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國行為,罪大惡極。它可以是個人罪行,卻賠上整個國體尊嚴。
近年,出現「辱華」一詞,常常見到中國人激動地說要杯葛哪個哪個藝人、或罷買哪間公司的產品。對於外來的辱國,中國人帶著兩分自憐、七分神經質、一分悲憤,掀起舌戰,誓要諸對方於死地。但是對於國內的辱國情況,又有多少關注?
辱國可以是隨處便溺,也可以小至無理取鬧地挑起口角,不夠人講過去,就罵人歧視。辱國可以是在高鐵上、飛機上爭位置坐,拒絕承認車票上的座位安排,不遵守一般的規矩。
辱國可以是政府不肯承認錯誤。
29年前爆發八九民運,某些官員堅稱我們的指控毫無根據,我只能說:我們又有外國媒體拍攝的影片、又有屍體、又有天安門母親。當晚,一下又一下冰冷的無情的槍聲,全世界都聽見了,香港文匯報登出「痛心疾首」四字真言。
辱國就在於,文匯報社長李子誦、總編輯金堯如、副總編輯程翔及多位採編人員「被辭職」。辱國就在於,各地人民看不過眼,一直爭取平反逾廿九年,泱泱大國竟然不願為錯事道歉,只是顧左右而言他。傳統中華民族社會禮教森嚴,無論父子君臣各有其禮、規行矩步,今日居然吝嗇於一句道歉。我們一向教小孩「錯就要認,打就企定」,居然在一個揮金如土的國家身上找不到這種道理。
辱國也在於,監禁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台上徒剩一張空椅。中共政權的無恥行為,遭千夫所指、國際所鄙棄,難道這不是最嚴重的辱國行為嗎?
「辱國」的概念其實源於1919年。當年要簽不公平的協議,舉國譁然,罷工罷學日夜抗爭,口號為「外爭國權,內除國賊」,那些簽字的官員行為可恥、喪權辱國。不敢講能夠分辨是非對錯,但至少是成功維護國家利益和尊嚴。
事隔一百年,中國人在處理辱國議題上可真是倒退了不少。幾億網民唇槍舌戰要求別人又道歉又賠罪怎麼的,卻不知道最大的辱國者是自己和中共:自侮,而後人侮之。中華民族若是一個有氣量有大度之國,那麼我可以宣布,她正在沒落於愚昧無知之中,國家尊嚴被她自己的人民,當然,還有被她所謂的「政府」,踐踏得體無完膚。
面對周子瑜、D&G,國人也不管是不是真心的,只執著於一句道歉。對於中共,為何又不是同一份執著?既然一句「對不起」能夠起這麼大的慰籍功效,我們何不向中共也討一句?
辱國行為,罪大惡極,千千萬萬的子民,當你伸出食指訓斥外人,卻有三隻手指向著自己。下次要征討國家尊嚴,還是伸手向共產黨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