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強烈反對梁振英先生對鍾劍華博士(香港理工大學) 和立場新聞採取法律行動,以及兩次向張達明先生(香港大學)發出律師信要求他收回就梁先生收受UGL四百萬英鎊事件所作的評論。
評論者、揭露黑幕者及傳媒都有責任真誠行事及敢於向權力說真話,以大眾的利益為依歸。能夠對任何涉嫌失職的官員自由無懼地提出質疑或批評是自由討論公共事務的要素,亦是防止濫權的基礎。當大眾交換意見和資訊的權利和自由不受尊重及被侵蝕,那將不會有廉潔或優良的政府。
公眾人物有很多渠道和場合參與公共討論和辯論,或對不贊同的觀點和評論作出回應。我們不願意看到香港的公眾人物慣性地向立法會議員、記者、學者和評論者提出法律訴訟。如果我們對此等行徑容忍,這必然會箝制批評和不同意見的表達。因此,這種具破壞性的訴訟是言論自由和健康討論的敵人。
當擁有財富和權力的人認為可以輕易透過漫長、昂貴,涉及大量金錢損失甚或導致破產的訴訟去向批評者和傳媒施壓時,我們有責任就這些有害及有破壞性的行徑向公眾示警,並團結一致捍衛對一個自由開放社會的願景。很多時,”SLAPPs” (Strategic Lawsuits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 是透過逼使批評者花費大量金錢在毫無根據的訴訟中作辯護,從而滋擾他們及令他們噤聲。提出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的人,並不是到法院去尋求公義。反之,提告人是想透過此等訴訟榨乾批評者的財政,從而達致阻嚇的目的。即使是一個毫無根據的訴訟,都可以是經年的,並可令答辯人承擔可觀的費用。
我們邀請認同我們的關注的香港學者和市民聯署這份聲明,一同支持及守護我們珍貴的表達自由。香港市民的團結定能支援傳媒、學者和公共知識份子抵抗限制言論及新聞自由的企圖。
發起人/團體:
* 學術自由學者聯盟
* 獨立評論人協會
* 大學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
* 何芝君(明愛專上學院客座教授)
* 成 名(香港科技大學副教授)
* 梁恩榮(香港教育大學客席副教授)
* 梁旭明(嶺南大學副教授)
* 潘達培(香港中文大學專業應用副教授)
* 蘇耀昌(香港科技大學講座教授)
* 蔡寶瓊(香港中文大學客席副教授)
* 邱祖淇(香港浸會大學講師)
* 敖恆宇(香港中文大學教授)
* 梁志遠(香港理工大學專任導師)
* 郭儀芬(香港大學前助理教授)
* 陳士齊(香港浸會大學前高級講師)
* 陳燕遐(香港中文大學高級講師)
* 鄭宇碩(香港城市大學教授)(已退休)
* 陳清僑(嶺南大學教授)
* 陸潔玲(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 馮偉華(香港城市大學高級講師)
* 黃偉國(香港浸會大學前助理教授)
* 黃志偉(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講師)
* 許寶強(嶺南大學客席副教授)
* 龔立人(香港中文大學副教授)