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數星期接連有劏房新盤賣個滿當紅,二百呎賣四、五百萬也大排長龍,更被稱為窮人恩物;再加上一梯廿幾伙,奇則和巨型露台,發展商賺到盡的手法廣為市民詬病。
正所謂歷史無限 Loop,香港地產商百幾年前己非常努力用盡每吋空間,賺盡買家的一分一毫。
根據港大學者 Cecilia Chu 的研究顯示,在1879年,一位譯名叫李德昌 Li Tak-cheong 的地產商,計劃在 new Praya 新海旁即現今德輔道西興建79間屋背貼着屋背的樓房,並在屋內間為劏房租出,該項目更為當時最大型樓盤。
當時的殖民地總測量師 J.M.Price 不批准有關設計,認為衛生光線通風欠佳。
李德昌不服,竟聯同其他地產商去信港督軒尼詩,指殖民地官不懂中華文化,中國人房屋並不需要後巷窗戶陽光,更指加入這些設計更會浪費土地資源。李氏在信中明言,華人不願付貴租,房屋間成劏房才能解决他們的居住需要。此事及後更引起政府內部爭議,要驚動英國政府調停。
時至今日,這些背靠背唐樓仍在中環,便是較早前獲市建局保留,位於閣麟街的紅毛嬌遺址(見圖),所以它的歷史價值非常高。
地產商賺到盡,是常識硬道理吧。
原文在AM730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