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網路,黃靜的案子肯定是另一個樣子。」黃靜母親對於有心人於互聯網上所動員的力量非常感激。
2003年6月2日,案發後三個多月,姜俊武被刑事拘留了。而驗屍工作亦轉交南京醫科大學法醫作出司法鑒定,於7月3日推翻了最早的三次驗屍報告,認為黃靜乃死於心臟病和肺梗死的理由並不充分。報告指:「冬季、臥床裸體女屍、上蓋棉被呈非自然體態,床邊有男朋友的精斑,身上有自己難以形成的損傷,當屬非正常死亡……屍體有進一步檢查的必要。」
8月1日,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的五名專家再對屍體做了一次鑒定,並於8月14日指出黃靜因疾病致死缺乏證據,在她身上「未見」風濕性心臟病、肺梗死、冠狀動脈血栓等等之病變。新的驗屍報告隨即引起轟動,市民紛紛質疑何以早前的驗屍結果卻指黃靜具有以上病徵?
另一邊廂,根據姜俊武的口供,案發當晚凌晨三時,姜在黃靜的學校宿舍內與黃靜同睡一床,期間姜提出性要求,黃不同意。姜強行性交,黃靜夾緊雙腿反抗,姜用雙手企圖扳開黃的雙腿,致使黃靜的軟組織挫傷。黃靜不從,姜便主動放棄發生性關係,興奮之後將精液射在黃靜身上,用衛生紙擦拭丟棄於現場,黃靜於上述過程中死亡。
但法院認爲姜俊武與黃靜雖屬戀愛關係,但他違背黃靜意願,已構成強姦罪,姜俊武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刑事責任。結果,姜俊武正式遭到起訴「涉嫌強姦(中止)」,中止的意思是姜俊武在強姦犯罪過程中自動中止犯罪,這跟強姦罪有所分別。(十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