暑假去看《新紮師妹2》

我第一張正版楊千嬅唱片,是一張叫《體驗入學》的新曲加精選唱片。初中窮到燶,買一張正版唱片是何其神聖的事情,所以我多是問朋友借唱片來聽,《私日記》、《到此一遊》已經令我有點購買意欲。《體驗入學》能令我「速決」的原因,就是封面太美,可以見識到黎達達榮的插畫。另外就是該收錄的歌都收錄了,主打歌及滄海遺珠俱備,例如《出埃及記》。直到現在,我和朋友都覺得,知道有《出埃及記》這些歌和覺得這一首歌好聽的人,聽歌品味不會太差。

我一直覺得,她的唱片做得不錯。不是計較她唱得怎樣,是看無論是選曲和歌詞方面,都是水準以上。而且整張唱片概念和風格明確,主打歌以外的歌,都值得細味,或成私房最愛。由華星年代的《字跡》、《幹什麼》、《冬天的故事》、《非買品》,新藝寶年代的《深紫色》、《一個人的童話》、《藍與黑》、《民間傳奇》,金牌年代的《的士司機》、《風采依然》、《超齡》、《芬梨道上》,還有我最愛的《私奔》⋯⋯她三年前開的小型演唱會「Minor Classics Live」,她幾乎唱盡了我心目中的滄海遺珠作品,比起她其他演唱會更來得經典。

楊千嬅很容易惹來兩極的評論。有一類人覺得她的歌曲整體質素好,說話不轉話抹角,有幾分幽默感,易笑易哭,好像比一般藝人真情流露。討厭她的人,就會恨之入骨,覺得她五官不夠標緻都算,唱現場時氣若游絲,高音夾硬來,簡直是原形畢露,有混飯吃之嫌。據我所知,大部份阿媽,最憎楊千嬅,包括我阿媽 -

1998年季選,她在唱《愛人》:佢唱乜呀,唱成咁都可以出黎唱歌。
1999年十大中文金曲,她在唱《抬起我的頭來》:嘩!呢個人啲高音嗌出黎既﹗
2001年十大勁歌金曲,她在唱《姊妹》:我最憎聽佢唱歌!(之後拿起遙控器轉台到亞視⋯⋯)
2004年都係十大勁歌金曲,她在唱《小城大事》:佢咁都紅到﹗(之後又拿起遙控器轉台到亞視⋯⋯)

上一代的人,不會明白為什麼很多七八九十後, 對楊千嬅有一種情意結,沒有精緻樣貌,沒有深厚唱功,沒有創作才華,憑什麼在腥風血雨的娛樂圈立足?她的優勢可能就是夠平凡,大家的代入感會較強,一首歌就似朋友之間互說的心事。由寂寞的十七歲,到枯燥的廿五歲,到徬徨的三十歲,她總有一兩首歌,給你一語中的、比雷電擊到的感覺:

只怪我一心愛人 忘掉隨手撫摸得到的傷痕
這數年 不理深愛著誰 亦未被對方珍惜過
你來纏著我 你還求甚麼
明知愛 這種男孩子
陪著我 像最初相識我當時未怕累
只好怪 貪心人 無論滿足多麼久也未夠

她歌曲的「被quote率」,是一眾本地歌手中,我見過頻率最高的一位。歌詞出現在昔日的ICQ profile中,到後來的MSN狀態,現在偶爾也出現在Facebook status。哪一句合用就拿去自用,既是呼應又似預言,好比在黃大仙廟三跪九叩得來的一張黃色籤文。難得找到有共鳴感的歌,就似在廟街中遇上說中你一件往事的算命師傅,而且這個師傅還要說中你一件又一件往事。

她也代表著平凡人的夢。出身於小康之家,本來在瑪嘉烈醫院做護士,卻跑去參加新秀,披上歌服做歌星。她歌藝不太精,卻遇上了香港最好的創作班底,人山人海、陳輝陽、雷頌德、Eric Kwok、伍樂城、CY Kong,都肯在她身上做音樂實驗。林夕當她是身上的一塊肉,黃偉文曾經是她的最佳損友,現在是最好的債。兩人為她寫的歌詞,很多都是度身訂造的上乘之作,她說自己心口得個勇字就有一首《勇》,自己是水瓶座就得來《可惜我是水瓶座》,覺得自己性格剛烈就換來一首《烈女》,還要有一首人生點題作《楊千嬅》。她舞藝不太勁,但定時定候踏上紅館的舞台。她樣貌不出眾,卻跟香港所有最英俊的男演員合作過,她輕撫過古天樂的俏臉,觸摸過吳彥祖的肌肉,雙眼曾跟梁朝偉的電眼交流。她的演技未算最好,但比鄭秀文捷足先登,得了影后寶座。

她的星途似乎告訴大家,就算沒有十足的天資, 只要把握到跟最叻的人合作的機會,你也可以成為下一位楊千嬅。

>>>>>>>>>>>>>>>>>>>>>>>>>>>>>>>>>>>>>>>>>>>>>>>>>>

有一件心事,我一直不太跟別人說,是關於她的老公丁子高。

話說丁子高做她2010年的演唱會嘉賓,合唱《飛女正傳》,其實好難聽。

最地獄的事情是,尖沙咀金馬倫店的節拍音樂,長期高聲播放熱門演唱會DVD作招徠,還要不停播放同一首歌。這首《飛女正傳》,被重播足足半年,折磨店內員工、顧客及街上行人,很不人道。你話佢幾愛丁子高我都咁話。

原文刊於我的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