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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是這樣走過來的─論行動、理論,抑或藝術,

(3月18日 12:00-1:30 pm梁寶山曾德平 「慢步綠蔭下」(攝影:Thompson) )刪撮版刊今日《明報》

前言:
2008年3月5日,與眾藝友時代廣場野餐暢聚,非常愜意。後來朋友之間怱發奇想,才搞出個比賽來,化私為公。關心我們的公共生活,尤其公共生活裡的藝術,對香港的許多藝術家來說,非始於今時。只是看到這兩周以來,也不知是那裡來的各種鬼主意,才更覺路是要時間慢慢地走出來的。這文章寫得不好,因為想要整理的問題太多。

另謝凌柏年君投稿《明報》,給我機會再思這些年來的實踐與想法。順提一點,寫文章,多理性思考與討論是好事,唯我最擔心的是像這種沒有把問題放在當下處境(situated)再把書本中的道理講清楚,然後各打五十大板的寫法,(不知是否受了劣質的通識教育影響)近年來好像越來越流行。我早年的文章也常犯這種毛病,現正努力改過,希望文友引以為戒。

原文:

已經忘記,那是1998年還是1999年。六月,總叫人納悶。當到維園去變成沒有選擇的指定動作,「未能忘記」喊出來更像再次承認我們的無能為力。民主自由聽來抽象,行動起來其實在應始於足下。於是忽發奇想,把藝術界的道路傳聞發揚光大,以行動來認定那怕割據文化中心一角的法國人,就是「我們的」民主女神。急急找來近身朋友做發起人(何慶基、鄭嬋琦、曾德平),用web 1.0來發放消息,呼籲市民自行發獻花,換來是《明報》一篇A4版的一篇報導,和《星島日報》的一則消息,前市局署急忘澄清。六四傍晚,和當時還未參政的李偉儀抱着自製的花藍穿街過巷到尖沙咀,巨人腳下,果然有幾枝由市民扔下的白色小花。此後每年六四,我總會與相識與不相識的朋友在法國人腳下碰面,而文化中心亦因此被添上幾分政治意味─和用來阻礙市民獻花的花圃。

我喜歡讀書,但我的本業是藝術。有時文章寫多了,便會擔心自己過於頭巾氣,未能多做實事,與現實脫節和欠缺幽默感。我說的實事,有時是利用自己藝術家的身份直接介入社區和社運場域,把自己、戰友和市民種種無以名狀的情緒或理念化成看得到聽得見的作品,進而翻出被排除在可能性之列以外,對物、事、人和對未來的想像和理解。在天星皇后運動裡,「社運份子」與「藝術家」雖然合作無間,但其中苦樂參半。除了往往都是急奏章地考驗藝術家的急才和無中生有(零budget)能力之外;尤有甚者,引用藝友ger的比喻是「把藝術家當成龍虎舞獅」,旨在傳媒時代引人注意,藝術與運動扣不上必然關係。這實在不關個別藝術家能不能放下身段,而是社運有沒有好好讓藝術發揮應有的能量。就是非常工具性地把藝術當成政治的宣傳,也應找符合內容的形式─每年看七月一日當我看見法輪功的天滅中共大隊與愛國遊行,我真是觸目驚心─同樣都是以民族歌舞耀武揚威,沒有留意標語的話,分分鐘會誤會成法輸功與民建聯竟連成一線。當權者把政治美學化的政治化粧術古已有之;而對治的策略是美學政治化,把美學的政治本質突顯出來。故此所謂「騎劫」,是把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藝術圍堵政治,不讓當權者所專美矣!況且藝術與行動(或曰:革命!)都是為了追求美好生活,美學思考與藝術實踐能豐富行動的本義,肅穆而絕不兒嬉。當然我相信沒有人會天真得以為藝術能取代革命和理性討論(正如我會不懨其煩在這裡寫文章),只是沒有美學反思的革命就算成功,其結情感內涵無寧只會空洞無物,亦無能展現革命之美好。而亦只有藝術,最能把人從勞役之中還原為人。

這些大道理,有時是講多無謂,因為不義之所在各有前因,要對症下藥,除了要讀好書,還要審查語境之異同。哈公伯馬的公共領域論,德語Öffentlichkeit,非單指物理空間英譯多為public sphere,華文學術界流行的譯法是公共領域(公共論域是台灣學者曾慶豹的譯法) 。哈公的研究,有其特定的歐陸歷史語境,特指城市資產階級文化領域。怎樣把歐西理論變成具有批判力與本地適用的理論公具,需要身體力行。香港具體公共空間的實際情況,是未能成功脫離殖民統治已被財團所壟斷,廣場與商場幾成同義詞(見拙文「尋找香港的公共空間─願國殤之柱與回歸寶鼎共存」《明報》1998年6月2日)。一晃十年,香港進入西九時代,文化成為商品早已不是新聞─但文化只能成為商品是新的問題核心!殖民時代結束,但高地價變本加厲,地產商一條龍包攬市民公私生活─從使用什麼網絡到閱讀什麼報刊雜誌、公眾地方強迫接收什麼頻道廣告與音樂影像、廣場中央的和必經之路是放置朱銘還是幾米─擬似的公共藝術製造成擬似的公共空間,然後化公為私,只容市民觀光拍照卻不容人自由發揮、聚集對話。當我們的生活和創作空間被不斷壓縮和商業化,民無立錐之地以自發功佔據空間,騎劫是以聰明計仔,突出化公為私之荒謬,以意義之爭奪回公共空間的詮釋權;或以幽默方式,以糖衣包裹政治,降低參與門檻。而這次帶頭示範的,是如假包換的藝術家李傑、程展緯;而躲在筆名背後只講不做,實在有欠理性討論的道德勇氣。

比賽自公佈以來,facebook幾日間已有過百人回覆。可能是因為網上群體比較幽默,能打破成規、接通全球種種創意互動。然而起初令人失望的,是回應都是「什麼時侯有咩玩預埋我」之類的話。香港人積習的自由當中並不包括自主與自發性,渴望參與缺乏想像力,一時間難以撥亂反正。於是兩周以來,我們幾個野餐客真人示範,種草有之、慢步有之。幸而其他朋友亦聞風而至,包括莫昭如、三木與大隻東關於西藏的行為藝術;好戲量街頭誠徵女朋友及以freeze行動為楊秉基慶生辰;學生為廣場添置沙發和唱歌;有趣先生街頭賣藝等等。這些「創作」當然不比商場藝術的一般貨式地討好,有些看起來甚至有點無聊或者過於沉重。3月18日,在苦無大樹遮陰的時代廣場,友人曾德平為我撐着大片綠葉,二人同行慢慢地花了一個半小時,才從大電視的一端走到廣場時鐘的另一端。同樣都是走路,但在急促的城市,卻成為異常的舉動。除了拍照等指定動作之外,從大樓下來的上班族一面抽煙一面討論,又有老人家向不相識的路人問是不是什麼宗教儀式在進行。而筆者訪問旁觀freeze行動的路人甲,問他認為此舉應否容於公共空間,他的反應是:「唔阻住人行咪得囉!咁大家自己遷就咪得囉。」同時間,居港法國人路過,說認為香港市區的綠地實在少得可憐,香港人生活只有工作,這種地方應該要更加親近人群(people-friendly)!過後有參與者在自己的博客上留言「停下來的一瞬間, 專注地聆聽四周的聲音和反應...突然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http://hk.myblog.yahoo.com/iceberg_ho225/article?new=1&mid=104 ) 藝術之必要,是透過有趣的(interesting)的方式,令覺得事不關己的陌生人提起興趣(interested),否則─沒趣的公共空間,就是完全自由開放(像那些在天橋與大廈之間的雞籠公園),也只會無人問津。而把自己的創意念頭化成作品帶到廣場,更是親證空間的自由/免費(free),把文化還原成不只是商品的多元模式。自行組織,爭脫被安排的命運,是建立自主性的開端,重扣公共空間與公共論域的關係。空間開放了,市民可以就地直接溝通,規則自定,不再假手於保安員、政府和財團,公共論域才能生成─而時代─才堪稱之為廣場。

(斷估唔拉之騎劫時代廣場比賽,詳情請參http://hijackpublicspace.wordpress.com )

後記:

若各方朋友覺得意猶未足,有幾本小書可與分享:

Jacques Ranciere, The Politics of Aesthetics, New York: Continuum, 2004.

Creative Times, Who Cares, New York: Creative Times Book, 2006.

梁慧玲 鬈毛妃:《或者藝術或者革命─莫昭如的藝術實戰》,香港: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2004年。

延伸閱讀﹕

凌柏年﹕〈約束之場所,漫無目的之對抗?

luke﹕〈重貼騎劫遊樂場第一章:床單升旗禮(回應凌柏年(1))

luke﹕〈行動(回應凌柏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