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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為沙中綫事件負全責

政府要為沙中綫事件負全責

昨日(30日),無論是那一個電視台的新聞都有關於地鐵沙中綫的記者會,每當看到電視新聞講沙中綫的事件,我總是覺得很陌生。從內容中我留意到有兩個人出來講話時的態度,一個是陳帆局長,另一個是路政處處長,看到他們的言論,一點也不像官方言論,比一個地盤判頭還差,好似好無奈也好似與這件事無關的態度。從大約半年前發展到今日,政府是一個最大的幫兇。從他們的角色所表達的內容,完全令人覺得有人涉嫌有不能公開的勾當。

另一個問題就是地鐵公司管理層,從最初發覺有事到今天,他們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給人看到就是,他正在維護著承建商。當然,從九七前的地鐵公司那種嚴謹和合乎國際標準的處理工程的方式,真的是令人感到非常之失望。從我過往幾十年的經驗,能夠凌駕政府的標準只有兩間公司,就是地鐵公司和中華電燈公司,(也包括港燈),這些公司的標準,比「皇家」更嚴謹和更值得信賴,但仍然要受到政府的監管,這樣香港才能走出國際舞台。

為什麼我總是認為政府是負最大責任,首先,政府是負責全香港任何對外的所有建設和工程的安全,因此,無論你任何一部汽車,尤以公共交通用的出街,小至一枝交通燈,一座公屋等,都是政府的責任。在這件事中,作為地鐵的大股東,更責無旁貸。從今天的局面就完全感覺不到是那麼一回事,看到是地鐵管理層和承建商合作對抗政府。因此,就出現政府那種扮無奈的態度。大家真的以為政府什麼都做不到,這個想法完全錯誤。

若果發生在十數年前,更不要說到九七前,任何政府工程出問題,不像今天大家在電視畫面上所見和所聽到的胡言亂語,政府就好像一個警察一樣,什麼都不要說,根本無機會解釋,這些事情一定要上立法會,研究後就用特權法委員會審查,若果嚴重,同步就會再來大法官審視和調查。更加嚴重的話,就要先停工,大家還記得短樁,咸水樓,石棉等的事情。另外舉一個台灣例子,就是台北的大巨蛋,安全施工有問題和不合格,第一件事就是停工查辦。

通常政府工程是有三方,行內會稱之為「皇家佬(政府部門)」,「場主(地鐵公司)」,「判頭(承建商)」在三個部份,作為承建商一定「死狗」,這個時候,就沒有話語權,留翻啖氣上法庭,或者委員會比口供。之後,就等調查報告出結果,若果涉及刑事更有貪污成份,廉署和警方便要介入,作進一步的調查,搜證和檢控。很多過往的經驗都差不多一定坐監。

關於施工報告遺失的問題,我聽到有關人士表明無可能搵得回,我真的質疑說這句話的人,更懷疑政府或者地鐵公司有人故意包庇,因為,照我曾經在政府工作過的經驗,當自己有份簽名或者副簽的任何報告,都必然留一份給自己,難道政府部門或者地鐵公司連影印機都無,也違反左一般的程度,原則上自己都應該有一個檔案,因為好多時這些東西都有機會用到。另外,我聽到地政署長那一句話,我有點吃驚,原來市民大眾不關心,他就不會跟進?

現在,看到沙中綫事件,好似開玩笑一樣,無政府介入,一味呢樣,那樣,完全沒有管治的動力。再看看承建商,或者場主,還希望無事,事實都驗出左有問題,有人更希望更改標準來減低不及格的部份。最荒謬的一個說法,檢測不合格不等於不安全,我做左幾十年人,第一次聽,可能我見識膚淺。

還是那一句,我同這件事的任何人都不認識,又不是想有人坐監,但香港一路以來都是秉公辦理,出左事就要死狗,又或者希望唔需要負刑責。我地當差仔有一句話好現實:「有大食大,無大食老差」,但似乎高層真係食花生,又好似鉛水事件咁,搵個水喉佬就頂罪就算。

看來,我真係唔X化,小小事都睇唔開,有時想下班藍絲講得啱,你想政府點啫,事實上,你估你所想就得喇。看看今天的特區政府,由特首到各級司局長的做法,相信事件會很快淡化下來。有朋友提到中共方面的在這些事情的角色,到目前我還未看到,更不希望是真實,若果是真的話,香港真的可悲,但又可以怎樣呢?

很多今天社會上所發生的事情,政府的政策如何荒謬,莫講話係我們這些普通人,就算坐係立法會的議員又如何呀,因為立法會已經不是為民監督政府,是幫政府排解問題,所以,下一屆見到梁振英再出來選特首,一點也不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