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由Angela Bedürftig在Pixabay上發佈。
文:戚本盛
網傳民政事務局派員聯絡中學生,邀請學生出席本周五(7月19日)的聚會,到時可能見到林鄭月娥、張建宗及「制定中央政策相關的官員」,會面時間90分鐘,不設傳媒採訪,卻沒交代目的,有關官員只表示想學生發表自己的意見。
以上消息有點語焉不詳:第一,有關人員是經學校安排接觸學生呢,還是自行直接聯絡?若屬自行聯絡,學生的資料是否經以往的學校活動取得?第二,所謂「制定中央政策相關的官員」所指是甚麼官員呢?所謂「中央」指的是相對於本港各區的港府中央,還是相對於香港的北京中央?第三,會面會有多少學生參與呢?假如有90學生,則每人最多只有一分鐘時間發言;如果有45人,則每人有兩分鐘。短短一、二分鐘的發言,時間所限也難有充份交流,為何不以書面提交意見而要安排會面呢?
「學生動源」已公開呼籲抵制這聚會,以免被政府利用來「營造出已聆聽青年人的聲音之假象」;連登討論區上也有人呼籲「讓熱情的公眾一起參與」;本文則從專業操守的角度來談談學校安排學生接觸當權者的問題。
在香港,政府官員通過學校接觸學生的機會十分常見,由應邀到運動會、畢業禮等做主禮嘉賓並致詞訓勉,到經由青年社福組織安排下與學生「真情對話」等等,可謂不勝枚舉。這種現象既可能出於華人視官員為「父母官」的文化,更可能是因為對政治教育或專業問責不夠敏感,無論家長或教師,對這類安排一直都鮮有爭議。
當代社會其實早已視政府和人民之間為一種務須釐清權責的契約關係,6月中特首林鄭月娥竟以父母管教子女比喻施政,可謂落後之極,難怪公眾譁然,甚至為識者笑。在較強調以民主制衡政權,或壯大公民社會不受政權擺佈的地方,政府官員到校是很敏感的。例如,2009年9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到一中學作開學演說,也不過是鼓勵學生認真學習之類,事前或事後均頗受抨擊,說到底,家長送子女上學,不是要讓子女去協助政治人物演出親民秀的。香港的學校或民間對拿捏箇中專業原則,似乎還有應予改善的空間。
2010年港府推行「起錨」的政改,其中一着便是派官員到校向學生演說,在庇理羅士女子中學時唐英年便遇到吳美蘭老師要求「我要有權選特首」,在彩虹天主教中學曾俊華則被翁志明老師以「超錯」回應政府的方案,兩個場面的記憶於今猶新。從教育專業的角度來看,學校邀請官員(或政治人物)到校演說,事前有沒有提供充份而足夠的資訊予學生,包括對爭議的諸種觀點,現場有沒有引導互動和討論,事後有沒有安排對官員演說的反思和分析呢?佈置這種前、中、後的學習機會,其實只是「爭議教學」(Teaching and Learning of Controversy)的基本步驟,如果做得不足,甚或有所忽略,的確有違專業原則,難免被譏為為官員做政治秀。
如今反對《逃犯修例》修訂引起極大爭議,民政事務局的邀約自然格外敏感,學校應否居中安排誠屬可議。即使視為學習機會,似乎也應取得家長同意。事實上,連到郊外旅行也會以通告回條取得家長書面同意,在爭議這樣大的情境下,如果沒有徵得家長首肯,實在並不恰當。與此同時,上述「爭議教學」的學習安排,也是專業上不能忽略的環節。當然,如果是民政事務局直接聯絡學生,甚至搞得神秘兮兮、秘而不宣,學校蒙在鼓裏,則當然談不上甚麼責任,要學生不被利用,只能信靠平日思辯教育的成效了。
其實,安排學生接觸當權者還有一個較不明顯的德育問題。香港政體雖然講求問責和制衡,但到底仍是行政主導,香港官員特權、濫權的現象並不常見,但因其職務而行使公權力仍彷彿擁有超然甚或恩主的地位,6月下旬的「英華女生片段」便說該校重建是「受惠於政府」即為一例。類似的見解其實可說與「權力膜拜」站在同一斜坡之上,只是沒有大陸社會因為法治不彰而產生「唯權是尚」的文化那麼明顯吧。事實上,不少曾經帶團到內地交流的教師都因學生耳聞目睹特權文化而有所憂慮,例如內地接待單位因學生來自香港而有若干優待,甚至往參觀途中遇交通堵塞而獲警車開路,學生因而多少感到有點威風或虛榮等等,教師即使對此多加解說,但特權文化的影響,也是不能輕忽的。
因此,安排學生接觸當權者,便必須慎防倒過來讓學生沾染了一種以親近權力為榮的劣質價值觀。除卻校外因素不談,這種價值觀會否滲入學生心中,當然視乎學校的教育成效,由上述的思辯機會,以至校長或教師迎迓官員得體抑或卑恭屈膝的身教,都十分重要。
總而言之,從學習的角度來看,若有充足的資訊與思辯,安排中學生接觸官員是無可厚非的。至於會否淪為為民望低迷的政府塗脂抹粉,則是政治角力的考量,並非教育專業所能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