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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絕輸入「另有任務」的「音樂人」

謝絕輸入「另有任務」的「音樂人」

圖:明報即時

那個「輸入人才」名單,令人火滾。

畢竟不在行,先不說其他也被歸納(且看起來都覺得荒謬)的行業,就只說音樂人。

本人在兩岸三地音樂界打滾十數年,從來都相信音樂無分國界,歷年也和各地音樂人合作無間,像上一張專輯有就有收錄內地樂團的作品,詞的部分更是全由台灣創作人包辦。這種跨地域合作本來就常見且健康,各地音樂人藉此互相刺激思維,但亦正因這種交流本來就已經密密進行中,更突顯這次施政報告「輸入人才」策略的詭異。

以流行音樂的層面來說,所謂音樂人,大概能分成幾類:創作人(作曲作詞編曲)、製作人、樂手、歌手、錄音室工程師、混音師。做一首歌的程序,就是先由創作人寫出曲詞,然後編曲,彈奏,錄音,混音。而前三個部分,一般都能在音樂人的家裡或工作室獨自進行。

現在的專輯,一般來說都以電腦製作和錄製,科技的便利,讓一切都可以輕易跨地域完成。樂手們可以自行把結他或各種音軌錄好,上載到雲端,然後讓製作人隔空下載,再合拼。若真的想跨地域合作,易如反掌,就以本人上兩張專輯為例,曲詞編還有混音部分都找來各地的音樂人發功,但絕不代表要把所有樂手專員飛來香港,單憑科技就能輕易解決地域問題。

當然,還有現場演出的部分。香港辦的大型演唱會,在多年專業製作的培育和經驗下,質素和創意在華人地區數一數二,內地好些演唱會都找香港人去製作,也常有香港音樂人擔任演唱會或音樂節目樂隊領班,可見我們在這方面缺的不是人才,而是市場。就算真要外地人才拔刀相助,就以單個project把他們請來即可,何以政府覺得要「輸入」他們才行?市場不斷萎縮,很多香港幕前幕後音樂人都已無奈北上找工作機會,現在還說要從內地輸入音樂人到香港,是要來香港後一起再北上去嗎?

話說回來,種種實際條件分析下,內地真正的音樂人也許就根本不稀罕來香港發展,那這些將被輸入的所謂「音樂人」,到底會是何許人?香港政府真有需要開放政策,讓音樂人(還有其他各行各業)移居來港發展嗎?還是,美其名曰「輸入人才」,實際是稀釋人口,就如周博賢所說,「來的人,是另有任務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