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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極權容得下實踐嗎?

(戚本盛)

葉蔭聰今天(2010.08.02)在《明報》發表的《尋回實踐勇氣》提出「進入『後極權』的政治道德思考,尋回實踐勇氣。」他引述米奇尼克發展「共同地帶」的策略:

「當一個社會發生礦難,當權者也好,反對派也好,便有機會尋找共同的解決方案,建立共同的議題、關注及語言。只有「共同地帶」不斷擴充,才能令政治轉型得以可能。」

可是,葉蔭聰立即舉出了明顯的對比:在中國,四川大地震的「其中一個結果,竟然是譚作人被監禁,大量維權人士被打壓。他們自我克制,不想奪權或分享權力,只是要調查原因及要求政府公布資料,實踐法律賦予的公民權。類似的災難似乎都沒有為我們帶來『共同』的可能。」

我不熟悉波蘭的情況,只局限在概念上思考。一個極權政府為甚麼可以「放下身段」,與民間尋找共同的角決方案,是因為政治文化裡長傳已久的對差異的尊重呢,還是因為國力不濟等很實際的原因?也許,一開始與民間尋求「共同」,是否已少了一點「極權成份」(一笑)。「極權」的「總體性」,無所不包,民間從來不在對等的位置,由此怎樣可以發展出「共同成份」來,箇中因緣值得細味。

譚作人的例子說明,莫論是分享權力,即使是「實踐法律賦予公民權」,也會被極權政府視為對權力的挑戰,因為,在極權眼中,公民權從來就是在敵對面,準確一點說,「公民權成份」越大,就越被視為敵對,在他們的思維裡,「分享權力」是遲早的事。

在這樣的邏輯下,「調查原因」和「公佈資料」也便和「挑戰權力」和「分享權力」置於同一個斜坡上。科學和民主並提,確是老調,但意義不減。極權的享有和運作,從來就經不起理性和事實的考驗,於是,極權的另一敵人也便是事實,再準確一點說,「事實成份」越大,就越被視為敵對。莫論是調查原因,就是追問事實,戳破的是謊言,也就是無根的極權統治唯一的仗賴了。

我是老派,思想還是回到「活在真理中」。於此,我又不期然的想起張博樹的《我與中國社科院:後極權時代思想自由抗爭史的一段公案」(台北:晨鍾,2010)。2009年底,張博樹被中科院辭退,理由是「無故曠工」等貌似實在卻不過是「莫須有」的罪名。其他的分析且不談,我對張氏妻子追問中科院領導的一段說話印象深刻,並認為是戳破極權的最佳示範:

同一天,我(按:即張博樹)妻子憤怒之下,給所長謝地坤、書記吳尚民分別打電話,質問哲學所為什麼做出這樣的決定。謝、吳的反應充分證明事發之後哲學所領導層的內心尷尬。
夫人問:「哲學所憑什麼做出這樣的決定?」
謝地坤答:「因為他違反了社科院的紀律。」
「違反了哪條紀律」?
「他無故曠工。」
「怎樣叫無故曠工?」
「他去美國沒有得到所裡的批准。」
「所裡為什麼不批准?難道他是去遊山玩水嗎?」
「他去幹什麼他自己知道。」
「那您知道嗎?」
「我當然知道。」
「對啊,他是學術訪問去了,而且之前跟你們打過招呼,你們沒批准,你們為什麼不批准?你得把話說清楚啊。」
謝愣了一下,答「這個沒有必要說」。
「什麼叫沒有必要說啊,你是所長,你們都是當官的,你們這麼做有什麼道理啊?你們對人負責嗎?!」
「我們當然負責,這個事情我們開會研究了很多次了。」
「那你給我說清楚,他出國學術交流你們為什麼不同意?」
砰一聲,電話掛了。和吳尚民通話的情形也差不多。面對「出國學術交流你們為什麼不同意」這樣的提問,他們真的無言以對,無法回答。(頁66)

揭穿謊言只可依靠事實,追問事實有時不免瑣屑,我沒有深究,不知道波柏爾的證偽與他的《開放社會及其敵人》有多大的關連,只道如葉蔭聰所說的「實踐」,本意當然謙卑得很,但對極權而言,卻是直搗黃龍之舉,因為實踐和事實本來就不可分割,在這個意義下,希望與極權溝通的本地政客,大抵只能談策略,而鮮談實踐。當然,我欣賞葉蔭聰的呼籲,並樂見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