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特首辦見記者,指昨日發表「詳細及完整」的講話回應五大訴求。她不同意是太遲「撤回」,指她6月中宣布「暫緩」後,修例工作早已停止,「撤回」「實際上無分別」,而她昨日公布的是「四項行動」,為對話提供基礎、解決香港深層次問題是「唯一目的」,否認是為推行《緊急法》鋪路。
她在開場發言時表示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是「完全釋除疑慮」,又指在立法會復會後涉及條例的議事程序只有一個目的,便是撤回,程序只有保安局局長發言,並不需要議員發言及投票。林鄭月娥在發言中續推銷其「四項行動」,她期望對話平台能深入探討深層次問題,並邀請專家及學者進行研究及檢討。她指她和她的團隊,期望「四項行動」能踏出第一步,打破目前困局。
記者指社會早在今年3月已要求撤回《逃犯條例》,為何政府每次均「後知後覺」,到今日才撤回修例。林鄭月娥指,昨日公布的措施是「四項行動」,不能只單單看「撤回」此項。至於此舉是否為推行《緊急法》鋪路,林鄭月娥否認,指「四項行動」是為對話提供基礎,「呢個係唯一目的」。
《路透社》記者問為何突然作此改變,林鄭月娥不同意是改變,指她6月內已稱「暫緩」及「壽終正寢」,但政府開始籌備對話以來,聽到意見「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能為對話提供基礎,故作此決定。她及後再回應記者追問是否「撤得太遲」,會否向公眾道,形容正式表示「撤回」「實際上無分別」、「內容上大致一樣」,修例工作早已停止。
她又重申今次的決定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決定,中央在她決定「暫緩」及昨日「撤回」的過程中,中央的立場均是理解、尊重及支持。
記者直接問是否不會再回應「五大訴求」的另外四項訴求,林鄭月娥表示昨日已「完全、全面及具體」回應第一項「撤回」的訴求,其餘四裂訴求部分違反法治精神,指不追究犯下嚴重刑事罪行的人是「不能接受」。
《南華早報》記者及後再追問,指目前公眾更關注警權問題,監警會以建制成員為主,未能取信於公眾。林鄭月娥表示以建制為主形容監警會「並不公平」,監警會是獨立法定機構,每一名成員被委任後,均會客觀、持平處理關於警方的投訴,「唔應該懷疑監警會每一位成員的客觀性。」她未有回應有否邀請民主派成員加入監警會。
記者質疑「落區」會否只是「做騷」,出席建制派支持者活動。林鄭月娥表示不會只聽取某一部分市民的意見,爭取市民支持「一定唔可以偏聽」,亦非為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動員,「落區」能聽取市民對不同政府政策的意見。她指6月停止修例完全停止後,仍然有眾多紛亂,故必需對症下藥進行對話,解決香港深層次問題。
央視記者問到深層次問題的研究,會邀請甚麼人士及討論甚麼問題。林鄭月娥指甚麼問題仍需透過對話「掌握得更好」,但政府認為包括房屋、土地、青年向上流動的機會、社會公義、公眾能否參與政府決策等。政府會先建立對話平台,到社區多聽意見。
記者會只在特首辦地下大堂舉行,而非安排在政府總部,林鄭月娥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陪同。
昨晚林鄭月娥在電視講話中表示會在立法會復會後動議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被質疑不符立法會《議事規則》,撤回修例只需「宣布」而不需要「動議」。凌晨行政長官辦公室發稿澄清,指會根據《議事規則》宣布撤回,不涉投票或辯論。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