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未跌,政府已經計劃緊一系列嘅托市措施。財政預算案留左200億買60個商鋪、起公屋用嘅824億房屋儲備金就撥入一般賬目刺激經濟,不過以上全部,都唔及林鄭將成個新界的規劃權送比地產商的潛在利益咁龐大。
這份大禮就係土地共享計劃,計劃嘅細節近日慢慢浮面。新發展區以外嘅地方,地產商可以自行提出發展方案,包括提出政府可以如何起基建合配,增加地盤的發展密度,成功發展就分番部分單位作資助房屋(註1)。現在制度由政府透過規劃署同城規會把關發展用途控制。地產商透過「土地共享」,就可以影響各自手中的土儲附近嘅地區發展策略,要求政府將道路接駁到多年前低價掃入荒廢多年嘅農地,透過高密度發展轉化價值集中喺有發展權嘅土地之上。
成件事嘅發生過程,就要回帶到上年4月土地大辯論嘅開始。土供組諮詢文件首次提出地產商囤積嘅1000公頃農地會係短中期重要的土地來源,同年8月土供組主席黃遠輝就話公私合營會由「獨立於政府外架構」處理(註2),保證到不會官商勾結云云。
風水師呃你十年八年,黃遠輝唔夠一年就現形。兩個月後,林鄭喺2018年施政報告,就已經改口,指會由土建會(特首委任地產業界代表) 審批公私合營的申請,黃遠輝口中的獨立機制已經有少少走樣。 直至財政預計案發表後兩天,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公佈「土地共享」嘅三級把關,第一同第三級就都係政府部門同官員自己,第二級就係地產業界代表(註3),變成官商「自己監察自己」。黃遠輝一開始氹住市民話會有「獨立機制」就完全走左數。
林鄭明益地產商其實早有前科,時任發展局局嘅林鄭月娥提出原址換地方案,新界東北規劃大綱圖內的住宅用地,就同各大地產商本身持有的土地範圍高度吻合,早已惹人懷疑官商勾結的嫌疑。規劃署官員嘅基本專業操手就是不偏不倚,不考慮土地本身的業權狀況作規劃,從乎合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當時嘅林鄭明顯不合格。
今日再次出台的「土地共享」,由官商再次合體瓜分新界土地,政府放風2019年6月就會正式開始申請嘅程序,喺進一步落成之前,值得追問政府將新界規劃的主導權拱手送給地產商點乎合公眾利益。市民又點會相信將興建公營房屋捆綁上地產商囤地開發的私人項目,會比政府主動收地多建公屋直接有效?
註:
註1:2018年施政報告,第69段:「政府會公開邀請「土地共享」申請,申請者必須在其建議中清楚說明如何透過提升基建、地積比率或改劃土地用途等方法...」
註2:2018年8月25日,Now新聞報導,「黃遠輝:獨立機制推公私營合作可掌握主動權」。
註3:2019年3月4日,明報,「土地共享」倡三重把關 每階段均公開個案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