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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居住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回應《彭晨虹/葉兆輝:公屋分配不合理 違背宗旨》

文:黎治甫/街工勞工組/公屋被迫遷戶關注組

近日政府為推動市民置業,可謂無所不用其極。繼林鄭的公屋封頂論、積金局研究讓打工仔以強積金買樓後,今日連學者也要高呼「置業為本」。進一步污名化公屋住戶,指出公屋住戶對比私人市場住戶,其住屋開支所佔收入比例太少,造成不公平不合理,所以應該繼續「促進公屋流轉」,讓更多有「能力」的公屋戶買樓上車,交還單位,才是公平友愛的社會。

回到初衷,公營房屋本來不是為市民提供可負擔、安居之用嗎?由何時開始,市民要以置業為人生目標,何時開始我們的房屋政策要「置業為上」?

有關綠置居的問題,近月各大學者、團體、政黨已多有表述,在此不再重覆。可是仍然有人死心不息,非要刻意污名化公屋居民不可。市場上私樓不受節制,租金升,多年來政府不予管制,合理分配土地資源,兩位學者反而將問題轉嫁在公屋戶身上,他們以市場上不合理的住屋開支比例,去比較公屋住戶相對合理、較低的住屋開支,渲染公屋住戶「身在福中不知福」,外面私人市場人人捱貴租,你住得咁舒服,咁你就應該好好儲錢去買樓啦,這樣才合乎「公平友愛」(怎麼與黃子華的魚蛋論如此相似?)

他們從沒有「家」的觀念,公屋住戶對他們而言只是一堆數字、置業能力的資本。正如早前某團結基金會強調公屋用地的價值被「鎖死了」,他們認為公屋用地沒有「用盡」,每個公屋單位租予市民最多不過收取每戶數千元的租金不等,但若然全部變成物業買賣、建豪宅,每個單位售出數百萬不等的收益才是「物盡其用」!這種非人道的想法如出一轍。

住公屋非要鬥窮鬥賤,像參與饑餓遊戲似的才能安居嗎?事實上房署近年已陸續進行:兩年前單身人士計分制將上樓時間進一步延長,甚至去年房署成功將一萬多名單身申請人「篩走」,而上月起收緊的富戶政策,由雙軌制改為單軌制等等……提出的論據一模一樣,就是你有能力,請去置業,請勿「浪費」公屋資源。

不要以為今日被針對的只是所謂公屋富戶,其實我們最基本的居住權正一步步被侵蝕。「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他們進一步污名化公屋居民,鼓吹置業,根本是為日後「封頂」(記得林鄭道歉至今都沒有收回用綠置居取代出租公屋的政策方向)作準備。

可以想像,今日收緊富戶、他日再以各種名目污名化公屋居民,推更多人去買樓。在他們眼中,家住公屋不設法用盡分毫去置業就是不思進取,就如聽到國歌而沒有肅立一樣,就是不愛國,就要被聲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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