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做個誠實的教授
作為一個教過大學過來人,對於某些民主派教授較為妥協的行為,我一般都是較為容忍的。不過,體諒歸體諒,在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的論爭上,對錯還是要求個明白。道理無分年齡,不管你是風華正茂或是垂垂老矣,是非黑白還是要講清講楚,任何人對自己的言論也必須負上責任,旁觀的也總不能凡是教授所言的便拍手附和,事事只求緊貼所謂成熟理性的老一輩。
眾所周知,中央近年一改回歸初期對特區事務的刻意自律作風,無時無刻為特區政府出謀獻策,對政制問題更早已毫不避嫌全面介入。人大自導自演引入政改五部曲程序,單方面鞏固了自身的否決權力,今次又以人大8‧31決定去直接為特區政制定下框架,令民主寸步難行。但要注意,這些動作皆與基本法內容有關,我們也無法以修改基本法去限制中央政府行為。就是說,中央在制定基本法時,並未有貫徹原先的尊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原意,關鍵在於中共講一套做一套的作風,而非錯判形勢和錯誤執行政策的問題。沿着這個邏輯來看,我們要的不應是護憲運動,而是重新制憲。我們要求的應是中央必須尊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精神,不能說一套做一套,輕率地以破爛的基本法強加港人頭上。所以,提出以維護基本法去把香港民主進程撥回正軌的提法,是完全找錯對象,藥石亂投。
當然,所謂維憲主張的弦外之音,重點並不在於條文怎樣完善,而在於港人他決、命運北主、又或者所謂「香港是中國一部份」的思路。從教授一貫思路來看,所謂維憲其實是指要維護香港的現存政治秩序,從根本上去肯定基本法所定下的特區與中央的從屬關係。這種主張要全力擁護的,不單是與政制發展的相關條文,也包括在他眼中北京在特區事務上種種合理的權力,這大概包括特首及主要官員必須由中央任命、人大單方面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和中央可頒布對香港具法律效力的決議等等。中央近年經常利用這些權力,作為介入特區事務的手段,也藉此一步一步收窄了高度自治的範圍。是故有些人主張港獨,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若基於香港獨特歷史發展,港人也自然會認為享有這些權力並非理所當然的。在我們眼中,這些權力都是體現主權所不需的,絕非無可爭議,絕非合情合理的。
是要投降還是只是參加智囊團
所以,教授這種不需要理會港人角色、香港前途完全可由北京決定的主張,港人必然會把它看成是為全面否定港人治港而來,也會視之為政權爭奪戰的正面交鋒。教授堅持自己並非一時興起才作出護法行動,那麼便應該心中明白這種全面投降的主張,勢必會進一步激化中港矛盾。既然如此,教授便應有責任向公眾清楚說明,假如大家沿着這條路線走下來的代價和後果,痛陳利害說清想法,如果真實意圖便是要向中央全面投降,便絕對不應含混其詞,一方面以貌似溫和克制的「護憲」包裝,彷彿仍是願意接受在一國兩制的遊戲規則內維護北京權益,實質隱藏全面投降的主張,鼓動他人義無反顧的向中共不惜一切全面投降。究竟是要搞投降還是只是參加智 囊團、是要與港人有商有量還是割席反枱,你的讀者絕對有權知道。
道理說清楚後 公眾大可自行計算
在這個價值混亂敵友難分的時局,各種主張之間劍拔弩張,勢成水火。我並不相信這兩種極端思維是我們的出路,但究竟是投降還是抗爭能更有效爭取民主,沒有人可以百分百肯定,只能待他日蓋棺論定,歷史才有公論。但無論如何,在眼前的政治論爭中,任何有能力去左右民心的言論領袖,也有責任去為自己的主張向公眾作全面陳述,不應巧言令色玩弄文字去隱藏自己真正立場,更不能信口開河屈得就屈,只圖抹黑異議者。在道理說清楚後,公眾大可自行計算,願者上釣,悉隨尊便,責任自負。做奴才也好,做抗爭者也好,請至少要對人對己坦白,這是教授在這個亂世中,最起碼的道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