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計今晨在天水圍輕生的中學生,今年自殺的學生已有十八人,對於一些專家就面前的問題,表示希望學生「擴闊生活圈子」、「正面面對自己的人生」、「凡事總有解決的方法」等,筆者對於所謂的「正面」,而沒有正視自殺者及與其相同景況的社群的問題,感到這個社會十分悲哀,自殺者以死去對社會進行控訴,以死去解決面前的困局,社會又有沒有收到這個訊息,解決這個社群遇到的問題呢?
教育局局長,在三月六日回應學生的自殺事件,只以「上星期立法會已回應相關提問」,強調學生要有「堅毅精神」,學校、老師及家長要加把勁,多關心、多輔助,讓同學了解「辦法比問題多」,教育局局長充分表現「正向心理學」,而他把自殺的原因歸咎於個人問題:情緒精神、學業選科、 友誼愛情、個人成長、文化差別及家庭就業。但問題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呢?為什麼會形成這樣的氣氛,這樣的自殺風氣呢?
面對一個人的自殺,我們總不能草草以三言兩語就去總結其背後的原因,「自殺」的背後,必然存在他們特有的故事,而當有十八個學生也選擇以這個方法處理問題的時候,我們更需要了解故事與故事之間的共同及相似的地方!吳局長提出的六大問題,也是歸咎於個人的因素,但這十八個故事,他們也是生活在同一個教育制度之下,而從不同的媒體報導,「學習壓力」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導致他們輕生的。
如果教育局有一個完善的處理基制,為什麼由第一個學生「自殺」之後,未能發揮阻止其後十幾名中學生「自殺」的作用呢?還是這個局長這個政府,已經視人命如草莽呢?面對這樣的制度暴力,當政權以教育殘害香港人的下一代,以壓力去催逼年青人的時候,抗爭者又可以作些什麼去處理面前的景況?
涂爾幹在<自殺論>之中,把自殺分為四類,當中包括「利己性自殺」、「利他性自殺」、「失範性自殺」及「宿命性自殺」,其中「宿命性自殺」指出,一個社會因為過渡的壓迫,而導致人們會有死亡的慾望。在教育制度之下沒有希望,由於被過度催逼成績,看不到在畢業之後的出路,這些是否學生選擇自殺的原因呢?學校是社會的縮影,而學生對於面前的制度,也是最無力的一群,社會該如何協助他們呢?
當讀書在社會中被視為唯一出路的時候,在教育制度內失敗的人是否就一無是處,我們該如何協助只是沒有讀書才能的那一群呢?今天學生選擇自殺,或許這是社會強調競爭,強調優勝劣敗的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