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決定寫這個專欄時,心裏有點膽怯,倒不是因為怕大學高層找我算帳,而是大學是否不斷有值得評議的事件?單從新聞的數量來看,我可能過慮了,我發現,每隔一兩個星期,總有壞消息。執筆之前,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學系9名負責指導實習的資深半職導師同時「不獲續約」,系方及校方解釋,因為有財政赤字。大學怪談層出不窮,大概只要編輯許可,還可以寫好一段時間。
我對理工大學及應用社會科學學系的狀况,不算很了解。但有一點很清楚,學系所謂財赤,並不能用一般小生意來理解,不是現金收入抵不過現金支出。學系不是雲吞麵舖,除非它有辦自資課程,例如授課式碩士課程或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否則它根本沒有多少隨時動用的現金收入。即使學系有現金收入,它不是法人,也要把錢存在大學裏。不少學系完全沒有自資課程,因此,一般學系的所謂「收入」,大部分是大學根據一些指標計算出來的,例如,主修生人數及修讀學系開辦的課程的學生人數。至於學系的支出,也是直接由大學支付,主要是行政及教職員的薪金,僱主是大學,並非學系。
被大學計算出來的學系「赤字」
學系的「赤字」或「盈餘」,是大學自行界定後再計算出來的。用「無良老闆」來形容理大固然合理,因為小市民沒有責任,也沒有耐性搞清楚你的胡塗帳,才作評議。然而,這畢竟把問題簡化了一點。
說來奇怪,不少學系的老師對系裏所謂開支收入也沒有很了解,有時連系主任也不清楚,直至大學告訴他﹕對不起,你們系欠債纍纍!不過,一個系的財政狀况,與大學整體財政狀况沒有多大關係,只是一種美其名「自負責任」、「競爭」、「預算約束」的新自由主義遊戲。理大的盈餘數以億元計,但應用社會科學系作為理大其中一個大系,卻被大學計算出來欠下幾千萬!此事發生之前,我已聽到不少香港的大學學系突然被告知赤字,這應該是大學高層盤查的結果,而遭殃的大部分是全職短期合約教員(例如授課導師、講師等)。
但說「赤字」是莫須有,也不完全準確。我估計,一個學系之所以有赤字,是因為透過開辦課程所服務的主修及外系學生人數不夠多(即所謂headcount),所以,收入便不夠了。另一個原因,也可能是支出太多,聘回來的老師太多人;當然,具決定性的不是薪水不算高的半職導師,而是各級全職教授。
有人可能會覺得,如果是學生不夠多,便不會多聘老師;如果是老師多,按道理應該可以多招收到學生修課程。而現實是,這兩個看似互相之間有點矛盾的情况,通常會同時發生。即使不至於荒謬至愈多老師愈少學生,或愈少學生愈多老師,但常會出現一種情况﹕招聘回來的老師增多了,卻沒有增加多少課程數目,也沒有多吸引修讀的學生。因為,招聘回來的許多全職教授,需要從事的學術研究出版的工作量,愈來愈多於教學工作,教學工作日漸交給短期合約的講師或導師,他們薪酬與工作性質都有明顯差別。這種分工,在香港的綜合型大校(如中大、港大及科大)裏日漸明顯,理大也不例外。理大的應用社會科學系鍾劍華教授早前撰文,已確認了系內的這種分工趨勢的存在。
開源節流?裁掉基層教師最容易
出現了赤字,自然想到開源節流。開源,對學系來說不容易,主修生人數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GC)及大學一層一層定下,不會隨意增減;多開選修課搶其他系的學生,也需要經過校內程序,有點杯水車薪,遠水救不了近火。節流則最簡單,既然薪酬是最主要開支,當然是裁員。按道理,裁走高薪教授是最直接的解決之道,不過,通常不會發生。理由之一,當然是因為做決定的就是高薪教授自己,但除了既得利益的原因外,還有更多。
首先,終身教席的教授近乎動不了,即使沒有終身教席者,也有較長合約規範(一般數年),以及一定的評核,按我觀察,很少中途終止合約。而且,裁掉從事研究出版的教授,豈不是削弱了學系的競爭力?在5年左右一次的RAE(研究評審工作)裏,若大學輸掉來自教資會佔25%的「直資研究撥款」(R. Block)怎麼辦?所以,催迫教授多教點書也不是上策(哪有時間做研究?)。於是,裁掉只有幾個月或一年的短約的基層教師是最容易的,換成更容易控制成本的件工更化算,但這到底能省多少成本呢?可能不多,但起碼對上級有點交待,裁掉這些基層教師,管理層不在乎,即使教學質素變差了,亦不礙事。教學無統一清晰的評核,所有大學用更多的文件、愈來愈繁複的「質素保證」、海量的評審等等,便可安撫UGC了,因此也幾乎影響不了餘下75%的教學撥款。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理解,應用社會科學系一邊裁掉5位老師,一邊繼續招聘助理及副教授。
說到底,這不是良心問題。但說是體制的錯、UGC的錯,就等於說是社會的錯一樣,讀者一定罵我說廢話,連大學裏的同事也會對我報以噓聲。值得我們反省的問題當然還有許多。首先,我們教職員不夠團結,包括我自己在內不夠關心員工權益及大學政策制度是個大問題,因而任由UGC及大學高層魚肉基層員工。另一個值得深究的是,香港的大學校長,以至他身邊的大學領導層,到底有沒有自主意志。他們即使不能或不敢正面對抗,也可來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軟性反抗。換言之,這便涉及大學校長(也包括一眾高層)對大學的視野及領導能力,當中也體現到整個香港的管治問題。
大學領導層就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我在嶺南大學裏工作了超過15年,職位低微兼社交能力差,近年才躋身特權階級最底層的助理教授位置(我也做過10年以上的短約教員),不要說校長,就算是院長,我也永遠跟他們保持極大的距離。但是,作為小職員如我,也能看到大學領導層視野及能力的局限,也看到不同校長的差別。
特首有權委任大學校董,校長由校董遴選,校董會主席又往往是特區政府信得過的權貴,例如我們學校前兩任的主席是前特首梁振英及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他們管着校長。所以,期望校長跟政府與UGC對着幹是很難的,但這並不是說,校長必然是政府傀儡。我之前見識過的陳坤耀校長及已故的陳玉樹校長,前者曾罕有地跟UGC及教育局公開對辯,甚至質疑UGC的撥款方式對教學為重、人文學科為主的小校不公,「博雅教育」這招牌亦是在他任內確立起來的。另一位陳校長在公眾場合比較低調,在校內平易近人,如今我更清楚知道,他當年抵禦過不少上頭壓力;例如,在他任內,RAE的壓力跟現在相比少很多,也令同事感到學校重視教學。這兩位校長同樣長年在體制裏打滾,但比起如今許多校長,只懂遵照由UGC定下來的遊戲規則辦事,爭排名、爭撥款、爭捐款,高出了幾班。
理大坐擁豐厚的盈餘,難道就不能繞過荒謬的遊戲規則,體恤一下走在最前線的教學人員?算出來所謂幾千萬虧損(除了大學高層自己去追數,誰會去追?)真的那麼重要?比教學、老師及學生還要重要嗎?大學一層一層按本子辦事,麻木不仁,無法自主,似乎只是整個管治格局的一個小例子。
感謝《明報》編輯編輯整理,原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