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獨媒
啟晴邨鉛爆事件,政府未審先判,首先公開水喉匠姓名,務求在公眾的印象上淡化政府監督失誤,及其他持份者可能有的責任,之後涉事一眾高官種種避重就輕,模棱兩可,刻意隱瞞的手段與混賬的言論更叫人大開眼界(拉勻一生來計, 便便都可以食了),這種將責任暴力推卸的行徑,很有中央早前不惜一切暴力救市的風範,但暴力救市尚且有機會令股市回升,政府這種暴力卸責卻對解決問題沒有丁點的幫助,受影響的居民在擔心自己的身體之餘,繼續於炎炎夏日為撲水而奔波勞累。
官員在發生問題時推卸責任雖然不能接受,卻是為官的普世價值,只是想不到我們特區政府官員的卸責會如此具中國特色,除了要保住烏沙之外,大概就是要顧全「中國製造」這個招牌與利益,所以再混賬,再涼薄的歪理也得說出口,如此看來,這些充滿著中國特色的思維原來已經好像那些內地預製組件般一件一件的僭建在本來叫人頗為放心的制度之上,而影響所及,已經不是在立法局拉拉布這般簡單了。
在全力擁護「中國製造」的單一任務之下,再無理取鬧的言論都是必須的,那成立創科局可以解決鉛水問題也就沒有什麼不合理了,我們的特首在之前的答問大會不就是說過成立創科局可以解決民生問題嗎?可惜創科局在建制派護航不力之下再被拉倒 (建制派作為財委會主席大可控制發言, 然後等埋發叔同教唆香港人集體自盡的TreeGun等建制力量,一起投票不就是水到渠成嗎 ?為什麼政府總喜歡將創科局及拉布放在一起批評?)689平白錯失了以此解決鉛水事件的機會。
就算我們不看政府在這麼多年以來「發展」資訊科技的往績,也不評價政府對發展資訊科技的策略是否有足夠的前瞻性及承擔(是的,政府原來是有所謂資訊科技策略的,但留意番,這個名為數碼21的策略綱領文件的最新修訂是2008年),單單看鉛水事件中官員言論的荒謬及政府對既得利益者的偏頗,多設一個局,除了多增一個輸入「內地預製組件」的渠道外,我實在建立不起政府會以新局好好發展創新及科技的信心,反而跟據政府未審先判的效率來看,我卻很有信心原本應該由不同部門承擔的,更基本的責任(例如商經局要致力維持營商市場多元及建康的發展,好讓市場有能力催化出更多足以透發科技創新的需求,教育局要考慮電腦科的課程內容,是否需要更早引入Coding的訓練)會因為創科局的成立得以「大特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