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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警隊 起碼要控制立法會

整頓警隊 起碼要控制立法會

圍繞著五大訴求的討論已經持續了一段日子,大致可分為三種立場:一是林鄭的半步不讓,改為以「對話平台」轉移焦點;二是溫和保皇派主張的,先撤回和答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再開展對話平台;三是示威者的主流想法,不用多談,先答應五大訴求。

莫哲暐兄日前在《明報》的文章《五大訴求 為何缺一不可》(註),指出五大訴求環環相扣,缺少任何一項,都會令正義無法彰顯,而歸根結柢「我們不是要「恢復」(restore)舊有秩序,而是要徹底改革(reform)」。這篇文章想進一步從香港特區的制度設計切入,說明實現五大訴求相對應的制度和權力要求,指出為何這次必須從北京處分得按《基本法》預定要交給香港人的立法和行政權力,而接受「五揀二」息事寧人方案只是不負責任的自欺欺人。

北京在制訂《基本法》及頭幾年的實踐中,已設定了五個權力層級來確保北京對港控制。

第一級:有限度通過社會運動實踐變相「人民否決權」。北京的制度設計是要全面控制行政當局及立法會過半數,香港亦沒有公投制度,人民剩下於體制外組織社會運動反抗,而政府只會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會讓步。針對重大行政決定,22年來只有兩次實現變相「人民否決權」,第一次是2003年反對23條的運動成功令自由黨倒伐,2019年反送中運動直接逼使林鄭暫緩為第二次。

第二級:立法會分組點票及民主派的「局部否決權」。中共沒有像在中國或北韓那樣,壟斷所有議會席次,但以功能組別及分組點票的制度設計令反對派不能過半,即不能否決政府提出的議案。從另一個角度看,分組點票亦給予反對派「局部否決權」,否決由保皇派提出的議員議案。本屆的反對派在6位議員被取消資格後連「局部否決權」也失去了,導致保皇派成功提出修改立法會大會及財委會議事規則。

第三級:立法會全面直選及人民代表的「全面否決權」。《基本法》第68條規定,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若果立法會由目前一半功能組別,改為全面由地區直選產生,即所有議員都是真正人民代表而不再是共產黨控制的商界和勞工界代表。到其時,人民議會可以行使三大否決權:否決行政當局提出的法例,否決行政當局提出的財政預算案,以及否決行政當局提出的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法官人選。

第四級:普選行政長官及相關權力。《基本法》第45條規定,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行政長官領導的行政當局,有提出法律和政府預算;任命大部分官員、法定機構和諮詢委員會;成立有傳召權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及赦免罪犯等權力。

第五級:北京留給自己的權力。將第三級及第四級權力交予香港人,是民主運動的基本目標。按《基本法》規定,就算香港人擁有普選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的權力,北京也留了好幾手權力給自己:除了外交和防務,還有行政長官的任命權和主要官員的任免權(包括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並實施中國法律,以及《基本法》的解釋權及修改權。

五級權力中,第二、三、四組成了香港的建制,其中特首的權力居中,尤其關鍵。香港的建制精英階層就是圍繞著特首的人事網絡——頤指氣使的警隊、與警察沆瀣一氣的監警會、畀北京一嚇就跪低的港鐵,以及根據員工政治言論炒人的機管局,其首長的權力均來自特首提名或委任。

這些圍在特首身邊的人,今天是委員會主席,明天是法定機構主席,後天再進政府做「問責」局長。就算有由法官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查出了一連串暗黑真相,要任何一個部門或機構實行真正的改革,實質上就是與整個以特首為核心的精英階層對著幹。他們不想得罪特首,特首也不想得罪這批核心盟友。除非特首由代表中共和少數權貴變成全民普選,政府和周邊機構的關係由互相包庇變成全面向人民負責,否則調查過後也逼不出改革,他們只會以公關手段敷衍了事。

退一步,如果特首繼續由中共控制,而我們要逼使警隊坐下來與人民直接談判,最直接的方法是在立法會全面直選並在民主派控制過半議席後,威脅削減警察部的資源。不控制其資源,官僚及武裝部隊怎會願意向人民低頭呢?

因此,當我們希望藉獨立調查委員會打開新局面,其實已假設要有雙普選,或者起碼在2020年先實行立法會普選。按同一套邏輯,要律政司撤銷起訴抗爭者,或要特首運用特赦權,我們首先需要代表人民的律政司和特首。

主權移交22年來,香港人兜兜轉轉被卡在第一級權力的搏鬥中。因為中共不單止不打算開放立法會和特首的權力予香港人,就連社會運動也要千方百計遏止,不讓香港人相信走上街頭有用。大家記得,就算到6月12日中午,保皇派還是打算開會通過送中條例的。

雖然林鄭今日重申不會接受五大訴求,並且不排除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進一步打壓示威,再費唇舌申論為何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好像有點多餘,但我還是希望香港人清楚確認,這場運動的核心是人民向政權爭奪本該屬於我們的政治權力。民選特首和立法會,才是確保香港人自由生活的前提,不是靠北京口頭答應會尊重某一條《基本法》條文。

所有勸說香港人「五大訴求,只擇其二」的,無論是溫和保皇派還是民主派,都是在騙香港人只要繼續留在體制外爭取,香港不會差到哪裏去的,起碼可以做個不斷搬石頭上山的西西弗斯。但依中國極權進化的速度,香港版的西西弗斯遲早被石頭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