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大公報)
編按:文末附有今天四一三厚德商戶行動的新聞稿,望大家多留意。
問題:領匯對外判商監管不足
將軍澳厚德商場是領匯轄下最優質的商場,而它的租金水平亦是最高。3月29日厚德商場發生嚴重火災,燒了十四小時,整個街市變成火海,商戶不能進內取回自己的物件,損失慘重。據報導所說,造成大火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由於領匯較早前開始進行裝修工程,有人把街市的自動灑水系統暫停運作,所以消房員須深入火場逐一撬開店舖鐵閘進行撲救,令到原本只屬一場小火,變成長命火,焚燒十四小時始被撲熄1;可是,後來領匯發表聲明反駁,指街市的自動灑水系統一直運作正常。
2有商戶表示,領匯在1月1日開始加租,並準備重新翻新商場,並在各商舖門外加上領匯的嘜頭,每戶徵收製作費1800元,她認為領匯翻新裝修暫停消防花灑運作是間接令火警不受控制的主因。可是現時領匯和承包商暫不為今次火災承擔責任,承包商又表示”合約”上寫明「若單方面說要承擔責任,則不會作出賠償。」所以厚德商戶便在4月10日遊行到特首禮賓府,向特首遞交請願信。3 同日商戶與領匯代表開會談判,領匯在商戶們強烈要求下,領匯物業組合管理總監藍列群指出,需要等待保險公司及消防處報告,才可決定賠償金額和確定誰需要負上責任,她又重申,預計可在兩周內重開部份結構未受影響的街巿,而房署昨已發出臨時許可證,批准商戶進入街市清理和點算損失。但商戶表示「對方以未有消防報告為理由,拒絕作出合理賠償,意味復市無期。」4談判破裂。
今晚(4月12日)有組織者聯絡我,表示厚德商戶由今晚開始,在特首禮賓府舉行長達四天的靜坐行動,希望新特首能接見商戶。明早(4月13日)8:00時立法會有特別會議討論今次領匯與街市失火的事件,屆時商戶會在立法會門外抗議,除此,他們會在(4月15日) 星期日舉行論壇及約見官員。 據當區的組織者所說,「厚德街市燒了,但領匯及承包商不願意處理,即卸責。賠償方面,又沒有理會。」而「承包商又說不會給予賠償,只會按個別需要給予酌情恩恤」。由於街市商戶會在一段時間內不能復業,這也影響一班僱員和工友的生計。所以組織者呼籲各界朋友明天到立法會聲援,又特別希望民間記者到來做採訪。
晚上,有朋友告訴我:「陳女士下午打給我,說他們在特首府門口被警察包圍,連上廁所也不能,不過具體情況要直接問佢。」
4月13日,一邊廂, 部份厚德商戶於立法會門外集會抗議, 另一邊廂,其它商戶則與領滙進行談判,領匯強調不會賠償,但可以將三個月的按金交還給商戶,稍後商戶需要再交三個月按金。商戶拒絶接受這種所謂恩恤按排,堅持要求賠償,提出新聞稿內的四項要求。
由於20名商戶不能堅持四天的靜坐,所以在4.13後便停止靜坐,同時也取消星期天的論壇。到了4月16日星期一,商戶再與領滙代表談判, 據聞,談判未有進展。他們將會在本星期五繼續談判。
據組織者所說,今次火災揭示領匯對外判商監管不善的問題。在年初,領匯為了裝修商場街市,便將裝修的工作外判給一間公司,這間公司關掉了街市內的防火設備,長達四個月,再者它又沒有安排其它後備的防火工具, 更甚的是領滙公司又沒有妥善監管那些外判商, 結果火災一發不可收拾。
組織者又說,她發現承辦商集旺管理公司即宏安集團有限公司, 它不但管理厚德街市,還承包8個房署轄下的街市和2個私人屋苑的街市,再者它又承包十七個房署轄下的停車場, 她感到這個租務市場並不簡單。
筆者覺得自領匯購買公屋商場及街市後,它用一種自由市場的方式管理街市和商場,為了維持它的股價水平,結果它不理會那些所謂「干預市場」的公眾訴求:例如,一,為外判工人設定最低工資,二,為商戶設定穏定的租務條款,三,不要隨便改變商場的用途。四,監管承辦商,令它履行社會責任。在2006年領匯公司向所有承辦商加租, 平均高達百分之十, 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些承辦商便轉向小商戶加租, 結果出現一些加租幅度高的個案---例如出現在天水圍頌富街市。現時街市的商戶正在與承辦商對簿公堂。五,就是租務市場壟斷性的問題。
1東方日報。《厚德村檔主一殼眼淚一把火。》2007年3月31日。 2新報。《商戶損失大斥存心靠害。》2007年3月31日。 3 大公報。《厚德街市商戶請願促賠償。》2007年4月11日。 4大公報。《厚德街市商戶請願促賠償。》2007年4月11日。
新聞稿
追究關喉救火責任 厚德商戶損失惨重
領匯無能監管集旺失職 推卸公共企業社會責任
集旺推卸疏忽責任 轉移迴避公眾監察
(2007年4月13日)商戶獨白:「一場燒咗14小時嘅長命火,街市竟然滅火喉水制關掉,集旺管理公司職員無人發覺。引致火警疏忽的責任,領匯、集旺拒絕得一乾二淨。難道政府將公共資產賣掉俾領匯,監管公共企業的責任,政府變成置身於道外嗎?始終公屋商場及街市屬於公營房屋,政府絕對有責任去監管領匯嘅!」
我們是將軍澳厚德(萬有)街市的商戶,在區內服務街坊十多年。由於街市管理公司集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旺)的疏忽,關閉灑水系統,亦未通知商戶作出應變,致使3月29日的一場大火,至今商戶捱足14天,領匯及集旺無正式向我哋交待誰負上這場火警的責任?誰關制,誰負責!領匯租場,集旺管場,故此領匯與集旺的責任必須要向公眾交待,兩者不可互助推卸及混淆視聽,轉移及迴避公眾的監察。
自火災之後,我們與領匯及集旺曾於4月4日及4月10日舉行會議,但是,會上領匯不願負上責任,而集旺則堅持不給予補償金。為了爭取對我們合情合理的要求,我們在4月12日到禮賓府正門請願及靜坐,目的只是要求行政長官曾蔭權能明白商戶訴求,介入事件,協助我們爭取補償金。
集旺退回按金 掩耳盜聆 迴避疏忽責任 並非真正補償
厚德街市現已封閉,檔主手停口停,更需要負擔工人的人工及復業開支。集旺公開表示 ,只會安排商戶退還三個月按金,斷然拒絕3個月補償金。商戶認為,按金是商戶的「資產」,暫時放在「集旺」,加上集旺之後亦會取回。因此,這並不是商戶要求的補償金。商戶要求補償金,建基於這場災禍是「領匯」及「集旺」疏忽所致,有責任給予補償,讓商戶解決停業後生活及支薪給工人的開支。
集旺表示會最快二星期讓四分三商戶重新復業。然而,由於街市內破壞嚴重,商戶憂慮集旺只是「臨時措施」,一面開放一面維修,而且有四分一商戶不能復業,都影響街市經營,因此,商戶堅決要「領匯」及「集旺」盡快維修,讓全體商戶原址復業才是當前急務﹗
領匯工作外判 難逃避業主「責任」
領匯將管理交予集旺,並不等如可以推卸監管責任。領匯是外判合約的另一方,有責任監管集旺履行合約及維持街市運作正常。因此,「集旺」有責,領匯作為大業主更加責無旁貸,更難逃避業主法律上「責任」。另外,商戶與領匯多次開會,領匯只呼籲獲發進入街市的臨時許可證的50個商戶,盡快返回街市視察及收拾。商戶認為,4月7日已讓「領匯」入街市內清理及拍照,現時不是討論收拾問題,重點應放在「責任」問題。領匯不理企業社會責任,將責任推卸,有違當初上市的承諾。
政府變賣資產 須負擔惡果
政府將房署轄下商場出售與「領匯」時,揚言官、商、民三贏,然而領匯接手後,先向基層員工開刀,繼向商戶入手,加租迫遷,現在,又置我們受災商戶於不顧,政府卻袖手旁觀。我們認為,政府必須正視出售資產的惡果,這是出售公共資產的最大責任者,因此,政府應責成「領匯」發放補償金給商戶,並督促有關部門成立跨部門小組,迅速協助商戶復業。
我們重申,強烈要求:
1.「領匯」儘快向商戶交待災場復業安排,事後場內維修費用及賠償事宜;
2.「領匯」補償監管集旺失職,發放相等於三個月租的補償金給受災商戶,使商戶能在此停業期間渡過難關;
3. 政府及立法會議員為變賣資產負上責任,立即介入成立「獨立專責調查委員會」,向商戶及公眾作出交待;
4. 建議領匯管理層、公屋居民及利益攸關者(包括股東、商戶、工友)所代表三方,須盡快成立直屬董事局、獨立於領匯管理層以外的「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負責制定及推行監管領匯的「企業行為守則」;
厚德(萬有)街市商戶、領匯監察、梁國雄議員辦事處
聯絡人:楊鴻光 6020 2388(商戶代表) 陳寶瑩 9404 2739 (梁國雄議員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