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六七暴動50週年,對我們來說,《消失的檔案》記載的不只是一個時代的香港人共有的記憶,更是共有的傷痛。半世紀後的這一年,我們眼看一段被抹走的記憶能被填補之外,也彷彿看到一個契機的來臨。
我上週舉辦了《消失的檔案》的放映會,並在邀請了紀錄片的導演和監製羅恩惠女士,以及前政府檔案處處長朱福強先生等與觀眾對談。如果說我們都是歷史的產物,這個紀錄片的重要性遠超過僅僅還原一段歷史的真空,除了讓我們直面過去,更讓公眾了解歷史檔案的保存之意義。
從21秒到119分鐘是四年的距離
《消失的檔案》為我們「解密」了1967年五月到十二月期間左派策劃及發動暴亂的經過,事件對香港有深遠的影響,但令人詫異的是,當初羅恩惠女士在香港歷史檔案館進行資料搜查時,卻只能找到21秒的影像檔案。要不是羅女士梳爬了當年報章的報導(當中不乏煽動性的左派報章),並透過訪問不同參與暴動的核心人物及其後人、前警務人員、記者、受害者等,涵蓋了不同角度,為紀錄片帶來客觀平實的陳述,將21秒的片段延伸成119分鐘的紀錄片,我們下一代對1967年的了解可能不盡不實。
以私人條例草案推動檔案法
「被消失」的記憶其實遠遠不只1967年的血與淚,近年來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大事如SARS、鉛水事件、橫洲發展、西九故宮博物館等等有哪些資料和會議紀錄?是否有檔案、檔案有否被妥善保存?
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13年成立小組委員會檢討目前香港的檔案管理情況,至今全無進展,政府依然可以隨意銷毀和封閉政府機構的檔案,剝削公眾知情權。改善市民對政府運作的監察,尊重歷史、還原真相,訂立《檔案法》是政府無容置疑的責任,但往屆政府拖延、逃避立法至今,我們實在不能再等。
檔案行動組多年來為檔案法立法的工作堅持不懈,2007年起已經開始向政府爭取,同樣重要地,吳靄儀、何秀蘭等先驅在立法會內多年來提出制訂檔案法,卻被政府以法改會變相「拉布」,還要等多少個十年?
雖然深知能夠在立法會提出議員私人草案的機會渺茫,但我們仍希望喚起公眾關注和議會討論。我將聯同陳淑莊議員及郭榮鏗議員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提交《公共檔案條例草案》。草案內容涵蓋成立具法定地位的「政府歷史檔案及檔案管理局」(The Public Archives and Records Authority)及設立政府檔案專員(Government Archivist),對涉及社會及民生政策的重要公共檔案的保存、管理、公開及公眾查閱等事宜作出法律規定,並對不遵從檔案保管及管理規定、未經授權移走及銷毀、故意損壞檔案及不合理地拒絕查閱檔案的申請等行為施以法律制裁。
今次和檔案行動組合作推動的議員私人條例草案特別針對科技發展加入了重要的條文,對政府公務透過電腦或電子裝置等產生的電子檔案同樣設有規定,避免像希拉里的「電郵門」事件出現。條例同時設有由法律界、立法會及富資訊管理及科技經驗的專業人士委任組成的「歷史檔案及檔案管理委員會」 (The Archives and Records Council)作為制衡,確保檔案管理局及專員工作透明公開,而且能追上時代及科技發展。我們已經按程序將草案呈交律政司和建議諮詢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
是次提出私人草案是為香港《檔案法》立法踏出第一步,亦是與近一百個已訂立《檔案法》的國家看齊的第一步,相信成立《檔案法》要由民間自發動員在世界各地絕無僅有。新一屆政府將在7月份上任,候任特首林鄭月娥碰巧就是在《消失的檔案》放映會的場地簽署承諾,將推行檔案法立法。昨天我和專業議政與林鄭會面時,她亦重申立場表明支持檔案法立法。我們必定敦促新特首履行她的競選承諾,加強公眾對政府的監察及保障公眾知情權,致使政府施政真正做到開放、透明及問責。
(原文刊於信報2017-05-02「專業議政」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