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本盛
教協無理解僱劉潔群事件( http://sites.google.com/site/2012ptuegm ),象徵著該會放棄權益工作的核心價值,可說是該會權益工作質變的開始。
之所以說劉潔群是被無理解僱的,最重要的一點,是沒有履行程序公義,剝奪了劉「得到聆聽的權利」(Rights to be heard)。眾所周知,「得到聆聽的權利」是至為根本的一項權利,聆聽各方觀點,據以事實真相,方能得出較合情理的結論,不會流於偏私、獨斷,以致作出錯誤結論。對小至為學生排難解紛,大至追求民主公義,這個道理都適用。
教協眾理事,既聚於義而非利,以捍衛教師權益社會公義為宗旨,又豈能不明白箇中道理,而輕信片面之詞,雖暗地裡商量多月,卻不容對質辯白而一舉開除,彷如「死無對證」下,任人誤導、曲解甚至捏造?
劉潔群被開除後,曾求助於我和其他朋友,想了解箇中原因。我向好一些現任理事查詢:她的「得到聆聽的權利」應否被剝奪?有沒有被剝奪?程序公義有沒有落實?其實,想反駁這些指控或質問是很簡單的,只要舉出何年何月何日曾告知劉不滿其工作表現,期以改善而不果,何年何月何日曾讓其申訴,其申訴理由如何不堪等等,即可乾脆反駁了,可是,沒有一位朋友能列出這些簡單事實來,其中一位主動說回去查個明白,可是後來連回覆也沒能給一個。為甚麼沒有人能這樣清脆反駁呢?很簡單,因為,根本就沒有履行這些程序。
為甚麼沒履行這些程序呢?因為黑白分明得不必辯駁嗎?因為事關緊急得不容細說嗎?都不是,教協理事會根本不能舉出這方面的理據來,有的,據劉自己懷疑,是教協說不出口的:她曾為教協職員爭取福利和權益。
走筆至此,實在不忍。我曾在教協工作,也曾任理事,現任理事都是我的朋友,我可以肯定,他們都是好人無疑,不會存心害人,不會妄顧公義,可是,為甚麼一班好人的決定會這樣不義呢?我不忍再細究下去,只希望他們能及時糾正,對劉的權利被剝奪一事,有一個公道的說法。
這當然並不容易,因為,沒有讓程序公義在劉的身上得到伸張,對一個自命為權益奮鬥數十年的工會來說,簡直就是「不能面對的真相」,因為,真的面對了,或會影響理事間的和諧,只會面對過去自己有份作出的一個不義的決定,起碼,是自己沒有質疑或不作異議,讓這樣的一個決定,戕害了一個職員的事業。
面對不義而袖手旁觀,就是不義的一個部份,劉潔群事件若不盡快糾正,則教協將會加入眾多專橫僱主的行列,解僱不理程序,不具理由,不聽解釋,一副權我在手,莫奈之何的惡相。一個教師工會竟淪落如此,則他們還能以理服人,維護教師的權益嗎?自己也如此專橫,教協的權益工作還能有甚麼理據可言?將來會員受到甚麼不公對待而求助於教協,教協理事仍能問心無愧地協助會員據理力爭嗎?不能據理力爭了,其權益路線會有怎樣的變化呢?會更傾向於財大氣粗,還是會更多妥協和讓步呢?
不過,可以斷言的是,除非錯誤可以糾正過來,教協權益工作的核心價值,必將淪喪於這一屆理事手中! (2012.03.18)
後記:2008年離開教協後,我極不願意公開評論教協,不過,2010年政改妥協一役,我們看到教協理事竟可妄顧認受性而肆意改變自己的立場,到了2011年的劉潔群事件,竟不容辯白,在彷如「死無對證」下任人誤導、曲解甚至捏造,可謂連權益工作的核心價值也棄如蔽屣,實在教人懷疑,教協內部發生了甚麼事,其權益策略是否也將要改變?(201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