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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現任立法會議員不能選村長極荒謬

朱凱廸:現任立法會議員不能選村長極荒謬

(獨媒特約報導)報名參加村代表選舉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今日傍晚6時接獲選舉主任通知,裁定其提名無效。朱於晚上會見傳媒,指由2016年參選立法會至今秉持一貫政治立場,斥責政府不斷「搬龍門」的做法荒謬,並批評選舉主任的做法隱含文革特色,「就係人人都要做政治思想警察」。

朱凱廸指,自己由2016年參選立法會至今,在參選、宣誓、以至言論都沒有受過司法挑戰,不明白選舉主任的邏輯可在,認為政府、中聯辦及北京一直在無聲息地「搬龍門」,「搬到連村代表選舉都無法參加」。

朱凱廸又形容選舉主任的幾封信件都隱含著文革特色,令人人都成為政治警察,「冇反對人地嘅主張都會被剝奪政治權利」。他指,在回覆中引用《基本法》第104條及陳浩天選舉呈請案的判詞,表明選舉主任無權進行政治審查,但選舉主任卻隻字不提,不作回應,會與法律團隊商量下一步行動。

被問及會否擔心今次DQ影響現時立法會的議席及未來的參選資格,朱凱廸則稱沒法想像如此無理的事,「佢(政府)個龍門係可以不斷變,今日係港獨,聽日可以係其他」。他指會再與其他民主派一同研究,為明年區議會選舉及2020年立法會選舉打算。最後,他指參與村代表選舉是希望推動「綠色鄉郊約章」,長遠改革鄉議局。惟最終遭裁定提名無效,向村民、「綠色鄉郊約章」的盟友表示歉意。

朱凱廸在11月22日報名參選鄉郊代表選舉,在其居住了六年的元朗元崗新村,欲成為非原居民代表,報名時沒有簽署確認書。他在星期一(11月26日)收到身兼元朗民政事務專員、選舉主任的袁嘉諾就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支持港獨等共五條提問,限在24小時內回覆。朱凱廸在翌日下午五時回覆後,在星期三(11月28日)近下午四時又收到選舉主任進一步查詢,更限定朱凱廸要在晚上八時前回覆。

朱凱廸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及陳浩天選舉呈請案的判詞,再次回覆選舉主任,指鄉郊代表不屬特區政府主要官員,毋須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選舉主任亦無權審查鄉郊代表選舉中候選人的政治立場。助理選舉主任在周四晚(11月29日)候選人簡介會前,仍未能確認朱凱廸的資格,宣佈押後抽籤。時隔三日至星期日(12月2日),朱凱廸於傍晚獲通知遭選舉主任「DQ」。

選舉主任袁嘉諾在文件中稱,根據《鄉郊代表選舉條例》,規定候選人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但在考慮朱凱廸的Facebook帖文、《立場新聞》上的文章、與香港眾志及劉小麗共同發表一份名為「主權在民 守護人權 捍衛自決未來的選擇」的聲明,以及兩次答覆後,質疑朱凱廸刻意迴避問題,並指朱「是透過行使所謂和平主張港獨的權利為民,從而隱晦地確認了他支持獨立是香港人的一個選項」。

政府亦於晚上發表新聞公報,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並指「自決」或主張香港獨立可以作為選項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記者:湯偉圓、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