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過數篇相關報導如852郵報的《 傳張文光推介 戴耀廷「五分四提名」方案獲北京「點頭」》後,筆者作為曾在公眾媒體中提倡相似方案的人,有數句心底說話,實在不吐不快。
筆者曾就《提名門檻,轉危為機》一文投稿蘋果日報並獲接納並刊登於其網上論壇。與戴先生的主張不同的是筆者提倡以九成提名門檻或分組點票提名特首候選人,其作用卻與戴先生主張有著相似效果 - 保留提名的否決權。坊間亦傳出是次主張為其他人士最先提出,本文無意探究「進化論是誰最先提出」這個問題,而是希望指出這個方案的重大缺撼,並說明筆者在提出主張後沒有大力宣揚的考慮,還望戴先生可以收回成命。
筆者提出是次主張時,正值雨傘運動的中後段,當時有部份人提及退場機制等條件,筆者當時在思索功能組別與分組點票時,引申出是次主張。但在看見佔領區與社交網絡上一句常見口號我要真普選後,打消了宣傳主張這個念頭。在排除所有修飾後,九成提名門檻或分組點票提名是一個真與假,是與非,對與錯的基本問題。正如一名普通男性可以一位有缺憾的女性為妻子﹐卻無法接受一名很接近女性的男性作伴侶。
在回歸831這個爭論點上,有兩個根本問題很容易在社會的討論下失去焦點,831這個決定是一個「人大的行為是否合乎基本法」的問題。有人提出政改應該是三步曲而不是五步曲。筆者對於有組織提出重啟政改五步曲為妥協條件時,實在萬分失望。因人大提出831決定這個行為是否合憲仍存在重大爭議,若隨意接受重啟政改五步曲,等同承認人大作任何決定能凌駕本港行政立法司法機構。若中央政府日後蓄意以人大決定干涉香港高度自治時,港人會失去討價還價空間。
另一點則是「人大的決定是否合乎基本法」的問題。基本法中清楚列明,提名特首候選人需按民主程序,831決定不合乎民主精神,坊間有著豐富的論述,本文亦不再重覆。正值法國大革命的225周年 (在本年7月會踏入226周年) ,期望讀者能反思三級會議與831決定如何演繹少數服從多數的偽民主成份。
最後,姑勿論佔中與雨傘運動的成敗,筆者仍然視戴先生為一位偉大的人。但同時亦以卑微的身分告誡副教授,不要試圖以假的普選蒙騙港人,即使閣下是出自好意。還望戴副教授以作為法律學者的身分,無論在香港法院上,抑或是以國際法在國際法庭上,以其豐富的法律知識,捍衛香港的真正法治精神,並把民主建基於法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