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成長階段,睦鄰是一個很重要的元素。
父母沒有給我解說甚麼大道理,只是以身作則告訴我鄰居要和睦共處,和衷共濟。和很多跟我同年代的小朋友一樣,我是在那些舊式的公共屋邨長大。一層樓一條長巷有三四十伙,住在巷頭的我連巷尾的鄰居也叫得出名字。
當然最親密的是左右及對面的幾個家庭。我也並不一定只和同年紀的混熟,比我年紀大的哥哥姐姐,甚至叔叔嬸嬸,都相親相愛如一家人。鄰舍之間最愛就是彼此分享;苦與樂,好與壞。每家人的母親都是廚神,各自各炮製美食,卻然後分甘同味。特別大時大節,小朋友們都吃盡不同門派的美食。記憶中的端午節,粽的款式五花八門,吃之不盡。
印象中,我到鄰居家中消磨日子的時間不比在自己家中少。而我們好幾家人都互相存放大家的門匙,以備急時照應。只要我媽媽知道我在鄰居的家就會安心。
昔日的公屋沒有管理處,大廈的治安秩序就由「互助委員會」去維持。所謂委員會也不過是鄰舍間自發組成,大家每晚自律地輪流當值。我最喜歡搶著和爸爸一起當值,可以拿著那支棍揮舞,好不威風。
七八十年代公屋未有扣分制,也有不少人養貓養狗,我一家人則養雞養雀養魚。隔籬左右就愛互相探望別家的寵物,我從來未經歷過也未聽說過鄰舍間為了寵物引起的問題爭執。因為嚴格來說,人也好動物也好,我們都看待成自己的鄰居。對「投訴」根本沒有概念。
今日我老爸依然住在公屋,不過是新設計的,鄰居幾乎可以不相識不碰面。管理的工作外判給管理公司了,鄰舍間不需要互助了,卻互相投訴。扣分制嚴厲執行了,犯規的人卻愈來愈多。不要說失去了動物做我們的鄰居,就連人也變得陌生了。
原文刊在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