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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語學十年 不及格不畢業

一堆疑問

大學畢業要求:普通話必須及格,否則畢不了業。是真的嗎?

浸信會大學此一要求,2010開始時,是怎樣定出來的?學生當時甚麼反應?是認為很好呢,還是無所謂?
其他和浸會同樣要求的大學,是甚麼時候?早一點遲一點?抑或同時候?學生甚麼反應?認為很好呢,還是無所謂,還是有意見?

其他大學,和浸會要求雖然不一樣,但也要通過某些考試,例如甚麼國家考試之類,或某些普通話學歷要求「達標」﹝達到標準﹞,學生有反應嗎?認為應該呢,還是無所謂,還是曾經抗爭?

這些畢業要求:普通話必須及格,為甚麼能在浸大實施六年﹝2016之後有所謂豁免﹞,期間發生過甚麼事嗎?比如真的畢不了業。有多少學生畢不了業?後來是通過補考呢,還是補課解決?

普通話水準不及格的學生,工作怎樣?處處碰釘子?事事不順利?抑或職場應對毫無問題,甚至用普通話溝通時,雙方都明白,合作並不困難。

哪些大學完全沒有要求「普通話必須及格,否則畢不了業」?他們為甚麼不做同樣要求?他們的學生在職場怎樣?看不出分別呢,抑或就是差一點,競爭不如人?

這個問題和英語英文可以等量齊觀嗎?意思是──大學必須英語英文達到某一標準,即是及格,否則畢不了業!同樣理由,「普通話」﹝此三字用法,筆者其實非常不同意,暫時不談﹞「不及格」「不准畢業」,道理上有甚麼分別?

以上疑問 事關人人 敬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