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勞工界議員曾努力為設立最低工資叫陣,但並不成功。最近,他們又轉移目標,希望立法設立最高工時。
勞工界議員為工人爭取權益,精神可嘉。但他們誤以為立法就可以改善工人生活,卻有點頭腦簡單,不了解現實世界的複雜。
有些落後國家,也曾為最低工資及最高工時立法,但其工人的生活並未因而有所改善。中國大陸現時也有這方面的立法,但大陸工人卻嚮往去沒有這方面立法的香港打工。這是工人的選擇,不知勞工界議員是否也感受得到。
作為個人,我也希望不用工作這麼長時間也能得到起碼的收入。我初出社會打工時,也不斷努力,希望透過提升工作能力以達到這個目標。因此,我並不反對個人去爭取做少一點工時,賺多一點工資。這是社會進步的主要動力之一,相信沒有人會反對。
然而,以立法途徑,去為所有人一次過達到這個目的,卻不會行得通。世界發展並不平衡,地區與地區之間仍存在激烈競爭。你不努力,別人努力,結果別人就會比你進步,比你成功,可以過比你更好的生活。
八十年代初,我曾到過美國旅遊,發現寫字樓區一過辦公時間就烏燈黑火,大部份人都已下班去享受生活,這種好日子過不了多久,美國就發現自己落後了,給日本及西德追趕上來,連亞洲四小龍也在個別行業上威脅美國的領導地位。
美國人於是痛定思痛,狠批「嬉皮士」文化,不再沉迷「少做工夫,多歎世界」式的生活,改為標榜企業家精神,先盡力工作,然後才盡情享受。之後,美國的國力才慢慢得以恢復,成為當今最強的大國。
近年我又再到過美國,發現寫字樓區晚上仍有不少公司亮着燈,很多人還在加班。以前星期天休息的服務行業,現在大部份都照常營業,與八十年代初所見的景象全不一樣。
法國人向來自命有品味,最懂享受生活,早有立法,每周最多工作五日,每日工作最多七小時,但最近也發覺不對了,勢必會限制法國在國際舞台上的競爭能力,於是決定立法增加工時,由每周三十五小時,增加至每周三十八小時。我相信,這是一種世界性的大趨勢,香港很難逆向而行,否則香港人休想過大都會式的生活。
況且,一旦立法,修改需時,但社會卻在不斷變化,立法只會降低我們的靈活性及適應力,令香港處於被動。除非全世界一起設立最高工時,否則香港不宜自縛手腳。
環顧世界,先進地區的人的工時一定比落後地區長,不信,只要比比美國和菲律賓就清楚不過了。香港想跟從美國還是跟從菲律賓?勞工界議員可否讓香港人自己決定?
施永青
蘋果日報 200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