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公屋被迫遷戶關注組」Facebook專頁
房委會於2015年2月1日正式實行新的「非長者單身人士配額及計分制」,當一名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公屋時,申請人獲得房署藍卡時會得到一個「底分」。舊有的「底分」計分方法為:(申請時年齡 -18) X3,而新的「底分」計分方法則為(申請時年齡 -18) X9。以筆者為例,今年19歲,申請時的底分就是 (19 -18) X9=9分。當申請人收到藍卡後,每輪侯一個月就可得到1分,換言之一年就可得到12分,當申請人獲得一定的分數後就終於能上樓了。然而,當現時非長者而單身的公屋居民申請公屋時就會首先「扣你30分」。
可能你會認為這個計分機制沒有問題、年青人不應這麼早就「放棄自己」等等,但當你看到這個機制的「終點分數」時,相信你無論是那個年齡層的人,你也會感受到當中的唏噓…因為經過新的計分機制計算出來的「終點分數」為市區(464分)、擴展市區(471分)、新界(477分)、離島(435分)…以筆者為例,若果我19歲申請擴展市區的公屋單位的話,輪侯時間大約為(471-9) ÷12=38.5,即是要等約39年才能上樓。要注意的是,這個「終點分數」會隨著時間的發展而轉變,可能會加亦可能會減。這樣的機制真的合理嗎?
單身有罪?年輕又有罪?
政府當局每年只是將每年公屋興建量的10%供非長者單身申請者上樓,即是今年興建10,000個公屋單位就將1,000個用作非長者單身人士上樓,每年的上限為2,200個單位,儘管今年興建了100,000個公屋單位也只是將2,200個公屋單位讓非長者單身人士上樓。現時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公屋的數量已超過14萬宗時,當每年最多只有2,200個公屋單位讓非長者單身人士上樓時,「終點分數」只會越來越高。未婚的年青人有可能到了60歲時還上不到樓時,到時已經可以透過「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申請公屋了…
年青人就沒有住公屋的需要?單身就就沒有住公屋的需要?現時香港的樓價和私樓租金不是普通人負擔得起時,就只有公屋能夠滿足年青人的住屋需求。但政府就不停地設法阻止未婚的年青人申請公屋,要年青人結婚後才能較易上樓。在香港,人們都認為「冇樓就冇婚結」,就算女方不介意伴侶沒有物業也難過父母的一關。「想結婚?首先你要有層樓;想易啲上公屋?首先你要結左婚。」難道單身和拍緊拖未結婚的年青人就不是人? 為什麼我們就要快上四十年去輪侯公屋?
分化基層市民可恥
政府多年來一直將基層市民分化,令到市民鬥市民並將公屋興建量不足的責任推卸給市民,不停在「搬龍門」。就以非長者單身人士和所謂「寬敞戶」作為例子,政府聲稱每年會將一定數量的小單位用作「寬敞戶」來「大搬細」,將「寬敞戶」迫遷。同時間非長者單身人士上樓的單位數目會減少,令人認為「寬敞戶」和輪侯中的年青人爭資源。另一方面,政府亦不斷將「寬敞戶」和「擠迫戶」分化,令「寬敞戶」左右不是人,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政府一直強調公屋資源十分珍貴,所以要善用並且分配給最有需要的人,所以年青人「有手有腳」就靠自己啦,不要「自我放棄」。問題的癥結就在於政府不是資源不足,而是資源分配不均。政府一直對房屋市場採取放任自由的態度、在房屋問題上向大財團傾斜,任由大財團囤地。政府不斷極力鼓勵市民置業、將公屋興建量極小化,寧願選擇與民為敵也避免與富可敵國的商界為敵、維護商界的利益。當市民要求政府增建公屋去回應訴求時卻以反對人士阻撓發展為由推卸責任,行為可恥。若果政府能夠拿出一點政治魄力,增建公屋、設置資產增值稅和空置稅等等來抗衡大財團,社會上的怨氣其實能夠得以紓緩,特別是年青一代的怨氣。
題外話:「寬敞戶」其實並不寬敞
上文提及了公屋住戶中所謂的「寬敞戶」,但筆者希望各位千萬不要給政策的「語言偽術」所蒙蔽,覺得「寬敞戶」就一定住得很大。這個政策只是政府為了「搬龍門」和「做數」來掩飾公屋興建量不足和一直以來政府的政府失當。如果各位對「寬敞戶」和不同的公屋政策以至香港的房屋政策有興趣,歡迎各位瀏覽和讚好Facebook專頁「公屋被迫遷戶關注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