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林拙見:
禁毒常務委員會發表的「驗毒助康復計劃」,9月底展開為期四個月的公眾諮詢接近尾聲,建議賦予警方強制驗毒的權力。在現時警察涉嫌濫權日益嚴重的情況下,賦予更多權力,只會給警方制造更多打壓市民人權的手段。
諮詢文件第3章提到
個案應符合下列條件:
(a) 於當事人附近發現懷疑為毒品的東西;以 及
(b) 該人的身體狀況、行為及/或隨身物品在在顯示他可能剛吸毒。
3.6 以下列舉一些真實例子以供參詳:
(a) 當執法人員巡查娛樂場所( 例如樓上酒吧的卡拉OK 房)時,發現有毒品棄於地上,但沒有人承認管有這些毒品。不過,房內 的人神情閃縮、滿臉通紅、目光呆滯、說話含糊不清及動作不協調;
(b) 一名清潔工人致電 999,表示在商場發現有人倒卧在後樓梯。執法人員接報到 場時,該人已恢復知覺,但目光依然呆滯,說話 含糊不清。對於執法人員的查問,該人表現閃縮。 執法人員在毗鄰找到一張有懷疑毒品痕迹的紙幣。
香港法例對「娛樂場所」定義寬鬆,驗毒基本上可在任何室內地方進行,警方可在Disco、展覽會、音樂會、甚至運動場等地驗毒。(娛樂節目包括:運動展覽或比賽。)
筆者與「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觀點立場大致相同,所以特此繪製兩幅極端的四格漫畫,提醒公眾要密切關注「驗毒助康復計劃」。
四格漫畫社漫原圖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723149177698279&set=a.662486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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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發言稿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599159480139515&set=a.1703350330...
驗 毒 助 康 復 計 劃 公 眾 諮 詢
http://www.nd.gov.hk/tc/acan/rdt/consultation_paper.htm
「驗毒助康復計劃公眾諮詢」
截止日期:2014 年 1 月 24 日
發表意見可透過:
1) 郵寄: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30樓 禁毒常務委員會秘書處
2) 電郵:[email protected]
3) 傳真:2810 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