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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特首凌駕三權分立論」各界譁然 林鄭稱外界「為批評而批評」

張曉明「特首凌駕三權分立論」各界譁然  林鄭稱外界「為批評而批評」

(獨媒特約報導)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及行政長官梁振英星期六出席基本法頒佈25週年研討會,張曉明致辭時表示回歸前後香港都不是三權分立,稱特首有超然於三權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實行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張曉明又指特首屬「雙負責制」,同時對中央與香港負責,而中央透過特首管治香港事務。民主黨要求張曉明撤回言論,智庫民主思路則發表聲明,不同意張曉明言論,並反對任何衝擊香港司法獨立的論述。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其後向傳媒回應指,外界對張曉明言論「上綱上線」,為批評而批評,稱未來會「深化」基本法教育。

指香港從來不行三權分立

曾於6月尾說過今後「收聲」不再評論政改的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於致辭時強調,言論可能會引起爭議,但必須要說。張曉明在26分鐘的發言中表示香港「不搞三權分立」,指這是設計基本法時的重要指導思想;稱香港特別行政區採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特首擁有「超然於行政、立法與司法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張曉明並指特首具「雙負責制」的憲制地位,同時對中央及香港負責,而中央不直接管治香港事務與日常運作,而是透過特首管治。

張曉明批評立法會過度拉布,影響行政主導運作。他補充指,特首擁有的權力遠比港督少,指其不像以前港督能兼任立法局主席及三軍總司令等職。

泛民表明反對言論

張曉明言論一出,各界譁然。民主黨下午發出新聞稿,認為有關言論「曲解、僭建」基本法,令人以為行政長官可以干預立法及司法機關運作。民主黨指根據基本法80及82條,香港各級法院審判權和終審權屬於香港終審法院,而基本法64條規定行政機關必須向立法會問責,行政長官為行政機關之首,亦須問責,即使「行政長官犯法」,都必須受法律制裁,可見特首地位並非超然於三權之上。民主黨對張曉明言論表示強烈不滿,並促其撤回。

而自稱走「第三條路線」的智庫民主思路亦發聲明反對張曉明言論,聲明指行政長官執行職務時必須遵守法律,並無法律賦予以外的權力,稱基本法賦予獨立司法權,假如行政長官觸犯一般法例或基本法,法院具憲制權力和責任,獨立地審理。民主思路認為一國兩制下各方須遵守政治體制安排,並堅決反對任何「衝擊香港司法獨立及立法會權限」的言論。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認為有關言論將行政長官變成「皇帝」,「原來特首是可以胡作非為都不受行政、立法和司法監管。」梁家傑列舉例子,立法會可以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行政機關,市民亦可以循司法覆核,覆核行政機關不合理行為。他強調雖然基本法沒有提到「三權分立」四字,但香港一直使用三權分立保障港人的自由與法治,促請張曉明收回言論。

林鄭稱未來會「深化」基本法教育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張曉明有關特首「雙重問責」身份的言論並非新觀點,稱外界上綱上線,為批評而批評,指特首「無王管」,稱「任何有常識既人都唔會有呢個結論」,強調特首依法施政。林鄭月娥續指,未來會深化基本法教育,並希望港人尊重中央的立場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