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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的邪惡和道德主流的認同

政治正確的邪惡和道德主流的認同

蘋果日報老細黎智英一篇《政治正確》,大聲疾呼,一邊說「政治正確只是精英利用歷史犯下的罪孽,審判我們所有人有罪」,不應「統一」;忽而筆鋒一轉,又說道德認同應該讓「不同的人互動,不能讓他們從試差過程中,互相修正模仿,無形中逐漸匯通,最後湧現出主流的認同。」

我越看越糊塗,究竟有沒有準則?政治正確跟道德認同果真可以脫鉤嗎?打著「政治正確」旗幟的,可以罔顧社會上認同的道德嗎?政客們正正是利用了這個認同了的道德觀,站在道德高牆上向群眾高呼,快把石頭扔向那有罪的淫婦。我們缺少的只是一個「耶穌」,向群眾說:「你們那一個沒有罪就先扔第一塊石頭吧!」

可悲的是,耶穌沒有出現在我們的二十一世紀現代社會,民眾執起石頭,扔向婦人,要置其死地而後快。對呀!黎智英沒有說錯:「社會以虛偽審判了這些人「有罪」;因為道德優越感很令人興奮,對太多人,太吸引了。」多少人已被所謂「共同良知」麻痹得跟「政治正確」劃上等號,加入了「扔石群」。

再說這個道德「主流的認同」,其實也虛幻不實。昨天的禁忌(taboo) ,今天已成「主流」。或者應該說,今天的「主流」,其實是包容了昨天的禁忌,如不同宗教、不同性小眾、不同政見者等等。那麼,為什麼居然有人連「講獨」也視為「萬分厭惡」的「打嘴炮」網絡宣洩?把宣揚港獨者說成是「毫不認真」的一群,又鞭撻「港獨」是「沒有成為有真正意義的政治運動」?誰又可以預計「港獨」不會成為主流?

打著鮮明旗幟反對「講獨」的,大有人在。建制派已成功站在道德高牆上,揮動槍桿、手執石頭,他們的領袖一聲令下,把小婦人連同站在身旁的小混混一同處死,所有在旁的群眾也被牽連,死傷枕藉。若反建制陣營也加入這「扔石群」,甚至暗爽可以「借刀殺人」,「一早看你們不順眼,這一回送你們一程」的心態,究竟準則在那兒,可能把「政治正確」和「共同主流」都善用吧?

一向主張應該爭取民主人權的港人,是因為「政治正確」在尖叫反對「港獨」,甚至要滅「講獨」之聲?還是因認同「共同道德的地標」,對著異見者說:「你們都是罪人!」黎智英也說得沒錯:「你憑甚麼審判人民?你是誰?神的使者嗎?」「小婦人」和「小混混」就沒有生存的權利嗎?別忘記,他們跟特朗普一樣,都是因為「政治不正確」被人民選上的!

說到底,黎智英嘗試把「政治正確」跟「道德主流」分辨清楚,卻忘記了二者千絲萬縷,剪不斷、理還亂。德國哲學家康德說的Two things awe me most, the starry sky above me and the moral law within me跟中國孟子所說的「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何其吻合,大抵直至我們「雙腳一伸」時,也只有這樣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